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存在的问题4篇

时间:2022-08-18 16:00:01 来源:网友投稿

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存在的问题4篇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存在的问题 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全面从严治党是一项系统工程,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市委部署要求,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存在的问题4篇,供大家参考。

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存在的问题4篇

篇一: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存在的问题

管党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全面从严治党是一项系统工程,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市委部署要求,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统筹抓好各项任务落实。要用好思想建党这个“传家宝”,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提高党员干部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欢迎阅读本文,更多优质内容,欢迎关注 pincai网。

 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 2015 年度市(县)区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职,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小敏主持会议并作现场点评,对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他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把严的标准、严的要求、严的措施贯彻到党的建设各方面,扎实推进管党治党各项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徐郭平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到会指导。

 会上,9 个市(县)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就抓基层党建工作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述职。大家既讲工作情况,又讲履责情况,实事求是总结成绩,深入分析存在问题,并汇报了下一步工作主要打算。每位同志述职后,李小敏逐一作了有针对性、指导性的点评,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和努力方向。

  李小敏在会议结束时讲了话。他说,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管党治党工作,******就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思想、重要论断,标志着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规律认识的新升华。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围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制定出台了《实施意见》,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工作举措,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作出部署。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要把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强化主业主责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制度机制,细化责任落实,加强跟踪考核,真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凝聚起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的强大力量。

 李小敏指出,无锡能否在负重中奋进、在克难中前行,能否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看各级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是否得到充分发挥。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着力推进基层组织政治功能与服务功能、组织覆盖与工作覆盖、依靠群众与教育引导群众“三个结合”,努力实现基层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一要推进有效覆盖。深入分析不同领域基层党组织面临的新情况新特点,在巩固传统领域党建工作的基础上,与时俱进加强新兴领域党建工作,真正做到哪里有党员、有群众,哪里就有党的组织、党的工作,

 让党的旗帜在全社会各领域高高飘扬。二要抓好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注重从致富带头人、大学生村官、复退军人、村医村教乡贤、退休回乡干部中选拔优秀人才担任基层党组织书记,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补充高质量的新鲜血液,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推动改革发展、化解矛盾问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要认真做好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高质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和改进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三要促进功能发挥。把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引领功能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能力,开展常态化、针对性整顿工作,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李小敏指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各级党组织的主业主责。******最近在中央政治局“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中纪委六次全会上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我们提出了重要遵循。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中、落到实处。一要严格压实责任。从市委常委会和各市(县)区委常委会带头做起,细化工作责任,加大传导力度,把主体责任真正落实到各级党委(党组),延伸到农村、社区、机关、企业等基层党组织。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对党风

 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进一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二要严肃追责问责。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推动责任落实的有力抓手,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综合采取重点抽查、专项巡查和年底考核等方式,对责任清单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跟踪问效,进一步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三要严明纪律规矩。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第一位的要求,经常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党章党纪党规意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让党纪的力量全面充分发挥出来。四要严厉惩治腐败。坚决落实“四不”刚性要求,紧盯腐败行为易发高发领域,支持纪委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四风”问题,让群众在反腐败上有更多获得感。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健全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体系,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加快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李小敏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是一项系统工程,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市委部署要求,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统筹抓好各项任务落实。要用好

 思想建党这个“传家宝”,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提高党员干部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认真落实***提出的“20 字”好干部标准和从严管理干部“五个要”要求,努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为民奉献、敢于担当、善于作为、不事张扬、埋头实干、顾全大局、团结同志、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坚持不懈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敬终如始开展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继续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李小敏指出,做好市、县、乡三级党委自下而上集中换届工作,是今年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要统筹谋划、精心组织,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圆满成功,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

 徐郭平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无锡市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取得的成绩。他说,去年以来,无锡市委认真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时重要讲话精神,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大抓基层、固本强基,**难题、补齐短板,全市基层党建工作有了新的提升,形成了许多亮点和特色。希望无锡各级党组织进一步深化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艰巨性的认识,强化工作责任,抓好组织覆盖,选好用好管好基层党组织带头人,严格党员教育管理,持续深入抓好整改落实,为推动

 全市改革发展各项事业提供有力保证。

 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为认真贯彻省、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相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党员积极性和主动性和党员示范作用, 根据《中共瓮安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基层党建工作“1+7”文件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特对我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基层发展型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为进一进抓好我局党建工作,实现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共同发展。年初我局召开专题党建工作会。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并对党建领导小组人员进行具体分工,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认真抓好党建工作;明确党建工作经费不少于 2000 元,保障党建工作正常开展。

