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察问题对照检查材料(16篇)

时间:2022-11-25 11:25:04 来源:网友投稿

环保督察问题对照检查材料(16篇)环保督察问题对照检查材料  针对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中我局在油烟治理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生活垃圾填埋场存在监管不严不实偏松偏软渗滤液车间改造未按序时建设要求生活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督察问题对照检查材料(16篇),供大家参考。

环保督察问题对照检查材料(16篇)

篇一:环保督察问题对照检查材料

  针对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中我局在油烟治理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生活垃圾填埋场存在监管不严不实偏松偏软渗滤液车间改造未按序时建设要求生活污水直排辉发河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问题突出污水处理厂未达到a级标准排放水污染防治推进不明显反馈问题整改还不够有力等问题执法局举一反三狠抓监督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在反馈问题整改过程中定期督查督办并实行考核问责切实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推进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报告

  按照《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清单化调度制度的通知》要求:

  一、督察整改工作情况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先后召开2次相关会议研究部署督察整改工作;主要领导先后做出2次批示,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反馈案件办理排查、海龙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积存渗滤液处理、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黑臭水体治理工程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副局长孙永昌深入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填埋场检查积存渗滤液处理情况,副局长佟辉深入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现场,协调推进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和检查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等工作;分别出台1份配套政策、制度、方案,进行了1次整改宣传报道;针对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中我局在油烟治理、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生活垃圾填埋场存在监管不严不实偏松偏软、渗滤液车间改造未按序时建设要求、生活污水直排辉发河、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问题突出、污水处理厂未达到A级标准排放、水污染防治推进不明显、反馈问题整改还不够有力等问题,执法局举一反三,狠抓监督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在反馈问题整改过程中定期督查督办并实行考核问责,切实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推进。二、督察整改任务进展情况截至目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共有整改任务5项,应完成整改任务5项,实际完成3项,没有达到序时进度要求的0项,本月有2项按照制定的整改工作计划序时推进,分别是任务二十七(近年来,省对水污染防治工作重视程度、推进力度明显不够,水环境保护问题日益突出,辽河流域污染明显加剧,支流伊通河、水质没有改善,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滞后。)整改进展情况:1、福民砂轮厂平房区黑臭水体治理工程8月份已治理完成,正在组织环保验收。2、第三季度排水管网普查已完成,水质检测已经开展并对各企事业单位及重点点位水样进行采集,累计检测26个点位,后期将根据水质检测报告结果分析排污单位是否存在偷排现象,严格实行审批制度,达到要求才准与其向市政管网排放。任务四十六(目前,全省55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有48座渗滤液处理设施不完善,共积存渗滤液118万立方米,污染隐患突出。)整改进展情况:1、9月份处理后期产生的垃圾渗滤液2万吨。2、垃圾焚烧发电项目9月份主厂房各单元基础、烟囱基础、采暖锅炉房基础及综合楼室内装修工程施工;累计完成开挖土方量约30000立方米,混凝土用量约1100立。

  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共有整改任务6项,应完成整改任务6项,实际完成4项;没有达到序时进度要求的0项。本月有2项按照制定的整改工作计划序时推进,分别是任务十四(部分整改措施未达到序时要求。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车间扩容改造工程未按序时要求进行建设。)整改进展情况:垃圾焚烧发电项目9月份主厂房各单元基础、烟囱基础、采暖锅炉房基础及综合楼室内装修工程施工;累计完成开挖土方量约30000立方米,混凝土用量约1100立;

  任务十八(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问题突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只做到了村收集,转运过程中红梅镇、山城镇等乡镇存在随意掩埋的现象,污染周边环境。)整改进展情况:1、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年实现服务企业标准化运营,垃圾日产日清,达到乡镇垃圾清运全覆盖。各乡镇依据《农村生活垃圾清运考核办法》对服务企业进行日常考核,执法局依据每天进入垃圾场的垃圾量和乡镇日常考核结果对服务企业垃圾清运费用进行核算、拨付。2、垃圾焚烧发电项目9月份主厂房各单元基础、烟囱基础、采暖锅炉房基础及综合楼室内装修工程施工;累计完成开挖土方量约30000立方米,混凝土用量约1100立。3、8月份海龙镇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土建施工已全部完成,现正在等待设备,预计9月底设备到货。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共有整改任务6项,应完成整改任务6项,实际完成5项;没有达到序时进度要求的0项。本月有1项按照制定的整改工作计划序时推进,分别是任务十五(2018年6月,省制订《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整县推进工作方案》,要求各市县做好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并于7月底前完成整治方案制订并上报备案。截止“回头看”进驻时,全省仍有10个县区未按要求制订工作方案,18个县(市、区)一直未上报排查情况。)整改进展情况:按照2020年制定的整改工作计划,垃圾焚烧发电项目9月份主厂房各单元基础、烟囱基础、采暖锅炉房基础及综合楼室内装修工程施工;累计完成开挖土方量约30000立方米,混凝土用量约1100立。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位于李炉乡连山村生活垃圾填埋场内,由隶属山东凯远集团公司的正和晴阳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特许经营“BOO”方式建设。项目分为二期,总规模为1000吨/日,总投资约4.9亿元。项目前期手续立项、环评、水保、规划、土地已办理,综合楼主体框架已建完。因投资方山东凯远集团遇到经营困难,造成项目不能正常实施。市政府与山东凯远集团多次沟通后,与2019年6月21日,与隶属山东凯远集团公司的正和晴阳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签订《解除合同协议书》。2019年6月21日,与山东兆基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框架合作协议》,2019年8月29日,市世基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与市人民政府签订《特许经营协议》2020年6月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入现场施工。四、下一步工作安排1、按时限完成海龙镇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任务。2、“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防止整改问题反弹。3、按时限推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进度。

篇二:环保督察问题对照检查材料

  ?一依据陕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落实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源监管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按照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降低企业环境污染入罪门槛的同时依据环保法律法规严肃查处违法排污企业集中力量解决对涉气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够监管不力地方保护主义等问题以更大的决心下更大的力气**执法难题强化管理严格履行执法监督职责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早见成效

  关于环境保护专项检查情况的报告环保部办公厅:按照环保部《关于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环发2014]35号)安排,我省迅速开展了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保障饮用水源环境安全为重点的环保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接到环保部通知后,我厅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落实。2014年3月3日,我厅向各地市下发了《关于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陕环函2014]184号),对各市(区)开展专项检查进行了周密部署,确定五项检查内容:一是各市(区)落实《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进展情况,重点检查涉气排污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转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二是我省关中地区贯彻落实《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进展情况,重点涉水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及一、二级保护区内违法排污口关闭、取缔情况;三是对全省涉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的重金属排放企业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一、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重金属排放企业取缔、关闭情况及废弃物堆放场和废渣收集、贮存、处置情况;四是核查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垃圾填埋场运行情况;五是检查2013年度群众投诉案件办理情况,重点核查群众反复投诉案件和热点环境信访问题办理情况。我厅成立了由省厅主要领导和厅机关职能处室负责人参加的专项检查

  领导小组,实行分片负责制,抽调省厅大气办、污防、环评、总量、生态等相关处室人员组成工作小组,统一协调指导、督查各市(区)专项检查工作。各市(区)按照省厅通知要求,立即行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业务科室成立了检查组,配备精干力量,明确工作任务,统一思想、加强培训,迅速开展了执法检查。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环保专项检查期间,按照行动方案,我厅组织各级环保部门,对危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正常生活的大气污染、饮用水源污染、噪声污染以及建设项目违法问题、重金属治理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拉网式的排查摸底,汇总归类,并逐一进行清理整顿。(一)落实《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专项检查情况我省组织开展了以西安为中心、关中区域其它主要城市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特别是对各类工业园区及工业集中区、区域污染严重的“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企业集中区域,集中力量进行检查。XX市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白天和夜晚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暗查和媒体曝光,针对城乡结合部,特别是XX市绕城高速两侧的“十五小”企业大气污染问题,集中开展了“治污减霾保卫蓝天”执法活动,先后对百余家企业进行了突击检查,并在省内主流媒体公开曝光了一批存在严重问题的涉气企业,有效地打击了企业违法排污行为。XX市对全市火电、水泥和化工等涉气排污单位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

