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9,3义务教育实施细则(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柏政发[2013]
号
柏果镇人民政府 关于教育“9+3” 计划的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 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 ( 国发〔2005〕 35 号)
、 《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教育“9+3” 计划的意见》 ( 黔府发〔 2013〕 1 号)
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教育“9+3” 计划的意见》 ( 盘府发【2013】
13 号)
有关要求, 进一步推进我镇义务教育、 职业教育快速、 均衡发展,切实提高全民素质, 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和保障。
经镇人民政府研究, 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 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 按照同步建设小康
社会的总体部署, 牢牢把握“加速发展、 加快转型、 推动跨越” 主基调, 以打造“贵州 西部教育高地” 为战略目 标, 以实施教育“9+3” 计划为核心, 进一步巩固“两基” 成果,均衡发展义务教育, 突出发展职业教育, 推进政、 校、 企合作办学模式, 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二、 目 标任务 ( 一)
巩固提高 9 年义务教育水平。
到 2015 年, 小学生辍学率控制在 1. 8%以内, 初中生辍学率控制在 2. 8%以内,9 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 90%以上, 义务教育学校符合办学标准, 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 基本消除“大班额” , 教师整体素质大幅度提升, 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 实现全镇义务教育初步均衡。
( 二)
认真落实县政府及教育局的相关要求和措施,按质按时完成盘县第三职中 建设项目 , 制定相关制度和措施, 做好学生和家长的思想工作, 并广泛宣传, 从 2013 年秋季学期开始, 在县内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免除学费,其中 60%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
完成每年上级下达的中职招生任务。
三、 重点工作 ( 一)
优化中 小学校布局调整。
进一步优化和规范全镇中小学校布局调整。
到 2015 年基本解决“大班额” 问题。加快推进寄宿制学校建设, 健全寄宿制学校建设管理制度,优先满足留守儿童进入寄宿制学校的需求。
落实城市低保家庭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 实施好农村营养餐
改善计划。
到 2015 年实现小学生寄宿率达 30%, 初中生寄宿率达 70%。
( 二)
加快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育信息化。
采取“政府引 导、 社会参与 、 市场运作、 教企结合” 的模式, 加快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育信息化建设, 充分运用 信息化手段改进教学方法, 实施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提高学生学习效率。2013 年基本实现全镇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 到 2015年实现全镇中小学校“宽带网络校校通” , 60%的学校“优质教育资源班班通” , 20% 的学校“网络学习 空间人人通” 。
( 三)
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 工作长效机制。认真落实“控辍保学” 双线目 标责任制, 镇政府和各村, 每年初层层签订“控辍保学” 责任书。
继续完善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管理, 健全学生在校学习和成长记录档案, 动态掌握中小学生流动和辍学情况, 形成学校与 中心校网上联动管控机制。
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义务教育学生关爱服务体系,实行普查登记制度和社会结对帮扶制度, 开展“一帮一” 活动, 构建学校、 家庭、 社会共同参与的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机制。
加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 建立政府主导, 社事办、 中心校、 派出所、 妇联、 共青团等多部门参与的工作联动机制。重点加强对流入、 流出 务工人员 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学生学籍变动管理, 确保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 四)
努力完成盘县第三职中坐落我镇的项目 建设任务, 争取让本镇学生在家门口 就读职高, 减轻农民负 担。
( 五)
加强义务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积极引 进中等职
业教育师资。
继续落实教师定期轮岗 交流机制, 促进师资合理配置。
按编制足额配齐义务教育阶段教师, 同时制定优惠政策, 鼓励教师到偏远村级学校任教。
发挥优秀教师的引 领作用。
搞好基础设施建设, 积极和县教育局沟通对接, 引 进中等职业教育师资。
四、 保障措施 ( 一)
加强领导。
为认真落实“9+3” 实施办法, 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 现的新情况、 新问题, 特成立柏果镇“9+3” 计划实施办法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 如下:
组
长:
任广向(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
龚