 二、为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组织集中活动日”等制度,我局年初制定了党建工作计划、党员学习计划等。明确会议内容、党课内容、活动内容等,并严格按计划认真开展相关活动。到目前为此,我局召开党支部委员会 6 次,党支部大会 2 次,领导干部带头上党课 2 次,开展党组织集中活动 3 次。

 三、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我县制定的党员发展“双推双评双票”制度,优化党员队伍结构,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认真拟定党员发展计划,做到宁缺勿滥。确保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按时《党章》和《瓮

 安县关于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实施方案》严格要求单位党员,如有不合格一律严肃处理。目前,我局不存在不合格党员。

 四、认真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结合县“双联双促”、“领导作示范 三联聚民心”、“党员在身边 服务我争先”等活动。于 3 月底我局全局党员干部已到社区报到,并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参与志愿者服务队到社区活动 1 次,帮群众实现微心愿五个。深入包保的高枧村开展“结对帮扶”、“双联双促”等活动 4 次。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6 个。

 五、全面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增强党务政务工作的透明度。单位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等相关制度。切实规范党员干部的履职行为,并设立监督意见箱和举报电话,全面接受民众的监督。到目前为此,我局未接到一起举报电话和举报信件。

 六、为确立全体干部职工“终身学习”、“全民学习”理念,在年初我局特制定创建“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党组织”活动方案。明确学习目标、学习内容,通过集中学习、网络学习、请专家讲座、自学等方式对全体干部职工开展继续教育,培养干部职工活到老、学到老的理念。目前我局开展集中学习 18 次、请专家讲座 2 次,推荐组织在中山大学学习 3 人次,完成学习心得 4 篇。

 七、结合科技工作实际,将业务与党建同谋划、同部署、

 真正实现两手抓、双促进,使科技工作有序开展。今年以来,为将科技工作抓出特色,我局党员干部主动作为,深入企业、园区、协会等开展走访调研 20 余次,指导相关企业的科技工作有序开展。主要成效有:一是目前我局共申报各类省州级科技项目 25 个,其中 4 个涉及国家煤磷化工产业化基地项目已通过州级专家评审,预计可获项目经费 100 万元。二是开展科技、法律、科普知识宣传 9 次。三是在花都区科信局帮助下,成功在孵化园中将瓮安供应链网正式上线。四是在省科技厅指导下,瓮安县科技产权局以返乡青年技工创业为主题的“瓮安县安青创业社” 成立,这将迎来瓮安籍返乡青年入驻共谋发展。

 总之,我局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基层发展型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瓮安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基层发展型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意见任务分解表》要求抓好党建工作,真正实现抓党建促业务的良好局面。

 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去年以来,中央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宁夏认真贯彻中央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逐级传导压力,强化措施,强力推进,有效促进了“两个责任”的落实。但还存在五个方面问题。

 (一)压力传导不够到位。责任意识层层递减,呈现“上

 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尤其是市以下,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具体行动和措施还不多,还停留在学习、领会和表态阶段,有的领导干部当老好人不想抓,有的光说不练、没有抓。

 (二)“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当前,落实主体责任的氛围已经初步形成,口号喊得很响。但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责任意识不强,没有亲自做执行和推动的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大多工作依旧由纪委承担,上级来检查考核,只是简单安排人员补齐档案资料,写好工作汇报,被动应付。

 (三)落实主体责任方法途径单一。这些年,各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模式是开开会、签签字、讲讲课、表表态、泛泛提要求。工作方法单一,习惯等上级文件,上行下效、照搬照抄,以“文件落实责任”。现在落实主体责任,上级文件发的少了,有的同志就不知道怎么落实责任了。有的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关规定不甚了解,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现象。

 (四)缺乏有效工作机制。有的地方虽然启动了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工作和述责述廉制度,但往往是“凭印象、靠嘴说、看材料”,内容泛化,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定性多定量少,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不能全面准确反映责任制落实情况。

  (五)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地方追究责任怕影响团结,搞盲目的内部“团结”。有的责任追究存在庸俗化、泛化情形。有的地方责任追究不痒不痛,责任追究手段常仅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较少给予党政纪处分。

 落实主体责任要把握好几个重点

 (一)加强责任意识教育。落实好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是前提和基础。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不强、观念滞后。要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必修课,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担当起抓好党建、管党治党这个首要责任。

 (二)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落实好主体责任,关键是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担当。主体责任包含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

篇二: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存在的问题

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2020 年 3 月 9 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是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依据,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有效载体和抓手。近期,XX 县成立调研小组,结合工作实践对县级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任责任进行了深入调研,积极探索一些有效做法和经验仅供参考。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是建立完善制度机制,拧紧责任“ 链条”。县委通过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机制,将管党治党责任“链条”拧紧拧牢,出台《XX 县委常委督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方案》,把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内容进行层层分解,将“责