  查企业除尘、脱硫、脱硝设施运转情况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认真分析中控数据以判断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检查烟气cems现场端设备运行状况,将现场监控的二氧化硫浓度、氮氧化物浓度、烟尘浓度数据与市级监控平台数据进行对比,确保上传数据的真实性;对cems设备全部进行现场标气检测,校验设备的精确性;对企业堆煤场、运煤车辆的扬尘治理、防风抑尘网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了检查;对陕西咸阳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渭河发电有限公司、大唐热电厂烟尘、脱硫、脱硝升级改造等重点治污降霾项目进行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加快项目进展,倒排工期,确保7月1日新标执行后达标排放;对渭河发电有限公司、大唐热电厂煤场扬尘防治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处罚。XX市草拟了《治污降霾保卫蓝天行动计划(2014-2017年)》实施方案,并报送XX市政府审议执行;对全市范围内涉气排污单位进行了检查。XX市环保局立案查处了陕西陕化煤化工有限公司3台各260吨燃煤锅炉脱硫除尘设施运行不稳定及废煤灰场管理不规范等环境违法行为;对部分企业原材料堆存场防扬散措施不到位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要求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污染;对XX市XX县顺昌焦化有限公司焦炉消烟除尘车不能正常运行,化产工段脱硫、硫酸铵、蒸氨塔因产能不足,不能正常运行的违法行为,XX县委办、政府办要求该企业于2014年3月30日前完成整改(澄办字2014]3号);对XX县东片、西片的非法石料厂,由电力部门采取强制断电措施,进行停产整治。XX市为落实《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方案》,进一步加强了对大气

  污染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重点检查了燃煤锅炉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运行以及燃煤锅炉企业堆煤场的建设、运行情况。XX市环保局要求企业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并完善储煤场的“三防”措施;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推进区域内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拆除工作;针对XX市扶风祥云热力公司、岐山岐星热力公司等几户企业堆煤场不规范,陕西宝鸡第二发电有限公司1-3号储煤场未建防风抑尘网等环境问题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并积极对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后督察,确保整改到位。(二)关中地区贯彻落实《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进展情况今年是落实陕西省政府《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2012-2014年)》庄严承诺的最后关键年,为了切实改善渭河水质,强化对渭河污染源的精细化管理,我厅由陕西省环境保护执法局牵头开展了以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技术支持,水利部门普查的渭河排污口为参考,沿渭各市(区)环保部门参与的专项执法活动。在执法活动中对渭河省界、市界、县界断面和所有向渭河干(支)流排放的排污口污染物浓度、排放流量及相关工业企业、渭河污染防治三年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核查,全面掌握渭河污染现状,为下一阶段准确定位渭河污染治理攻坚重点,确保年内渭河变清任务完成,加强渭河流域重点污染源常态化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XX市采取日常监管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等多种执法形式,强化对污水

  处理厂的环境监管,主要检查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XX市环保局对污染治理设施运转不正常、废水超标排放的企业进行了处罚;对处理设施落后、不能满足处理要求的企业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不能达标排放的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确保“渭河三年变清”目标顺利完成。XX市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布置了对境内渭河主要支流皂河、太平河、大环河沿线涉重金属企业的排查工作,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并责令限期整改,并不定期核查整改进展情况。XX市在加强对14家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管的同时,加大对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内企业的监管排查力度,增加监管频次,对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和环保部《关于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直接排放污水征收排污费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函2011]188号)规定严肃处理,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并稳定达标排放。XX市环保局依据市级监控平台数据,采取明察暗访方式,不定期对各污水处理厂的运营情况进行检查,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抓好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管,努力改善渭河咸阳段的生态环境;对在建污水处理厂及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行实地检查督办,强力推进工程建设,确保高质量完成此项重点工程,按时投入运营。XX市政府印发了《XX市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渭河流域水污染补偿实施方案》;完成工业企业废水深度治理项目20个,

  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11个,新建污水、垃圾处理项目10个、建成投运28个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淘汰关停3家企业;在建项目总投资3亿元,完成投资近8千万元。根据渭河监测断面显示,2011年至2013年,渭河潼关吊桥陕西省出境水质断面,主要污染物浓度呈下降趋势。(三)开展涉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管理情况我厅在近年专项执法检查的基础上,结合污染源普查情况,重点检查了涉重金属企业废水、废气(包括无组织排放)排放、废渣收集、贮存及处置和应急处置情况;建立定期监督性监测制度;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认真分析筛选一批重金属污染问题突出的区域、企业,明确特征污染物,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加强督促指导,尽快消除环境污染隐患,确保环境安全。XX市对4个重点区域和33家涉重企业加强排查和监管。XX市环保局协助陕西锌业有限公司完成第三期移民搬迁安置工程方案的编制,并督促企业按期完成制酸尾气脱硫工程脱硫塔和电气、管道建设和冶炼废水回用、电解酸雾治理、噪音治理工程,并尽快进行调试;加强对企业污水处理站、在线监控和车间除尘器等主要环保设施运行的日常监管,保证正常运行;协调XX市环境监测站与企业共同建立了环境监测中心,开展常规监测,为污染治理和日常环境监管提供数据支持。XX市针对目前全市正常生产的3家涉重金属排放企业进行了重点核查。XX市环保局责成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规范原料、产品、废弃物堆

  放场,完善重金属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环保局审核、备案;对3月12日夜间,该企业5号泵站突发尾矿索桥翻浆事件,报告不及时、处理不及时的违法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XX市XX县政府对未能完成治理任务的白水金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由XX县电力部门采取强制断电措施,进行停产整治。(四)核查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垃圾填埋场运行情况我厅对照2013年全省105家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专项执法检查发现的环境问题和整改落实进展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督促环保部门加强监管,协助企业或运营单位制定整改计划、明确完成时限及落实相关责任人。XX市按照“汉江流域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启动了绿水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对全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和汉江干支流沿线重点工业污染源运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将“两场(厂)”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全市汉江污染防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向11个县区政府进行了通报,并将检查发现的21个企业环境违法问题通报县区环保局要求予以处理。XX市组织开展了污水处理厂执法督察,在各县区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组织对XX市江北污水处理厂、XX县污水处理厂设施运行情况暗访督查;对XX市江北污水处理厂不能满负荷运行、紫阳污水处理厂污泥转运不规范等问题依法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对安康江

  北城区污水管网设计存在缺陷、建设不到位的问题,向XX市XX区政府和XX市住建局下发了督办函,要求进行完善解决。XX市对全市7个城镇污水处理、1个省级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了重点检查。XX市环保局针对市区污水处理厂污泥违规处置问题,责令企业限期整改;XX县针对县污水处理厂2013年市级挂牌督办未摘牌问题加强督办,启动县城中心街雨污分流工程,并督促企业先后对粗格栅进行更换,对悬流沉砂池、提升泵、配水池、脱泥设施及在线监控设施进行维护,确保出水稳定达标排放,协助企业完成摘牌工作。(五)群众投诉案件和热点环境问题办理情况我厅进一步加强“12369”环境信访热线管理,完善“12369”环保投诉无间隙受理,确保热线接听畅通。对群众投诉反映的环境问题,热情受理、耐心解释、及时查处、定期回访,尽最大努力将环境污染问题彻底解决,做到让群众满意。XX市对群众反映强烈、媒体报道的建筑工地扬尘、车辆尾气排放等问题,组织市安监、国土、住建、交通、公安交警等部门开展全市污染专项检查,约谈违法工地的法人,对其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并在媒体上公开曝光,由市环境监察支队督促限期完成整改,并按照《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处罚,有效控制了辖区扬尘污染。XX市对2013年群众投诉案件进行了后督查,对反复投诉、群众持续关注的热点环境问题进行及时查处,对部分案件进行电话回访和现场回访。XX市环保局针对群众反复投诉的顺昌焦化公司污染问题,对其下