盛(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余明洪(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吴
平( 中心校校长)
成
员 :
管
琳( 党政办负 责人)
瞿增恒( 中心校副校长)
李启林( 财政分局局长)
李长祥( 监察室主任)
代
维( 人资和社保中心主任)
高
远( 国土资源所所长)
吴小照(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陈家林( 水利站站长)
杨荣海( 社会事务办主任)
胡
燚( 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主任)
金
鑫( 卫生局院长)
段福星( 工商分局局长)
任广祥( 城管中队队长)
包广虎( 供电所所长)
张
洪( 派出所所长)
黄河勇( 团委负 责人)
王
克( 妇联副**)
胡碧锦( 土城办事处总支书记)
解大超( 五一办事处总支书记)
李
志( 大营办事处总支书记)
严国云( 清水办事处总支书记)
任
燚( 猛者办事处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中心校, 吴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 二)
落实责任。
镇“9+3” 实施办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 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 形成合力, 扎实推进“9+3” 计划的组织实施。
镇中心校:
牵头负责落实“9+3” 实施办法, 建立实施“9+3” 实施办法责任分解考评机制。
健全完善 9 年义务教育、 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 统; 做好中等职业学生免费宣传、 贫困生资助和项目 规划编报工作, 积极争取国家、 省、 市、 县投入和项目 扶持政策。
基层财政分局 :
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 支持,筹措实施“9+3” 实施办法所需资金。
社会事务办:
及时做好流浪未成年人和符合城乡 社会
救助条件的学生救助工作。
人资和社保中 心:
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招用 童工的单位和个人。
派出所:
负 责查处“9+3” 实施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9+3” 办法的顺利实施。
监察室:
按照 相关规定对“控辍保学” 、 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任务、 违反招投标管理及相关法规或不按时完成工程建设的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和依法依规报请县监察局追究责任。
国土所:
保障实施“9+3” 实施办法建设用 地。
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
对实施“9+3” 进行宣传与报道, 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保障“9+3” 计划项目 的规划, 会同教育部门充分利用 国家保障房政策妥善解决好农村中 小学教师住房困难问题,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 学校的道路建设。
卫生院:
对全镇各类学校食品卫生进行检查督促, 做好学校食堂的建设指导, 经学校申请后, 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手续, 确保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卫生安全。
工商分局 :
加强校园周 边环境治理, 确保校园周 边流通食品安全。
城管中队:
加强校园周 边环境治理, 确保校园周 边无摆摊设点。
供电所:
保障实施“9+3” 项目 的正常供电。
水利站:
保障实施“9+3” 项目 的正常供水。
共青团、 妇联等部门 :
协同 做好留 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 随迁子女关爱工作。
各办事处:
具体负 责“9+3” 项目 工程建设中的矛盾纠纷调处, 积极动员 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学生进入职业学校学习, 协助做好“控辍保学” , 劝返未读完普通高中和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完成高中阶段学业。
办事处、 村主任和驻村干部要认真落实招生政策, 采取有力措施, 做好九年级学生的分流引 导和宣传教育工作。
今年县下达的中职招生任务我镇共 734 人, 各村中职招生任务数=734× ( 各村九年级学生数÷ 全镇九年级学生数× 100%)
, 不足 1 人按四舍五入计算。
各村要开好会, 明确任务, 分工负 责。
要利用走访、 广播等形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积极完成本村中职招生任务。
( 三)
严格考核 将“职教招生” 纳入镇目 标考核之中, 对今年职教招生任务没有完成的办事处和村, 当 年集体不得评为任何先进单位, 驻村干部年度考核不得评优。
对完成任务的村, 镇 “9+3”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9+3” 工作进行调度, 对工作不力、 排名 倒数的单位主要负 责人进行约谈, 未按时完成 “9+3”计划年度目 标任务的单位, 其主要负 责人要向镇人民政府作书面说明。
附:
中职招生人数分解表
附分解表 村名 人数 中职招生数 村名 人数 中职招生数 村名 人数 中职招生数 村名 人数 中职招生数 迭脉村 40 25 继光村 11 7 洒米田村 9 6 煤炭沟村 9 6 业租村 43 27 土城村 97 61 竹烟屯村 1 1 大寨村 29 18 堕嘎村 23 14 东风村 89 56 烂泥沟村 19 12 马过河村 20 13 岩脚村 27 17 东升村 66 41 罗家地村 9 6 联营村 54 34 包家村 34 21 柏果村 116 73 小寨村 8 5 联强村 38 24 松树村 45 28 团结村 24 15 铜厂沟村 1 1 煤坡村 38 24 法土村 41 26 民主村 45 28 鸡场河村 14 9 泥水村 23 14 比中村 38 24 清坪村 17 11 阿卡村 15 9 堕丘村 5 3 红旗村 27 17 老屋基村 7 4 深沟村 27 17 被拉村 1 1 红卫村 28 18 清水河村 5 3 岩头寨村 11 7 核桃村 9 6
居委会 8 5 合计 1171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