 任部门、责任事项、责任领导、监督电话”等内容以图表形式展示出来,用制度织密任务明确、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县委领导班子自觉扛起主体责任,积极组建县委主责办,出台主体责任全程纪实管理办法,制发责任清单,推行痕迹化管理。每年分别组织召开 X 次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县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会议,定期研究谋划、安排部署、督促落实。对管党治党中的重大问题,县委书记亲自挂帅督战,县纪委监委全程跟踪督导,确保各级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上下贯通、左右协调、纵深推进、一体落实。

 二是紧盯关键少数,坚持以上率下。“一把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既是领导者和推动者,又是实践者和示范者。县委书记带头自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两谈话两报告”制度。紧盯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县直单位党组织书记和乡镇党委书记等“关键少数”,采取“一对一”“面对面”“三个夜谈”,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及时发现和提醒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紧盯重大部署、重要活动、重点工程的推进落实,加强跟踪督办、全程监控、精准发力,督促各级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以此带动管住绝大多数党员干部主动履职,勇于担当。去年以来,全县 51名省管、市管干部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17 名科级干部操办重大婚丧喜庆事宜进行了报备登记。县委班子成员积极抓好

 各自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经常性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督促检查,促进了全县政治生态的和谐健康发展。

 三是用好问责利器,强化责任担当。县委大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定期召开县委常委会,听取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帮助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纪委撑腰壮胆。结合实际制发《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量化考核工作方案》和《XX 县“一案双查”具体操作办法》,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严格进行追责问责,防止两个责任成为“稻草人”。XX 年以来,先后对 X 名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干部实施了责任追究,全县实行“一案双查”X 件 X;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X 起,处理 X 人;受理扶贫领域信访举报 X 件,处理 X 人,通报曝光 X 起典型案例;立案审查黑恶势力“保护伞”X 人,采取留置措施 X 人,移送司法机关 X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X 人。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推动责任落实。针对责任落实不平衡、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我们对“两个责任”实行动态管理,严格监督检查。将县委常委所在部门列为“三公”经费、作风建设、经济责任审计的必检单位。依托县委主体责任办公室,对全程纪实情况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每月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反馈。将县委常委落实党风

 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与综合检查评定、述职述廉评议一并纳入年底考核,确保责任落地生根。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对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着力发现管党治党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同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严守政治纪律和严明政治规矩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学习贯彻上级精神等 7 个方面的情况,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五是突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风气。县委组建宣讲团,深入全县各地各部门开展党纪法规巡回宣讲,每年宣讲 30余场次,受众对象达 X 余人次;组织各地各单位认真学习《监察法》和新《条例》等党纪法规,近 2 万余人参加在线测试;组织各地各单位开展诗歌朗诵、演讲比赛、文艺演出、故事会等宣传教育活动,3 万余人受到党纪法规教育。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拍摄说案明纪警示教育片《逃离马家湾》《“能”支书的坠落》,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观看;在全县组织开展“十佳”勤廉典型选树和“最美家庭”评选活动,用身边典型教育身边人。通过形式多样的纪律教育和学习,县委班子成员和全县各级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不断增强,党风政风和社会民风明显好转。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是思想认识有误区。有的地方片面认为主体责任就是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应当由纪委负责抓落实,党委只是起到一个牵头抓总的作用,工作推进中有什么困难和问题由也应当由纪委来解决。有的地方党委主要负责人在履行主体责任上口头表态多、调门高,重形式、轻内容,认为主体责任是软指标,发展经济才是硬杠杠,主体责任意识树的不牢,很少主动系统谋划部署,更多的是在纪委请示汇报后被动的履行主体责任。此外,党委办公室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主体责任落实的质效。

 二是责任边界不清晰。《规定》明确提出了 12 个方面的主体责任内容,既有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决定的要求,有推进党的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合力、结合实际解决突出问题的责任,还有在本地区发挥领导作用、加强对本地区统一战线工作和群团工作的领导的要求。但在具体操作中,由于受传统思维和工作方式的影响,在细化责任、分解责任、落实责任上还存在交叉重合、避实就虚、照抄照搬等问题。

 三是工作落实不平衡。有极少数基层党组织责任意识不强,落实主体责任上级不推下级不动,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的问题,尤其是乡镇村(社区)、县直二级单位少数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峻复杂的形

 势认识不深,落实主体责任的措施办法不多,主要是开开会、讲讲课、泛泛提要求。XX 年以来,XX 县查处村(社区)干部违纪行为 X 件,占全县查处违纪案件总数的 42%,查处县直二级单位和镇直单位干部违纪案件 98 件,占全县查处违纪案件总数的 38%,从总体上看,基层员干部违纪案件占比达 80%,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在基层还存在薄弱环节。