  达了限期整改通知,要求于2014年3月30日前完成整改;对群众反复举报、长期非法生产的4家石灰窑,由XX县西固镇政府牵头组织,矿产局、环保局等部门配合,进行了强制拆除;对噪声扰民的XX县恒力铸造有限公司,责令停止生产、实施搬迁。XX市对群众反映突出的投诉案件,进行重点查处;对同源镁业有限公司,违法排污导致周边空气污染、村民房屋潮湿和墙壁开裂等环境问题进行立案查处,责令企业限期完成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同时责成企业负责人积极与附近群众联系,主动告知整改进展情况,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XX市对全市2013年受理的211件环境污染投诉和2014年第一季度受理的42件环境污染投诉一一回访,重点对群众反复投诉案件和热点环境信访问题办理情况进行详细核查。XX县商镇桃园村小造纸污染问题以及龙驹镇陈家村八组养殖场污染问题2013年以来群众反复投诉,环保部门多次查处、协调均未得到彻底解决,对此XX市、县高度重视,XX县主管县长带领县环保局、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深入现场进行调查研究,召XX县长办公会,依法拆除造纸作坊生产设备,对其实施强制关闭,并责令限期搬迁陈家村养殖场;对《陕西新闻》“第一新闻栏目”报道XX市XX区黄沙河一养猪户环境污染问题,XX区政府迅速组织宣传部、政府办、环保、农业等8家单位联合执法,对该养猪场实施了取缔关闭,及时消除了环境污染问题。三、严格执法,巩固成效

  通过此次环境保护专项检查活动,打击了一批违法排污企业,极大震慑了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保障了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为确保环境执法监督工作取得实效,今后我厅将继续做好:(一)依据《陕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落实《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源监管,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按照“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降低企业环境污染入罪门槛的同时,依据环保法律法规,严肃查处违法排污企业,集中力量解决对涉气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够、监管不力、地方保护主义等问题,以更大的决心、下更大的力气**执法难题,强化管理,严格履行执法监督职责,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早见成效。(二)为实现渭河流域陕西段污染防治目标,保障公众环境权益,实施对渭河流域污染源的“网格化”、“精细化”、“效能化”监管,加大辖区内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力度,切实做到建成项目抓运行、在建项目抓进度、未见项目抓开工,确保“渭河三年变清”收官之年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三)对我省重点污染源加大日常监管频次和防控措施,严防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完善环境应急预案,确保环境安全。(四)落实各项投诉举报制度,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创新方式方法,拓宽信访投诉渠道,努力提高办理信访投诉的效率和效果,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五)加大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和普及环境保护知识,提高群众的环境意识,调动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企业管理人员的环境守法意识,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专此报告。

篇三:环保督察问题对照检查材料

  1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和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制定**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深化控尘控煤控车控排控油控烧减排措施持续整治燃煤污染工业污染扬尘污染机动车污染和城市生活面源污染倒逼能源产业交通用地结构进一步调整优化有效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及责任分工材

  料

  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及责任分工材料针对**省委省政府第七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经过逐项梳理,制定整改任务清单及责任分工(共性问题25个,个性问题26个,共51个),具体如下:

  1.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有待提升。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虽然多数同志对**市的结构性、区域性突出环境问题都有基本了解,但过多强调历史原因和客观因素制约,存在从根本上解决这些环境问题需要长期的过程,不能操之过急的模糊认识,甚至还有环境保护影响经济发展的错误观念。个别同志存在满足现状、松懈麻痹思想,缺乏久久为功的决心,对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走绿色发展之路缺乏紧迫感和责任感。

  整改目标:贯彻***生态文明思想更加自觉,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夯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全面落实。

  :(1)成立省委常委、市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市长任组长的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建立市委常委分包重点县(市、区)、市政府领导分口负责的污染防治攻坚推进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在我市全面落实到位。(2)把深入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列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度学习计划》《2019年度县处级以上党委(党组)中心组分专题集体学习的安排意见》。在2018年度市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时,要把***生态文

  明思想学习情况纳入考核内容。(3)在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中,依托各级党校、干部学院等平台,以五大发展理念教育培训为引领,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内容比重,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环保意识。(4)研究制定对各县(市、区)党(工)委、人民政府(管委会)以及市直有关部门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实施细则,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5)健全环境保护督察机制,重点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开展督察,夯实各级各部门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

  责任领导:李**,刘**牵头单位: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委相关部委,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2.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不够健全。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长效机制方面,市委、市政府制定了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分工、三年行动计划等制度方案,但在推动落实中尚存不少问题。定期研究谋划、统筹安排部署、合力推进落实、强化督导考核等机制推进不畅,存在“上热中温下冷”情况,部分市直部门和县(市、区)在工作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统筹推进不力、协同配合不够、责任落实梗阻、执法问责松软、督导考核流于形式、压力传导逐级衰减等问题,攻坚合力尚未全面形成。2016年、2017年**市对县(市、区)政府社会经济发展目标考核中,生态环境保护权重只有5分,其中环境保护目标考核只占1.5分,且对考核结果只进行了排序。

  整改目标: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提高市委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增加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频次,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难点问题加快解决。

  整改措施:(1)市委常委会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市委常委会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形成的决定事项开展督查,确保落实到位。(2)全市(**市,下同)各级党委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3)全市各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涉及饮用水源地等重大环境敏感区域的环境问题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推动解决落实。(4)健全环境保护督察机制,优化环保督察机构,重点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地方党委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和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开展督察,夯实各级各部门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

  责任领导:李**,刘**牵头单位: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委相关部委,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3.《**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省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相关要求在部门职责中没有进一步明确。散乱污取缔、油烟治理、矿山整治、渣土车管理等工作,相关部门职责不明确,联动作用成效不明显,联合执法机制不健全。

  整改目标:明确市直部门大气污染防治职责,理顺工作机制,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治污,社会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格局。

  整改措施:(1)在《**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中进一步厘清市直有关部门的大气污染防治职责,明确工作任务,分解压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强化部门协同治理大气污染的合力。(2)散乱污企业取缔由市工业信息化局牵头负责,油烟治理由市城市管理局牵头负责,矿山整治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负责,渣土车管理由市城市管理局牵头负责。(3)市攻坚办对负

  有大气污染防治监管职责的部门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其履行大气污染防治职责,定期进行目标考核,对履职不到位、工作推进慢的部门实施督办问责。

  责任领导:侯**牵头单位: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整改时限:2019年4月底前4.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和问责力度不够大。相关部门环境监管执法偏松偏软,难以对违法行为起到警示震慑作用。同时,一些部门和地方责任追究力度偏小,问责的层面以乡科级以下干部居多,问责的手段也以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居多,真正动真格的追责少,警示震慑效果不明显。

  整改目标: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和问责力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对存在破坏生态环境的部门和地方领导追究到位。

  整改措施:(1)强化宣传,加大《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促使其学法、懂法、守法。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文明执法水平。加大巡查力度,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依法进行严管重罚。(2)强化督查监督和考核问责。坚持日常督查常态化,各相关部门始终要把环境执法放在首要位置,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网格化管理制度,严防环境问题反弹。充分利用*****环保热线监督举报平台,鼓励广大群众举报监督。(3)对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的问题逐一核查,坚决纠正问题,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主管责任和监管责任。(4)加强以案促改,深刻剖析原因,加大整改力度,堵塞监管漏洞,形成长效机制,杜绝已经执法到位的环境违法行为反弹。(5)住建、农业和城管部门要对扬尘、垃圾清运、秸秆焚烧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顶格处罚,情节特别严重、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物损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打击处理不力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部门的责任。

  责任领导:徐**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委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5.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和反馈意见涉及问题整改工作存在差距。**市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和反馈意见涉及问题的整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进度不快,整改验收标准偏低,且不规范不统一,与举一反三、以点及面、彻底整改的要求尚有差距。督察期间,督察组通过逐一核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涉及的8个问题和74个持续整改的交办案件,并随机抽查34件已整改到位的交办案件,发现有27个案件不同程度地存在整改不彻底、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目标:督促各县(市、区)党(工)委和人民政府(管委会)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涉及的8个问题和74个持续整改的交办案件全部彻底整改到位,相关责任追究到位。

  整改措施:(1)对所有整改任务实行台账化管理,采取日常督察、重点督察、明察暗访等方式,及时发现并解决各地整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杜绝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2)查清省委省政府督察组所抽查的27个案件存在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问责。(3)对各级督查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不反弹。

