工厂上下班制度,菁选3篇

时间:2023-03-30 13:30:05 来源:网友投稿

工厂上下班制度1  目的: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严肃上下班纪律:适用:本公司所有在职人员:  第一条:本公司所有员工、管理人员上下班,悉依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本公司所有员工、管理人员都应按作息时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厂上下班制度,菁选3篇,供大家参考。

工厂上下班制度,菁选3篇

工厂上下班制度1

  目的: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严肃上下班纪律:适用:本公司所有在职人员:

  第一条:本公司所有员工、管理人员上下班,悉依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本公司所有员工、管理人员都应按作息时间之规定准时上下班。

  第三条:迟到、早退、旷职(工)按下列办法处理:

  (1)迟到

  上班迟到5-15分钟,予以5元/次的处罚;15分钟至30分钟内的,予以10元/次处罚;超过30分钟后的,以扣发当日薪资的处罚:

  (2)早退的一律予以扣发当日薪资的处罚:

  (3)旷职(工)的予以扣发三日薪资的处罚;连续旷职(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3天的,均以自动离职论处。

  第四条:上下班打卡及外出公差、私事,均应严守秩序,规定如下:

  (1)上下班同时打卡超过三人时,必须排队依次进行,如有争抢、插队等扰乱秩序的行为,经监督人员指出后,仍不改正的,视情形予以20-50元/次的处罚。

  (2)无论何种班次,上班者不得打了上班卡后私自外出或办理私事,如有违者,按早退论处。

  (3)下班者应先打卡后外出,如有违者,即按早退论处。

  (4)下班时间到后,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提前下班等候打卡,如有违者,即按早退论处,所属主管人员负连带的责任。

  (5)上下班打卡均由本人亲自操作,严禁代人或托人打卡,如有违者,责任双方均按旷职(工)半日论处。

  (6)没有上班、加班而打虚假卡的,按旷职(工)一日论处。

  (7)遇停电或卡机故障,未能正常打卡时,应在两天内交由所属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交人事部,过时不予受理,如违规签卡,责任双方均按旷职(工)半日论处。

  (8)漏打补签每月不得超过三次,每超过一次按上班迟到15分钟内论处;漏打未签的,每次按上班迟到30分钟内论处。如因公事外出末打卡的需填写补卡申请条。

  (9)工作时间内,因事外出或提前下班的,须持有效请假单或外出放行条,保安方可放行。如有违者,按早退或旷职(工)论处。

  (10)个人请事(病)假需提前申请,由部门主管和人事部审批后方算生效,非特殊情况下所有事后请假一律作旷工论处。

  第五条:本制度条款如有与目前制度相抵触的,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六条:本制度由各部门负责人与相关人员配合行政人事部监督落实执行。

  第七条:人事行政管理部门对本制度享有最终解释权。

  第八条:呈总经理核准后生效。

  20XX年5月1日起,我公司上下班打卡时间为:生产部日班:8:00—20:00

  夜班:20:00—08:00

  办公室人员打卡时间为上午:8:00—12:00

  下午打卡时间为:13:30—17:30(办公室)

工厂上下班制度2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的考勤管理,保障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公司标准考勤时间为:

  公司上下班时间统一为7:30至17:30。生产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加班。若生产车间晚上加班,办公室管理人员应上班至19:00。

  二、公司采用指纹考勤机和手工打卡两种。上班指纹考勤时间7∶20至7∶30;下班指纹考勤时间5∶20至5∶30。所有员工必须在上班规定时间前和下班规定时间后考勤,属有效考勤记录,若在上班时间内考勤,按迟到或早退记载;如因公司系统故障无法打卡必须到人事部备案。

  三、迟到或早退10分钟者,每次罚款5元,主管以上人员10元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者罚款20元一次,主管以上30元一次,迟到或者早退一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罚三天工资。

  四、若连续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者或月内累计旷工4天以上、年内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不给予结算工资。

  五、公司员工〔含主管以上管理人员〕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并在批准后交行政人事部备案,未在行政人事部备案的请假无效,强行请假作旷工处理。

  六、员工请假半天以上、二天以内的,由部门主管签字;请假二天以上的,主管签字后经生产副总审批;主管请假半天以上、二天以内的,生产副总签字;二天以上的,必须经总经理审批。

  七、事假:员工需要请假时,应提前一天向部门负责人请假,以填写《请假条》为准,经批准后方可休假;遇紧急情况须在休假当日,以电话方式向部门负责人请假,事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八、病假: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不能工作,须在休假当天及时向部门负责人请病假,事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并出具医生证明。

  九、其它请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等,按国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

  十、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有需要离开应请示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前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十一、管理人员在一个月内无缺勤记录者均可享受200元的全勤奖。

  除公司规定的休假外,请假者无全勤奖,并扣除请假工资。

  十二、新进员工上岗当天到行政人事部办理员工档案,录入考勤。试用期内旷工的,按照试用不合格处理。

  十三、门卫开关门时间:早晨6∶00——晚上11∶00。超时未归者,后果自负。〔上班时间不准在厂区、办公室、车间吃早餐和零食。发现一次,罚款10元。〕

  十四、本考勤管理制度自20XX年4月15日起执行。

工厂上下班制度3

  一、自行打卡记录上下班时间,包括上班时间因公或因私离开厂的时间。

  二、上班时间一天内(不含一天)因公或因私离开厂的,要按层级报告(科员向部领导报告,副部长向正部长报告,正部长向厂级主管领导报告)。各部考勤员要在《管理人员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上注明离开时间和事由,并有层级领导的签名同意,厂级领导由考勤员签名确认

  三、上班时间超过一天(含一天)因公或因私离开厂,各部考勤员要在《管理人员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上注明天数和事由,科员和副部长要有部长的`签名同意;正部长需经厂级主管领导副厂长签名同意;副厂长需经厂长批准,每底由办公室呈厂长签认。党政主要领导执行纺织集团公司《关于领导干部外出请假的有关规定》。

  四、若厂级领导外出无法报告,应向办公室考勤员请假备案。

  五、每月底各部考勤员提交考勤表若与办公室收取的《个人电脑打卡钟专用表》出现不相符状况时,则按照《考勤制度》处理。

  六、凡发现代人打卡者每次罚款100元,被代打卡者每次罚款100元。

  七、对忘记打卡或涂改打卡牌的管理人员,每次扣罚50元。

  八、各部考勤员每月底要认真核对本部门管理人员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与打卡牌的状况,发现违反厂有关考勤机使用规定以及厂的考勤制度应如实记录在《考勤表》上,并经部长、主管厂级领导签名,才能交至办公室。如有意或无意将矛盾上交,不在本部门《考勤表》上记录的违纪状况,由办公室或其它部门发现的每次则以双倍扣罚当事人。

  九、打卡机真实记录员工出勤、外勤(或因私外出)时间,上至厂长、下至一般人员上、下班要打卡,回厂后外出(无论因公因私,也无论时间长短)也要打卡,否同,轻者作忘记打卡处理(本部门自报每次扣50元,抽查发现每次扣100元),重者视为早退或离岗。

  十、各级管理人员应以身作则遵守以上规定,各部领导有职责指导考勤员执行考勤制度,若考勤员徇私失责,则酌情另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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