 四是追责问责不到底。用好问责利器是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关键。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委、纪委监察机关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围绕主体责任落实中的问题追责问责力度不断加大,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责不到底的问题,比如:问具体责任的多、问领导责任的少;问基层单位责任的多、问领导机关责任的少,等等。究其原因,主要是运用“四种形态”不精准,除上级交办的大案要案外,对履职不力、监管不到位等共性问题,一般不愿意深挖细查,担心影响党委政府形象。

 三、对策和建议 一是加强统筹谋划,科学部署到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仅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涵盖在内,还包括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必须紧紧抓住主体责任“牛鼻子”,从管党治党的政治高度系统谋划、协同推进,把落实主体责

 任与本地经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与巡视巡察反馈主体责任问题整改落实有机结合起来、与打好“三大攻坚战”有机结合起来、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机结合起来、与每年的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纪委全会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党委牵头抓总,党委办公室综合协调,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党委工作部门各履其职、同向发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左右协调、上下联动的落实主体责任新格局。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履职尽责到位。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加强监督检查不仅是纪委的事,更是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本身的重要内容和应有之义。要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方法,善于运用大数据、互联网、新科技等现代化手段,提高监督检查的实效性、精准度。要注重整合各类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开展联合检查,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紧盯重点部门或单位,全程监督、精准监督、靶向监督、持续监督,确保履职尽责过程扎实、结果真实、成效殷实。

 三是加强考核问责,执纪执法到位。没有考核问责,就难以保证主体责任落实。要协助党委建立科学严密的考核问责机制,加大问责力度,倒逼责任落实。要对地方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全面严格考核,每年年底集中开展一次考核,统筹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建、意识形态等工作,由纪委、组织、宣传等部门组成联合考核组进行统一考核,避免

 多头考核、重复考核、频繁考核。对考核中发现的履行主体责任方面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梳理,分类排队,发现责任意识淡化、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不力、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政治生态恶化等突出问题,及时向党委报告,有针对性提出意见建议,无论涉及到哪一级组织、涉及到哪一级领导干部,都要坚决予以追责问责,毫不姑息。同时,要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对受处理的干部做好跟踪回访、关怀帮助,为干部卸下包袱,激发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篇三: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存在的问题

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方面存在哪些问题和不足 3 篇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落实主体责任,既是党中央对新时期全党反腐败斗争形势的深刻认识,又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决策,更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大战略举措。基层党委(党组)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败。那么如何落实好基层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呢?笔者认为要先从有关成因、所取到成效进行分析。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

  1、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党委(党组)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工作只注重开会、发文和签责任状,依然存在重形式轻内容;有的党委(党组)认为业务工作是主业,党风廉政建设差一点无关大局,不求优秀,但求无过;没有违纪违法行为就是抓好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片面认识;有的党委(党组)述职述廉述德流于形式,检查不深入、不细致,多以被考核者口头和材料汇报为准,很难客观评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有的在处理违纪问题和人员时,甚至给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施压,导致问责不力、执纪不严,从而产生“破窗效应”;有的在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上,不结合工作和岗位实际,而是上行下效、照搬照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的虽然制定落实措施和办法,但在实际工作中不够扎实细致,责任内容只停留在纸上,成为应付检查的摆设;有的认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作用不大,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不定时。凡此种种,不

 一而足。由于思想观念还没有真正转换过来,致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思路不清,工作流于形式,积极性和主动性大打折扣。

  2、主体责任不清。有的党委(党组)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看成是纪检组织的事,对贯彻落实责任制满足于一般性工作部署和要求,具体指导和检查落实不够;有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形同虚设,很少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的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知半解;有的“一把手”对党内职务意识不强,只重视行政职务,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组织书记或纪检的事,与己无关,不管不问。上级来检查考核,只是简单安排人员补齐档案资料,写好工作汇报,被动应付检查。有的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认为党委是领导主体而不是工作主体,只要开个会、讲个话、签个责任书就万事大吉了,存在着“只挂帅不出征”的现象。有的基层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领导干部,没有认真学习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政策法规,不了解具体内容,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的现象。有的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当作软指标,认为只要经济发展的快,党风廉政建设不发生大的问题就行了,即使个别干部发生了问题也是他个人的事情,与党委(党组)关系不大。个别基层党委(党组)在落实主体责任上不注重跟踪问效,只尽责不负责,只履职不担责,忽视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和落实,特别是缺少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跟踪监督检查活动,即使开展检查活动,也只是流于形式,走马观花,没有起到纠错预警作用。