  责任领导:徐**,侯**牵头单位:市环保督察整改办公室,市纪委监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6.大气环境质量不容乐观。截至2018年10月29日,**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6.031,优、良天数仅155天,pm10和pm2.5累计浓度分别为99微克/立方米和56微克/立方米,各项指标在汾渭平原城市排名中处于中游,但在全省18个省辖市和全国169个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均处下游。

  整改目标: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完成2019年市定年度目标

  任务(pm10平均浓度控制在105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56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达到56.2%)。

  整改措施:(1)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和《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制定《**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深化“控尘、控煤、控车、控排、控油、控烧”减排措施,持续整治燃煤污染、工业污染、扬尘污染、机动车污染和城市生活面源污染,倒逼能源、产业、交通、用地结构进一步调整优化,有效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2)修订完善《**市空气质量考核暨生态补偿办法》。将空气质量考核结果作为大气污染防治、生态环境建设体系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实施最严格的问责奖惩。(3)建立微型站点和产业集聚区考核追责机制。对微型站和产业集聚区空气质量进行排名,采取通报批评、约谈、问责等行政措施,推动基层环境监管网格发挥作用。(4)加快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任务。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有效推动分管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制定推进计划,细化工作措施,完善任务清单,明确完成时限,压实大气攻坚职责。

  责任领导:侯**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整改时限:2019年12月底7.一些河流断面水质长期超标。2018年1-10月份,省控伊洛河汇合处断面水质按三类水质标准考核,达标率只有60%。此外,13个市控考核断面中,仍有4个断面未达标,其中,瀍河潞泽会馆断面达标率仅为28.6%,栾川明白河庙湾断面水质达标率仅为23.5%,涧河丽春桥断面达标率仅为14.3%。

  整改目标:全市地表水国、省重点监控的7个断面达到或优

  于Ⅲ类水质断面比例达到100%;市重点监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断面比例达到80%以上。

  整改措施:(1)启动水污染动态排查机制,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定期召开分析研判会议,生态环境、水利、住建、城管等部门充分发挥涉水管理部门职能,加强工作推进落实,联动治污。(2)强化河渠治理,加快推进截污治污工程。(3)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完善城中村、城郊村污水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4)继续切实加强对城市区已建成的雨、污水管道设施进行监督管理,并继续做好服务工作,加强城市区入河雨水口的巡查,加大督查力度,对排查出的排污口进行持续动态跟踪,建立台账,发现一起,督办一起,治理一起。

  责任领导:王**,侯**,王**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整改时限:2019年12月底前8.水攻坚工程项目多项未能按期完成。全市23个流域重点工程项目中,目前仅完成4个,19个逾期未完成,其中瀍河区、汝阳县、偃师市3个项目已过完成时限但尚未开工。

  整改目标:认真梳理未按时完成工程项目,确保7月底前完成全市23个流域重点工程项目,做好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达到预期效果。

  整改措施:(1)相关部门要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全力保障水攻坚重点项目建设工作高效推进,如期完成。(2)各相关县(区)加强领导,抽调骨干力量充实重点项目建设队伍,确保顺利完成建设项目的建设任务。(3)编制科学合理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对施工计划进行动态控制,根据工程进展程度,不断优化施工方案,倒排工期,安全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促使工程早日建成并投入运行。(4)瀍河区、汝阳县、偃师市成立专班工作组,分析研究工程未开工原因,督促尽

  快开工,协调工程进展中的问题,确保工程保质完成。(5)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治成效。

  责任领导:王**,王**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整改时限:2019年7月底前9.水攻坚工程项目中,154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仅26个按期完成。

  整改目标:按照水攻坚工程要求,高标准完成154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并做好验收工作。

  整改措施:(1)各县(市、区)政府成立由发改、财政、国土、住建、农业、环保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分析研究未完成的整治项目存在问题,并协调解决。(2)加大资金投入,确保财政投入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相适应。(3)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效。

  责任领导:王**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整改时限:已经完成,长期坚持10.伊河流域钼因子超标问题不容忽视。栾川县和嵩县钼资源经历40余年的开发建设,给伊河上游留下了众多小矿洞、小尾矿库、小渣场,伴随着雨水冲刷,形成了大面积钼浓度较高的土壤、河流,最终导致伊河流域水质钼因子长期超三类标准,加上钼污染综合治理难度大、周期长、见效慢,因此必须按照既定的综合整治方案加快推进。

  整改目标:2019年底前,完成两县县域内14座尾矿库闭库工作;完成河流沿岸及道路边遗弃矿石、废渣清理处置及露天采场及排土场污染治理;完成废弃地下井巷及废弃矿洞的外排废水治理。

  整改措施:(1)合理设定乡镇地表水监测断面。以确保出境断面水质达标为核心,结合当地实际,设定乡镇地表水监测断面,每两个月监测1次。如有异常情况或突发事件,随时进行加密监

  测,监测结果报县攻坚办,依据考核办法,对当地政府给予奖惩。(2)加强企业监管力度,确保稳定运行。确保涉钼企业安全稳定运行,明确专职人员,每周不低于2次对涉钼企业进行现场监察,发现问题严肃查处。不定期组织环境执法人员对涉钼企业进行突击检查,以督促企业打消侥幸心理,使稳定运行成为常态。(3)开展伊河嵩县段生态文明保护工程项目建设,总投资12亿元,建设河道整治工程、建筑物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开展河道治理专项行动,取缔伊河嵩县段非法采砂场(点),投入400余万元,实施生态修复,平整河道、回填砂石70万方。

  责任领导:宗**,王**责任单位:栾川县、嵩县人民政府整改时限:2019年12月底前11.相当一部分工地施工方不按扬尘管控要求作业,加上主管部门履职监管不给力,致使工地扬尘污染问题突出。督察期间,督察组共抽查28个工地,其中建筑施工工地15个、道路施工工地7个、园林绿化工地3个、拆迁工地3个,大多存在车辆冲洗设施建设标准低、设施故障或闲置、黄土裸露未覆盖、土石方施工未采取湿法作业、百分之百围挡及喷淋措施标准不高、“三员”管理制度不落实等现象。

  整改目标:扬尘管控力度持续加大,污染防治水平显著提高,扬尘贡献比重逐步降低。

  整改措施:(1)修订完善全市《扬尘污染综合防控实施细则》,建立长效工作机制。(2)发挥合力控尘作用,扩大监管范围,将全市涉及扬尘的商砼站、砂石料场、堆场、垃圾处理场、闲置或待开发土地全部纳入扬尘监管范围,精准核实扬尘源。(3)实施人防和技防相结合,提高防控效能。各县(市、区)政府要强化辖区控尘办队伍建设,采取劳务派遣或政府购买等多种方式,配齐配强不少于20人专职控尘队伍。发挥远程视频监控和无人机巡航监控的技防作用。(4)加强重点区域和重要时段扬尘管控,对国控点周边区域实施严格管控,及时按照管控指令强化调度指挥,实施应急管控措施。

  责任领导:王**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整改时限:2019年6月底前12.工业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存在短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中,明确了全市9大类336项治理任务,但相当一部分项目推进缓慢。

  整改目标:全面完成2018年9大类336项工业治理任务。整改措施:(1)加大督导督办。2018年12月底确定的2018年9大类336项工业治理项目,除偃师市**华润电力首阳山有限公司和大唐**首阳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堆场封闭改造因工程量大、治理周期长的原因任务时限延期外,其余任务已全部完成。对尚未完成工业治理的企业,每周进行定期调度,督促企业加快治理进度,尽早完成治理任务。(2)实施联合惩戒。根据省攻坚办下达的《关于对未按期完成2018年度治理项目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9〕15号)文件要求,对未完成工业治理的企业实施联合惩戒,最大限度降低其发电负荷、取消企业2019年度电力直接交易资格、取消企业2019年度标杆引领机组评选资格、取消2019年度绿色环保引领企业评选资格、扣除企业环境信用相应评分。(3)严格目标考核。对偃师市2家未完成治理任务企业,将作为年度目标考核依据,取消辖区评先资格。责任领导:侯**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整改时限:2019年6月底前13.**市机械加工企业众多,多数企业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治理不到位,如焊接工位焊烟收集效果不佳,喷漆车间密闭不严,对企�党谂欧殴ひ辗掀际跫嗫厥侄胃簧稀D突鸩牧稀⒙潦蜕盏刃幸滴拮橹欧胖卫硗平郝琕ocs治理活性炭普遍更换不及时。整改目标: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全市钢铁、建材(水泥、

  耐材、陶瓷、石灰、砖瓦、搅拌站)、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焊剂、刚玉、玻璃、磨料磨具等行业和燃煤锅炉企业的无组织排放治理。全面淘汰单一的活性炭吸附去除vocs技术。

  整改措施:(1)按照《关于做好工业无组织排放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洛市环〔2018〕83号)要求,全市工业企业全面实施密闭生产、密闭传输、密闭封装、密闭装卸、密闭储存、密闭运输措施;工业堆场要落�党〉赜不叵路郎⒎掷喽汛娴孛娣懒魇А⒈砻娓哺强罩蟹姥锷�;强化环境监管,做到视频监控安装要到位、自动监测设施要到位、空气质量微型站安装要到位、tsp自动监测设施安装要到位、�党靖装沧耙轿弧⑽奕嘶吆讲樵匆

  轿弧�(2)开展vocs净化技术升级,淘汰单一的活性炭吸附技术,凡未采取焚烧技术的现有vocs净化设施升级为“a+b”复合净化技术;在天然气覆盖区域且有用热需求的涉vocs企业,鼓励采取燃烧式销毁技术。

  责任领导:侯**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整改时限:2019年10月底前14.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滞后,统计数据显示:**市企业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施接入国家监控平台的企业仅172家、监控点位250个,与管控企业点位实际情况相比,数量明显不足。

  整改目标:全市共有210家污染源排放企业自动监控站点接入国家在线监控数据平台、监测点位280个。9月30日前完成涉气企业84家、涉水企业24家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安装。

  整改措施:(1)指导督促已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企业尽快完成与省市监控平台联网。(2)实行周报告、月调度、季通报督办制度,强力推进污染源监控设施安装工作。(3)结合日常监管,及时完成符合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企业建设安装,力争做到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全覆盖。(4)重点污染源排污企业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工作列入我市2019年污染防治攻坚战重要督办内容,逾期未

  完成安装联网任务的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责任领导:侯**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相

  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整改时限:2019年12月底前15.土壤攻坚任务进展缓慢。

  整改目标:加快推进土壤攻坚任务,完成省定污染耕地治理修复和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任务。栾川、洛宁、汝阳、嵩县治理与修复试点初见成效。

  整改措施:(1)督促市农业农村部门根据省攻坚办调整任务提出各县(市、区)任务建议,由市攻坚办分解并下发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2)督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市下发任务,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完成时限,明确责任人。(3)约谈栾川、洛宁、汝阳、嵩县人民政府,督促加快治理修复试点建设。

  责任领导:王**,侯**,王**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16.禁燃区仍有燃煤锅炉未按期淘汰。督察发现,在**市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内,仍有燃煤设施生产运行。

  整改目标:2020年10月底前,城市区燃煤锅炉全部停运(燃煤机组除外)。

  整改措施:(1)按照“主体移位、切断连接、注销登记、清除燃料、永不复用”的标准,2019年10月底前淘汰未列为备用热源保留的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2)2020年10月底前,集中供热锅炉停运应急备用,实现城市区燃煤锅炉“基本清零”。

  责任领导:侯**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整改时限:2020年10月底17.未开展重型柴油车辆遥感检测。督察发现,省攻坚办要求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10套以上固定尾气遥感监测设备、2套移动式遥感监测设备。截至10月底,**市机动车尾气固定遥感检测任务招标工作尚未完成,所辖县区也未完成1套以上固定尾气遥感监测设备、1套移动式尾气遥感监测设备安装的任务。

  整改目标:完成城市区10套固定尾气遥感监测设备、2套移动式遥感监测设备及所辖九县(市)各1套以上固定尾气遥感监测设备、1套移动式尾气遥感监测设备安装任务。对重型柴油车辆进行遥感监测。

  整改措施:(1)城市区10个点位14套固定机动车遥感检测设备已经全部安装并投入运行,2台移动遥感车已投入运行。新安县、汝阳县1套固定机动车遥感设备和1辆移动遥感车均已经到位。下步将加大督导督办。每周对各县(市、区)固定机动车遥感监测设备安装情况进行调度,向进展缓慢的县(市、区)人民政府下达督办单,要求加快施工安装进度,限期完成建设任务。加快监控平台建设,协调并督促网络运行商抓紧建设,尽快投入运行。

  责任领导:侯**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整改时限:2019年6月底前18.“双替代”工作存在“误区”。督察发现,**市一些县区对“双替代”工作存在“概念不清、定位不准、资料不全”等问题。各县区虽在农村整村推进“双替代”,但替代后农户用电用气取暖成本增高,致使闲置取暖设备、重新用煤的尴尬情况时有发生,减少散煤燃烧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部分县区在完成此项工作后,不注重整理收集相关资料,致使该项工作不可验收、不可量化、不可考核,增加了“双替代”工作后期的核查、监督难度。

  整改目标:明确“双替代”供暖范围、职责和要求,将国家、省、市“双替代”供暖工作要求全面落实至用户。制定落实好“双替代”供暖工作运行补贴政策,进一步提升居民清洁取暖设备使用

  积极性;强化“电代煤”“气代煤”供暖改造的村庄居民建档立卡工作,确保工作可统计、可核查、可考核。

  整改措施:(1)召开清洁取暖工作专项部署会议,压实压强责任主体,将国家、省、市“双替代”供暖工作政策传达至县(市、区),严格落实“双替代”供暖对象、要求和政策。(2)制定落实好“双替代”供暖工作运行补贴政策,继续实施按照“一户一表”的原则进行“分户计量,打包交易”,降低居民清洁取暖成本,进一步提升居民清洁取暖设备使用积极性。(3)联合市供电公司和城镇燃气公司加强对县(市、区)“双替代”供暖检查,督导“电代煤”“气代煤”供暖改造的村庄居民建档立卡,确保工作可统计、可核查、可考核。

  责任领导:王**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整改时限:2019年3月底前19.产业结构调整动力不足。**产业结构偏重、能源偏煤、布局偏乱的局面还没能从根本上改变。相关数据显示,2017年全市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46.9%,其中传统工业增加值又占全部工业增加值的70%。煤、电、铝、水泥、玻璃、耐火材料、棕刚玉等产业亟待转型升级。虽然**市正在构建“五强六新五特”现代产业体系,实现了产业结构由“二三一”向“三二一”的转变,但产业基础并不牢固,部分领导对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决心不大、办法不多。

  整改目标:传统行业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工业结构持续优化。到2020年,全市第二产业占gdp比重由46%下降至45%,第三产业占gdp比重50%以上。

  整改措施:(1)严控传统行业新增产能。全市禁止新增钢铁、电解铝、水泥、玻璃、传统煤化工(甲醇、合成氨)、焦化、铸造等产能,禁止耐火材料、陶瓷等行业新建、扩建以煤炭为燃料的项目。深入推进重点用能企业节能、节水改造,有效降低工业能耗、水耗。(2)巩固“三产超二产”的格局。以建设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现代服务业基地为目标,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积极推进现代产业体系8个重大专项329个项目。加快建设智能制造、大数据等六大产业园,力争2019年银隆新能源汽车产业园、格力中央空调等130个项目建成投用。依托老工业基地,加快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科技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紧紧围绕冷链、快递、电商三大重点,加快推进七大工程建设。立足历史文化禀赋,生态资源优势,提升旅游、文化、健康、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开展服务业“两区”和专业园区提质升级专项行动。依托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创新服务业发展新路径,制定落实社会力量进入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具体方案,吸引各类社会资本进入服务业领域,提升服务业开放发展水平。

  责任领导:王**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责任人: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篇四:环保督察问题对照检查材料

  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其他环保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汇报