 3、督责不严。表现为职责不清和职能交叉。职责不清和职能交叉,使得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过程中责任主体难以明确。在追究责任时,相关站所、科室相互推诿,出现谁都有责任,谁又都没有责任的情况;或者在问责中,问责的客体具体应当承担什么责任,模糊不清。突出表现在党政之间、不同层级之间、正副职之间,主要体现在二个方面:一是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现象仍然存在,出了问题,责任究竟在党委(党组)还是在政府难以界定;二是正副职之间的责任划分不够明确。名义上是“一把手”负责,实际上只追究分管副职的责任,问责制成了副职问责制。问责范围还比较狭窄。主要表现为:一是问责仅仅停留在“小事”上;二是问责只是针对滥用职权的违法行为,而不针对无所作为的行政行为;三是问责针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多,而对其他领域的过失问责的少;四是问责仅仅局限于执行环节而不问责决策和监管环节。问责程序尚不够健全。当前的问责制在问责程序上还不够完善,关于问责主体回避的规定、问责人员组成的规定、问责客体申辩程序的规定、复议程序的规定等还都没有形成制度规范。这使得问责仍然停留在依赖于领导人的意志进行处理的方式,不利于制度化进程。在问责事件中,绝大多数被问责的人员是保持沉默的,没有对组织处理做出令人信服的解释、说明和申辩,这既让群众对处理的理由产生怀疑,也不利于干部自身正当权利的维护。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的成因分析

  (一)对主体责任认识。

 1、思想上的主体担当。基层党委(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首先是对主体责任的认识,所谓主体责任就是党委(党组)书记要负主要责任,要主动负起这个责任,要用主要的精力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要有主体责任这种政治担当,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党委(党组)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真正实现“力度统一论”,既要承担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也要当好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两个轮子一起转,建设一致,力度统一,并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问题,党委书记要亲自过问,重大案件要亲自督办,既管事,又管人,真正落实好“一岗双责”。

  2、行动上的主体职责。党委(党组)书记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行动上要成为落实的主体、担当的主体,从职责上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委(党组)工作的主要和重要内容,要同其他重要工作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一同落实。基层党委(党组)处在党风廉政建设的前沿“窗口”,离群众的距离最近,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更应该落实主体职责:一是要抓大抓急。对群众反映最强烈的事项,对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等资金的监管进行严管,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大事急事落实到位,不能有丝毫的懈怠,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并且基层党委(党组)书记要率先垂范,做到更严更快。二是要抓小抓早。对一些苗头性的问题,要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要采取“软硬兼施”的办法,“软”就是沟通式的交心,温和式的交流,柔软式的沟通;“硬”就是强有力的检查,过硬的考核,奖惩分明“结硬

 账”。把抓小抓早提前预警和预防做为常态性工作一以贯之。三是抓关键人和关键事。对党委(党组)班子成员也要发挥“一岗双责”的主体作用,发挥关键人作用。对涉及到的招投标、征地拆迁等要作为关键事项、重点事项抓好抓实,作为主体责任当中的主体行动抓好关键人和关键事。

  3、监管上的主体到位。党风廉政建设的对象是人,监管主体是人,党委(党组)作为领导和监管主体,不是人盯人的被动,而应是以制度监管到位变成的自觉行动,人盯人是挂一漏万,制度的完善落实是最好的保障,要进一步细化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进一步明确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怎么做,发挥制度的主导作用、主体监管到位,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监管落实主体责任是发挥主体作用的最有效的手段。

  三、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具体的做法

  1、要强化 “两个责任”意识,狠抓思想建党。党委(党组)要坚持集中进行学习教育,组织上好廉政党课,强化典型案例学习等;要积极利用公众短信、宣传栏、宣传单等形式,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宣传,增强了党员干部的政治定力。

  2、要强化制度建设,认真履职到位。党委(党组)要及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与班子成员、与各所分管的部门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全面量化责任目标考核,健全完善了公务招待、财务管理、议事决策等监督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局面。

 3、要强化执纪问责,提升制度执行力。基层党委(党组)要督促所负责的纪检监察机关(派出纪工委)定期和不定期开展作风督查,四风督查,对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厉行节约等专题专项进行督查,以达到正风肃纪、倒逼问责,动真碰硬,以“零容忍”的态度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力。

  4、要强化责任担当。党委(党组)一定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将从严治党工作与其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督查。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管事”与“管人”相结合,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机制,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基层党委、政府的公信力和满意度。