  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其他环保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汇报一、关于对“对环境保护工作认识不到位,地方党委、人民政府认识不到位,认为生态环境优越、紧迫感不强,对环境保护面临问题和压力认识不足,遵守环保法律法规不严,对重点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恶化现象现状敏感度不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1、针对地方党委政府认识不到问题。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及相关问题整改通知后,我镇高度重视,一是

  二是配合县市环保部门对辖区内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到位,配合县环保部门做好企业“三同时”竣工验收工作。

  三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驻村干部定期对所驻村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巡查检查、包组干部负责对所包组进行环境保护巡查检查。严防农村生活垃圾下河。

篇五:环保督察问题对照检查材料

  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总结3篇

  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总结

  点、务求实效的原则,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对涉及面广、比较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强化措施,强力推进,尽早整改到位。

  (四)标本兼治,务求长效。针对反馈意见涉及问题,在立行立改的同时,逐一建立长效机制,坚决避免重蹈发现就改、改后就忘、忘了又犯的覆辙。针对反馈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挖成因、对症下药,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推动从源头、体制机制上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将落实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推进全镇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契机,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忧患意识。

  二、具体问题整改情况(一)一些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政治站位不高,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全局性、基础性地位认识不够,在处理发展和保护的关系上,仍然存在重经济、轻环保,重眼前、轻长远的问题;有相当一批干部认为生态环境本底较好、优势明显,对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缺乏清醒认识,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重视不够,讲成绩多、谈问题少,环境保护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不强。整改情况:持续推进,长期坚持。1.已召开专题会议,强调坚决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地位。继续坚持生态优先发展战略,坚持新的发展理念,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调整、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抓手。已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定期开会讨论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进展情况,确定环境保护目标。2.继续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严格执行《县环境保护党政

  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意见(试行)》《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权责一致、齐抓共管的原则,坚持党委、政府负总责,各站所负责具体工作,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环境保护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有的部门和地方在环境保护上喊的多、做的少,发文件多、具体落实少,有的甚至说一套做一套,不敢动真碰硬,不抓落实。

  整改情况:建立、健全持续、常久性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1.本镇已成立镇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协调指挥调度镇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镇环境保护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委员会议,专题研究环境保护工作。党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理论中心组学习会。2.本镇现已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召开党委会议研究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每年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上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3.本镇同时严格落实上级的重要指示及精神、将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及个人。保证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及时有效落实上级有关环保的政策方针,使国家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三)全省目前仍有70%以上的行政村尚未实现生活垃圾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农村垃圾乱堆乱放问题突出,严重污染周边环

  境,群众反映强烈。整改情况:已确定临时垃圾存放点。1.本镇在县农村垃圾专项整治督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了本镇农

  村垃圾无害化处理领导机构,主要负责本地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并制定详细的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工作方案。

  2.根据我镇农村垃圾运转和处理问题,现已与县城建局协调,分别在村、村建设垃圾中转站,目前城建技术人员已实地勘探多次,选址工作已完成。

  3.同时在本镇设立了几处临时垃圾存放点,以规范防止农村垃圾乱堆放现象的出现,并且做到及时清理。

  4.按照农村人口千分之三的比例配备保洁员,建立专业的保洁队伍,保洁员工资和转运车辆等费用支出列入我镇财政支出。

  (四)秸秆焚烧工作还不够到位,春季秸秆焚烧问题反弹,严重影响大气环境质量。

  整改情况:现已建立秸秆禁烧工作方案,设立各级网格管理监督人员,加强监管。

  本镇为了更好的预防秸秆焚烧问题反弹,相继制定了《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秸秆离田方案》、《秸秆禁烧全天候检查方案》等相关方案措施,并且于秋收之时已开展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先由镇领导开会向村干部宣传,再由村干部向村民进行秸秆焚烧的危害、秸秆的利用情况以及相关法律责任;与各村签订责任状,将责任落实到人,并加大巡查、督导力度,努力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

  (五)近年来,省对水污染防治工作重视程度、推进力度明显不够,水环境保护问题日益突出,辽河流域污染明显加剧,松花江支流伊通河、饮马河水质没有改善,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滞后。在2021年度重点流域规划考核中,省在全国25个考核省份中排名

  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有序组织强力推进。三是制度再完善。把整改和制度完善结合起来,倒查制度缺陷,

  扎紧制度笼子,积极探索建立具有环保特色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共性问题、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机制,努力将巡察成果转化成为环保事业健康发展的源源动力。

  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总结

  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对涉及面广、比较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强化措施,强力推进,尽早整改到位。

  (四)标本兼治,务求长效。针对反馈意见涉及问题,在立行立改的同时,逐一建立长效机制,坚决避免重蹈发现就改、改后就忘、忘了又犯的覆辙。针对反馈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挖成因、对症下药,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推动从源头、体制机制上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将落实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推进全镇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契机,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忧患意识。

  二、具体问题整改情况(一)一些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政治站位不高,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全局性、基础性地位认识不够,在处理发展和保护的关系上,仍然存在重经济、轻环保,重眼前、轻长远的问题;有相当一批干部认为生态环境本底较好、优势明显,对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缺乏清醒认识,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重视不够,讲成绩多、谈问题少,环境保护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不强。整改情况:持续推进,长期坚持。1.已召开专题会议,强调坚决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地位。继续坚持生态优先发展战略,坚持新的发展理念,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调整、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抓手。已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定期开会讨论研究生态环境保护

  工作进展情况,确定环境保护目标。2.继续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严格执行《县环境保护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意见(试行)》《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权责一致、齐抓共管的`原则,坚持党委、政府负总责,各站所负责具体工作,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环境保护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有的部门和地方在环境保护上喊的多、做的少,发文件多、具体落实少,有的甚至说一套做一套,不敢动真碰硬,不抓落实。

  整改情况:建立、健全持续、常久性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

  1.本镇已成立镇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协调指挥调度镇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镇环境保护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委员会议,专题研究环境保护工作。党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理论中心组学习会。

  2.本镇现已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召开党委会议研究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每年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上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3.本镇同时严格落实上级的重要指示及精神、将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及个人。保证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及时有效落实上级有关环保的政策方针,使国家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三)全省目前仍有70%以上的行政村尚未实现生活垃圾村收

  集、乡转运、县处理,农村垃圾乱堆乱放问题突出,严重污染周边环境,群众反映强烈。

  整改情况:已确定临时垃圾存放点。1.本镇在县农村垃圾专项整治督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了本镇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领导机构,主要负责本地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并制定详细的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工作方案。2.根据我镇农村垃圾运转和处理问题,现已与县城建局协调,分别在村、村建设垃圾中转站,目前城建技术人员已实地勘探多次,选址工作已完成。3.同时在本镇设立了几处临时垃圾存放点,以规范防止农村垃圾乱堆放现象的出现,并且做到及时清理。4.按照农村人口千分之三的比例配备保洁员,建立专业的保洁队伍,保洁员工资和转运车辆等费用支出列入我镇财政支出。(四)秸秆焚烧工作还不够到位,春季秸秆焚烧问题反弹,严重影响大气环境质量。整改情况:现已建立秸秆禁烧工作方案,设立各级网格管理监督人员,加强监管。本镇为了更好的预防秸秆焚烧问题反弹,相继制定了《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秸秆离田方案》、《秸秆禁烧全天候检查方案》等相关方案措施,并且于秋收之时已开展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先由镇领导开会向村干部宣传,再由村干部向村民进行秸秆焚烧的危害、秸秆的利用情况以及相关法律责任;与各村签订责任状,将责任落实到人,

  并加大巡查、督导力度,努力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五)近年来,省对水污染防治工作重视程度、推进力度明显

  不够,水环境保护问题日益突出,辽河流域污染明显加剧,松花江支流伊通河、饮马河水质没有改善,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滞后。在2021年度重点流域规划考核中,省在全国25个考核省份中排名

  头看,切实把巡察成果用好、用足、用到位。对需要长时间整改的任务,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有序组织强力推进。

  三是制度再完善。把整改和制度完善结合起来,倒查制度缺陷,扎紧制度笼子,积极探索建立具有环保特色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共性问题、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机制,努力将巡察成果转化成为环保事业健康发展的源源动力。