  四、进一步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建议

  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要夯实“基本功”。要锤炼党性,认真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对党性的考验,在党员层面始终做到在党爱党、在党忧党、在党兴党、在党为党,在党委层面始终做到把握主体责任不偏向、推进主体责任不拖沓、落实主体责任不懈怠。要锻炼能力,紧紧围绕履行和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实践锻炼,进一步提高传达能力、谋划能力、实干能力,为做好工作打牢基础。要磨练意志,牢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的谆谆教导,面对成绩不能沾沾自喜、自我满足,面对问题不能软弱无力、止步不前,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发扬韧性奋斗精神,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抓好反腐败工作

 1、多维度认识主体责任。深刻认识到主体责任就是政治责任。而落实主体责任基层党委(党组)就必须履行政治担当。基层党委(党组)要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增强忧患意识,坚守责任担当,决不能只重业务而不抓党风,只看发展指标而不抓惩治腐败,真正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主体责任、担当主体责任。深刻认识主体责任是分内责任。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党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努力让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蔚然成风。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基层党委(党组)领导成员都要坚持“一岗双责”,既要抓好主管、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加强对主管、分管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发现、督促纠正,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深刻认识主体责任是直接责任。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落实主体责任既要强化集体领导的责任,又要切实落实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做到党委“不松手”、党委书记“不甩手”、党委成员“不缩手”。

  2、要落实清单“明责”。依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根据实际列出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明确界定党委(党组)的组织领导、选人用人、教育监督、正风肃纪、保障支持、示范表率责任范围,并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制定“规定动作”,建立倒逼机制。将主体责任细化分解到各领导班子、牵头部门和协办单位,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建

 立责任制落实工作台账,并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动态监管和经常性检查,确保主体责任不落空。二要定期报告“述责”,建立落实基层党委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制度,接受上级纪委评议和研判。深入推进党政“一把手”的述职述廉述德制度,自觉接受民主评议,述职述廉述德报告、民主测评情况以及对有关问题调查处理的结论性材料,存入其廉政档案并加强运用。

  3、要严格考核“问责”。实行对党基层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任用、评优评模的重要依据。细化“一案双查”制度,制定配套细则,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的各科室、部门、站所和村级单位,既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让“一岗双责”真正发挥其应有作用。

  4、要领导带头“履责”。

 党政“一把手”要做到“五个直接”,即:亲自直接分解任务,直接安排部署工作,直接解决重点问题,直接听取工作汇报,直接带头检查考核。要强化“一岗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主动抓好分管范围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要做到“两个必须”,即: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必须亲自部署、亲自过问;责任范围内发生的问题,必须亲自解决,承担起“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的监督监管责任。二要构建问责制的完整体系。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明确政治责任、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形成完整的责任链条,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责,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的工作运行机制。要加强问责的制度化建设,规范问责的主体及其权限,规范问责的客体及其职责,规范问责的事由和情形,规范问责的程序,

 实现问责规范化和制度化,突出问责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要注重把握问责的侧重性,增强威慑力。突出抓好单位主要领导履行职责不当的问责,特别是要选取有影响、有震动以及在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上出现问责情况的处理,公开处理、典型曝光,真正体现问责的威慑力、影响力。

  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方面存在哪些问题和不足

  今年以来,我们针对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中存在的“抓党建意识不强”、“部分干部理想信念不够坚定”等问题,牢固树立问题导向,通过“三个从严”,有力推动了各类问题的解决。

  1、从严落实管党责任,着力解决“书记抓党建主业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段时间以来,有些干部对经济工作关心得多,对党的建设关注得少;说起经济头头是道,谈到党建马马虎虎。对此,我们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始终把党建工作作为主业,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