  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总结

  府批准于2009年升级为湖南汝城经济开发区,目前存在3家化工企业都是2009年以前招商引资进驻的合法企业,而且三个企业生产一直比较正常,对汝城的经济发展也做出了一定贡献。2021年省住建厅批准对园区建设规划。目前区域环评和区域可研的编制已完成,并已提交省环保厅和省发改委进行评审,在得到省政府批准后,我县将按照新的规划和区域环评的要求,对现有的产业进行布局调整,对不符的企业按规划要求执行,逐步转型升级和淘汰关停。

  (二)关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问题。2009年以来,我县先后投入5亿多元,新建了工业大道、高安路、建业路、污水处理厂、30万平方米标准厂房,新建路网和市政管网全部实行了雨污分流,对企业全部的排污口接入了园区污水处理厂,但由于园区还有几条主路网还未建成,导致部分新建企业的污水还不能直接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加上原有老企业未完全实现厂内雨污分流,排污管不规范。截止2021年底,投入资金180万元对原老三星工业园的排污管网进行重新建设,并对所有企业的排污口进行规范。

  (三)关于

  务、湖南二建组成的合资公司负责我县城乡给排水一体化工程,项目总投资10亿余元,项目实施后将逐步实施老城区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全面加快新城区建设,采取雨污分流制,做到污水管网随道路建设铺设。到2021年底,已完成污水管网建设36公里。同时,加强新城区与老城区污水连接段污水管网与防洪工程延伸段得到同步建设。目前,该段污水管网铺设已全部完成。根据县城区给排水专项规划,我县积极进行黑臭水体整治。实施了河道保洁、生态修复工程,建成了人工湿地公园(龙王庙湿地公园)、五行园等水体景观带。通过以上措施,生活污水收集面将进一步提高。

  (五)关于东江湖三年行动计划期间,汝城县12个治理项目未按期完成问题。汝城县暖水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已完成,正在进行扫尾工作。小垣瑶族镇等10个乡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已完招投标工作,现已全部进场开工;汝城县东江湖流域河面漂浮物打捞及处置项目已完成;汝城县井坡钨矿区生态修复项目等3个项目均已进场施工,目前正在准备招投标前期工作;汝城县泉水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已进场施工。汝城县濠头乡扶竹洲电站断面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和汝城县暖水镇凉滩码头断面自动监测系统建设两个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目前已完成,现正在运营。

  (六)关于畜禽养殖业问题。一是加强了宣传力度。大力宣传《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养殖业污染排放标准》等法律法规,提高养殖场(户)对养殖污染及科学防治的认识,增强环保意识。通过宣传动员,有2个规模养殖场正准备重新搬迁选址新建养殖场。二是

  开展调查摸底。县畜牧水产部门组织各乡镇动物防预站开展了一次畜禽养殖面源污染调查,重点对东江湖流域(沤江、淇江支流)龙虎洞库区饮水水源保护周边畜禽规模养殖场摸底,基本掌握了养殖生产情况、污染现状及治污情况。三是拟定退养工作方案。按照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初步拟定了《汝城县东江湖流域、龙虎洞库区饮水水源保护区畜禽规模养殖场退养工作实施方案》(草稿),下步将交县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

  (七)关于汝城县淮川化学品制造有限公司没有雨水收集池,碱液储罐处未建设防护设施,应急池未建设。在厂区内兴建了雨水收集池和应急池,并在碱液储灌处建设了防护设施。已落实整改措施,完成整改任务。

  (八)关于汝城县兴鑫化工有限公司存在环境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增强企业主法律意识,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对电解车间的废气收集设施进行完善,建设废气采样监测平台,并建立环境管理及污染物防治设施运行台账;完善厂区雨污分流设施。已落实整改措施,完成整改任务。

  (九)关于湖南省邑金投资有限公司存在环境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已完善雨污分流措施,并按环评批复要求对尾矿库废水收集池的废水进行处理,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已过入程序。

  (十)关于环保力量薄弱,专业技术人员较少,人员素质不高,难以应对日益繁重的环境保护工作问题。8月22日已对在编在岗人员情况进行了核实,并上报了县编办;按照省厅关于在环保系统开展大

  培训统一部署,2021年组织15名工作人员到省环保学院参加了业务培训,并在2021年11月底上报了2021年环保业务培训计划。

  三、下步工作打算1.切实加强环境安全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广大公众环保意识。2.按照五个一工作法,对以上10个问题的整改落实坚持做到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在问题整改未消号前,领导不变、班子不散、力量不减、切实抓好落实。3.统筹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环境违法整治活动,动态掌握辖区内排污企业及各类污染源变化情况,做到早防范、早报告,力争把环境污染现象消除在萌芽状态。4.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强化环境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坚决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我县人居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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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环保督察问题对照检查材料

  我市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特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市长刘瑞英为组长的德兴市办理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工作领导小组积极落实了信访件市领导包案制度一个市领导负责一个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每天调度信访件办理情况从快从实做好信访件的回复工作并对信访件中涉及的相关问题坚决从速从严处理

  2017中央环保督查汇报材料

  2017中央环保督查汇报材料一17日,国新办就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等情况举行发布会。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伟民在会上指出,目前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已经通过,即将全文发表。

  环保部副部长翟青在介绍《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时表示,在环境保护督察结束后,重大问题要向中央报告,督察结果要向中央组织部移交移送,这些结果作为被督察对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任免的重要依据。

  翟青称,对存在以下6种情形的,包括环境问题十分突出、环境质量明显恶化、国家下达的任务没有完成,以及领导干部在环境保护方面不作为、乱作为,甚至于失职、渎职的,滥用权力的,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会按程序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这项工作今年按照方案要求先试点,明年开始要全面推开。

  关于环保督察的内容,翟青表示,首先要督察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包括环保的法律法规、规划计划,特别是《大气十条》《水十条》的落实情况。

  2017中央环保督查汇报材料二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江西省工作动员会精神,根据《上饶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环境保护自查和整改

  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我市认真对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要求,迅速进行动员部署,做了大量迎检准备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前期工作总结

  领导重视,高位推动

  1.召开工作会议

  7月18日起,我市连续召开了迎检工作动员会、迎检工作部署会和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会等3次大会,市委副书记、市长刘瑞英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2.成立组织机构

  我市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市长刘瑞英为组长的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党组书记李长根任办公室主任。

  3.制定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的重点内容,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工作的工作方案》,共细化出33项工作任务,明确了各项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和时间节点,提出了迎检工作的具体要求。同时,我市迅速开展了辖区内“十五小”企业集中整治,印发了《德兴市“十五小”企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集中整治工作的重点内容,时间安排、责任分工和具体要求,出台了《“十五小”企业处置标准》和《“十五小”“新五小”企业的界定标准》。

  4.编制工作简报

  我市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了工作简报制度,每日编制一期迎检工作简报,主要是报道市领导关于迎检的指示和活动,宣传各地各部门的迎检工作动态,通报全市迎检工作进展情况,指出迎检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供市领导进行参考。

  5.建立微信工作群

  为便于调度全市迎检工作,我市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了“德兴市迎接环保督察”微信工作群。市里主要领导、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乡镇分管环保的领导等加入了群,是目前全市最活跃的工作群。

  清理整治,办好信访

  1.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经排查,我市共清理出9个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分别属于德兴市浩晟实业有限公司、江西品汉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西德兴科润化学有限公司、德兴市德邦化工有限公司、德兴市盛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博尔化肥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上饶市永达电器有限公司、江西金德铅业有限公司、德兴市昄大乡大福机砖厂等9家企业。目前,各项目均按要求进行停产检修,市环保局每日组织人员前往核实。

  同时,赣环委字【2016】7号文件指出,德兴铜矿和银山矿业环保设施投入不足,在暴雨期不能对酸性涌水全部收

  集处理,导致外排废水pH值超标。目前,德兴铜矿和银山矿业均进行了整改并提交了整改情况汇报。其中,银山矿业已经选好酸性库新址,计划于下月招标建设。此外,蓝蜻蜓实业有限公司鉴于其喷涂车间气味大,群众反映大,已主动关停该车间。