篇四: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存在的问题

2020年第4期·总第656期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上率下明责担责问责,不仅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坚定不移地正风肃纪反腐,而且对各级党组织明确提出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要求,从而完成了对马克思主义政党属性的本质塑造的重要一环,使我们党在革命性锻造中增强了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党的地方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突出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把主体责任落实到日常管理监督过程中。经过全党的共同努力,党的各级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明显增强,管党治党状况由宽松软走向严紧硬,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卓著的根本原因和宝贵经验。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管党治党责任主体在履职尽责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认真对待。一、当前管党治党责任主体履职尽责存在的问题(一)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落实不力各级党组织作为管党治党责任主体,其主体责任意味着各级党委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主体,又是落实主体、工作主体,既要谋划部署,又要身体力行、直接参与。但是,正如***同志所指出的那样,“是不是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成员都履行了分管领域从严治党责任?一些地方和部门还难以给出令人满意的答案”。事实正是如此。在不断深入的管党治党实践中,一些党组织的负责人在思想深处还存在着“何必当真”的观念、“得过且过”的想法、“干一下得了”的心态,以至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落实责任更是不力,存在明显的不足。表现在:一是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方法途径单一。一些地方或基层党组织对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力,没有把管党治党当作分内之事,对上级党组织提出的管党治党要求和任务,其贯彻落实的主要模式是开开会、签签字、表表态、讲讲课、泛泛提一些要求,管党治党的工作方法难免失于应付式、简单化、单一化, “或签个责任书就万事大吉了”。实际上是把责任制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订在本子里,只说不做搞形式。由于思想懒惰、工作鲜有创新,一些党组织的负责人长期习惯于等上级发文件,然后照抄照搬,满足于以“文件落实责任”。一些新提拔的领导干部更是对管党治党的具体规定不甚了解,因此在抓主体责任落实方面不免缺位。二是缺乏管党治党有效工作机制。巡视发现,有些地方虽然启动了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工作和述责述廉制度,但往往是“凭印象、靠嘴说、看材料”,形式上看起来很严格完善,而内容却缺少针对性;有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淡薄,只顾抓权力,不去抓监督,任命干部时当仁不让,平时对干部却放任自流,出了事就撂挑子给纪委;有的地方党委不抓总、不统筹,党的建设部门化,“铁路警察、各管一段”。同时,对管党治党责任制的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不能全面准确地反映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三是责任追究失之于宽软。有的地方或基层党组织没有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对干部没有真正把严管与厚爱结合起来;有的地方和单位党组织一方面“抓安全事故等行政问责多、抓管党治党不力问责少,问责规定零散、内容不聚焦”,另一方面追究责任时怕影响团结,存在庸俗化、泛化情形,责任追究不痛不痒,党 性 修 养D A N G X I N G X I U Y A N G管党治党责任主体履职尽责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陈子贵

 29 2020年第4期·总第656期追究手段仅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较少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实际上是搞盲目的“内部团结”。(二)当管党治党的“甩手掌柜”,“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的现象比较普遍当前,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氛围已经初步形成,口号喊得很响。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或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党委(党组)书记没有亲自做执行和推动的工作,该管的事情不管,该执行的制度不执行,当“甩手掌柜”或担当不实,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大多依旧由纪委承担。比如,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方面,只满足于开会、发文件、作一般性要求,而缺乏针对性措施;或者奉行好人主义,在管理上不动真碰硬,睁只眼闭只眼,甚至放任自流;有的只管有任免权的干部,凡是上级党组织任命的干部一概不管,认为他们与本级党组织无关,不要和尚训道士——管得宽;有的对党员、干部只管工作不管人头或只管人头不管思想。还有一种更普遍的现象是,对党员、干部没有严格管理标准、延伸管理链条、落实管理责任,只管八小时以内不管八小时以外,认为那是个人的“私人生活”“自由空间”,管了吃力不讨好,没有把每个党员、干部都及时纳入到组织管理轨道,使党组织对每个党员、干部的情况不明、问题不清、措施不实,等到出了问题,移交纪委了事。(三)管党治党责任意识层层递减,呈现“上热、中温、下冷”现象各级党组织能否贯彻落实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但在实际推行的实践中却存在着管党治党责任意识层层递减、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以至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像深深的海洋,上面九级风浪,下面却纹丝不动,出现“上热、中温、下冷”现象。党中央十分重视管党治党问题,有认识、有决心、有措施、有力度、有效果、有恒心;各级地方党委和基层党委,总体上对管党治党认识比较到位,措施比较具体,力度比较大,效果比较好,但也存在地区、行业差距,责任落实不平衡;而部分基层党组织,对管党治党的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实在,主动性不强,力度不够大,管党治党的责任和压力有层层递减的现象。地方党委和基层党委,特别是基础党组织对管党治党工作的冷淡或担责不到位是管党治党责任主体履责方面的严重问题。基层党组织与基层权力的廉洁有效运行以及普通百姓基本权益的保障紧密联系在一起,如果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不力,将直接伤害到党的长期执政基础。二、当前管党治党责任主体履责问题的原因分析造成当前管党治党责任主体履责问题的原因有多种,但主要的是:(一)责任主体没有坚定地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主要是担责不严、担责不实,或者不敢担责。一些管党治党的责任主体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自觉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挥不够,没有真正地把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对管党治党工作仅仅满足于开个会、讲个话和签个责任状,以为这样就履行了责任主体的主体责任。与此相应的是,落实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在“空转”,党的各项建设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至于对主体责任的分解、落实责任情况的检查考核等推动责任制落实的具体工作,甚至向上级报告落实主体责任的情况都“打包”给纪委承担。在履责方式上除参加会议、照稿讲话和签订责任状外,常常是照抄上级文件分解主体责任,集中交责也只是形式上开个会,领导班子成员不知道如何去有效落实主体责任。当前,虽然建立了“一案双查”和责任追究制度,但问责追究尚显刚性不足,存在“两多两少”现象,即处理一般干部多,倒查领导干部责任少;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多,追究纪律责任少。同时在实施责任追究时,没有建立有效的责任追究结果公开制度,难以保证责任追究公平公正。有的基层单位害怕影响自身荣誉,不仅自己不追究责任,甚至在上级追究责任时,还通过各种方式打招呼、做工作。这些现象正是管党治党责任主体没有坚定地担负起主体责任的表现,与一些党组织的负责人存在党 性 修 养D A N G X I N G X I U Y A N G

 30 2020年第4期·总第656期“鸵鸟心态”有很大关系。有“鸵鸟心态”的人,一旦遇到问题,首先想的不是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而是选择逃避,不敢直面现实,不敢担当责任,平常大言不惭,遇事则畏缩不前。这就是管党治党责任主体不敢担责或担责不严不实的真正心理原因。(二)在扭曲的政绩观中将管党治党与发展经济对立起来党的十八大以前,管党治党工作并没有被当作政绩或重要政绩来看待和强调,各项经济指标、GDP增长速度才是各级领导干部强调的硬实绩、显政绩。这样的思维定势使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形势下的一些党组织负责人认为,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内容虚,抓与不抓没有什么区别,可以摆摆样子、应付了事。从近年来巡视工作发现的问题看,一些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主体责任没有投入主要精力,把抓从严管党治党与抓经济发展对立起来,要么把发展抓在手里、把党务挂在墙上;要么把党务抓得热热闹闹、把发展搁置一边。其结果,要么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党的观念淡漠、党的组织涣散、党的纪律松弛;要么是经济发展没有目标、没有方法、质量不高,经济结构转换不力,经济发展动力不足、创新能力不强。显然,将管党治党与发展经济割裂开来的工作思路和方法是不对的。在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战略布局中,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灵魂和根本保障,无论是管党治党还是加快各项事业发展,都是为了让人民过上幸福生活。经济建设需要党的坚强正确领导,从严管党治党与经济发展、各项社会事业进步的终极目标是一致的。只要把从严管党治党和推动发展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从严管党治党就能成为撬动发展的有力支点。因此,管党治党全面从严与推动各项事业发展是互促共进的关系。(三)党组织负责人在人情、关系、利益方面不过关管党治党责任主体在履职尽责过程中,除了面临着执政、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外部环境的考验和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的危险外,还面临着由“四大考验”和“四大危险”带来的党内大量思想问题和利益矛盾,这些问题和矛盾涉及党员、干部多,同其他社会矛盾错综交织,协调处理难度很大。因此,在管党治党、执纪问责的实践中,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不可避免地会遇到说情风、关系网、利益链等方方面面的“围猎”,使党组织负责人面临着严重的人情、关系、利益方面的考验。如果党组织负责人自身不硬,经不起这些考验,那么势必要影响到管党治党的范围、力度和效果。比如,有的地方和单位泛滥不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实际上与权权交易和权钱交易交织、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交织、“围猎”和甘于被“围猎”交织的腐败问题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因而有了问题总想捂着盖着,甚至弄得保护错误的力量比伸张正义的力量还要强大,或者遇到问题时装聋作哑、视而不见、避重就轻,搞变通或选择性执行以达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目的。比如,在美丽秦岭北麓的西安市境内,违规、违法建设的别墅不断蔓延,一些人盯上了秦岭的好山好水,试图将“国家公园”变为“私家花园”,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从 2014 年 5 月到 2018年 7 月,******就秦岭北麓西安段圈地建别墅问题先后作出六次重要批示,但是问题拖延四年多才得以最终解决。除了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作祟外,背后的根本原因就是涉案的一些党组织负责人在人情、关系、利益方面过不了关。党员、领导干部中存在的人情、关系、利益不过关问题,追根溯源,与当前政治生态中的圈子文化脱不了干系。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在一些党员干部中一直具有深厚土壤,这些人只讲私情不讲党性、只讲关系不讲原则,认为“坚持原则麻烦多,平平稳稳好处多,拉拉扯扯朋友多”,他们把社会生活中的亲情友情和市场经济“等价交换”原则引入党内,表面上人情味儿十足,但本质上都是以牺牲党的政治原则为代价,满足个人私欲私利,是严重破坏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不仅已经成为影响干部干事创业、经济发展的严重“内伤”,而且是阻碍管党治党责任主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的政治生态之“毒瘤”,必须猛药去疴、重拳整治。(作者系中共湖北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副组长)责任编辑/张秋实党 性 修 养D A N G X I N G X I U Y A N G

推荐访问: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存在的问题 责任 履行 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