  2.集中整治“十五小”企业

  截止2016年8月1日,我市共排查出“十五小”企业32家,涉及小炼油、小炼铝、小化工、小造纸、小染料、塑料粒子、布头漂洗、电子垃圾焚烧等多个领域。我市要求各地依据《“十五小”企业处置标准》进行整治。目前,32家“十五小”企业已全部取缔到位。

  “十五小”企业大部分来自浙江、广东等地,德兴成了“十五小”企业的外移基地。有的“十五小”企业与当地黑恶势力形成利益共同体;有的“十五小”企业背后有基层特别是村级党员干部的影子;有的“十五小”企业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处置难度较大;有的“十五小”企业建在辖区交界处给处置带来了困难;少数乡镇干部认为取缔工作会给“十五小”企业主造成经济损失,心太软,下不了手;部分市直有关部门履职不到位,市环保局前段时间监管不到位,供电、国土、林业的基层单位为“十五小”企业提供了电力、土地、林地等。

  为进一步加强“十五小”企业整治工作,我们建议:一

  是坚持“属地管理”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截止2016年7月31日,对未按照《“十五小”企业处置标准》整治到位的乡镇,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市环保局分别约谈该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乡镇分管领导。二是将为“十五小”企业提供电力、土地、林地、厂房、场地的、参与“十五小”企业的党员干部以及监管失职的等问题,纳入全市“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活动的内容,由市纪检监察部门负查处责。三是市环保局移交的涉及环境违法犯罪的“十五小”企业,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司法部门要根据新《环保法》和“两高”司法解释,做到快侦、快审、快判,形成震慑力。四是市环保局应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制度、日常巡查制度、“一案双查”制度、案件移送制度等长效机制,从源头防止“十五小”企业死灰复燃。五是市电视台、铜都网、铜都报等新闻媒体要加大“十五小”企业危害性和“十五小”企业集中整治工作的宣传,提升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营造“人人关心环保、人人参与环保”的浓厚氛围。

  3.认真办理环境信访案件

  目前,全上饶市收到17批中央环保督察组通报的共55件信访件,其中德兴有9件。现已回复上饶市政府8件,还有1件正在办理。我市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特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市长刘瑞英为组长的

  德兴市办理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工作领导小组,积极落实了信访件市领导包案制度,一个市领导负责一个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每天调度信访件办理情况,从快、从实做好信访件的回复工作,并对信访件中涉及的相关问题坚决从速、从严处理。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进驻江西以来,我市环境信访案件次数明显增多,为此我市专门成立目前,我市受理上级交办环境信访件3件,受理12369环保热线环境信访件7件,受理“o2o为民服务平台”环境信访件4件,现已办理完4件。其中,“万村乡墩上村电子垃圾焚烧厂”信访件,市公安局已经将该业主。

  4.全面排查重点督查项目

  据了解,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是本次的重点督察内容。因此,我市重点检查了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和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情况。其中,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现已基本整改到位,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存在异常情况,我市相关部门正在加紧排查水质异常原因,现已取得一定进展。

  强化督查,落实到位

  我市要求各地严格按照《“十五小”企业处置标准》,对辖区的“十五小”企业进行彻底整治,要求对已经取缔的“十五小”企业逐一过堂、逐一检查,务必做到取缔到位,严防企业死灰复燃。

  7月22日,我市成立了由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监察局和市环保局组成的迎检工作督查组,对全市“十五小”企业集中整治、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整改和挂牌督办环境信访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重点关注的几个方面

  根据周边县市反馈的信息,结合我市实际,迎接好这次中央环保督察组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市委办、市政府办要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组的接待安排和协调工作。

  2.环保局一要做好三个再排查,前期信访件在排查,“十五小”企业再排查、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再排查;二要做好乐安河流域重点企业,德兴铜矿、银山矿业、百勤异Vc钠有限公司对接协调;三要配合工业园区、城管局做好各项工作。

  3.发改委、林业局、建设局、水利局、国土局、矿管局、规划局、城管局、农业局、环保局要做好调阅材料、座谈约谈的准备工作。

  4.环保局、矿管局、水利局、工信委、安监局要做好交办信访案件的办理,处罚、现场停产、移送、取缔等措施落

  实到位,防止死灰复燃。

  德兴市龙头山百石特矿业有限公司等石材加工厂污染问题,责任单位:市矿管局。

  德兴市乐安河海口、香屯段非法采砂问题,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新岗山永达电器有限公司水、气污染问题,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龙头山古井头同西坑非法采煤问题,责任单位:市矿管局。

  万村乡大理石矿厂及渡头村、潘家湾村钙粉加工厂问题,责任单位:市工信委。

  5.城管局要做好城市垃圾填埋场、生活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准备好运行台账,老垃圾填埋场闭库后管理工作。

  6.交警大队加强通过饮用水源——双溪水库危险品运输车辆的管理和防范省外危险废物非法向我市境内转移、倾倒。

  7.工业园区一要做好工业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准备好运行台账;二要做好园区企业停产检修工作;三要做好香屯工业园区规划环评执行情况汇报。

  8.公安局、信访局要做好维稳工作和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

  9.宣传部要做好环境保护正面宣传,接待好市外媒体记

  者。

  2017中央环保督查汇报材料三近年来,我市坚定不移地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和谐发展、生态优先的发展目标,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环保工作的系列政策、法规精神,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思路,扎实开展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全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概况

  二、环保工作主要成效

  强化措施,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今年,上级政府给我市下达了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较2015年各减排3%,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较2015年各减排4%的任务。我市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责任制,认真组织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强重点污染源整治和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工作。全市今年上报减排项目9个,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项减排污染物**已经初步认定分别削减1500吨、64吨、131吨、39吨,已经全面完成年初下达的减排任务,也将对我市的县域经济考核中的环境保护四项指标的排名奠定较好的基础。

  扎实推进“水十条”,持续改善我市水环境。

  1.以**总干渠水质达标为重点,切实做好突出环境问题

  的整改工作。一是市政府常务会专题审议**总干渠水质达标整改方案,对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农业面源污染、沟渠疏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方面进行统筹整治,实行工业污染、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三污同治”。二是进一步加大辖区重点河流的水污染防治力度,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水环境安全,市政府出台了《**市重点水域水污染防治河湖长划分方案》,对各地辖区内的河流保护实行“河湖长”制,各地乡镇负责人为“河湖长”,对辖区内河流、跨界的湖泊实行跨界断面水质考核。

  2.以环保专项行动为手段,全面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整治。全面开展园区企业“黑臭水体”专项整治活动。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开展**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染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市环保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对园区所有企业进行摸底,对重点污染企业依法下达环境监察通知,限期整改到位。对行动缓慢的企业依法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书,对未按照要求限期整改的企业依法处罚,督促企业建设治污设施。

  3.以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为重点,有效开展农村面源污染防治。一是疏导结合,防治污染。市环委会召开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专题会议、印发了《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方案》,联合畜牧局开展了**市畜禽养殖总体规划编制,制定了《**市畜禽养殖区划及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畜禽养

  殖行为,引导畜牧产业健康发展。二是加强监管,遏制污染。严把环评审批关,凡新建设的规模化养殖场,都要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确保从源头上控制污染;同时严格环保执法,对造成环境影响的养殖场,加大查处力度。三是综合利用,消除污染。我市争取国家环保专项资金50万元,在新堤办事处实施“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项目正常运行后,日处理畜禽粪便能力可达到10吨、有机肥料生产量12吨,为有效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探索了新途径。对规模化养殖场严格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做到达标排放。对农村专业户,以三格化粪池、人工湿地等方式处理污染;对农村散养户,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生态化”的原则,通过修建专用存贮设施,采用沼气工程、干湿分离、生物堆肥技术,处理污染危害。

  4.以生态环境建设为核心,切实加强大湖的水环境治理。按照省政府工作安排,我市今年计划拆除15万亩的围网养殖面积。在**湿地局的大力配合下,目前已拆除了万平方米的湖区围网,在全省大湖拆围进度中处于领先地位,预计今年年前可彻底拆除大湖全部的围网养殖。此外,我市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实施**湖泊生态保护项目。投资近5000万元,对**金湾片实施湖底清淤、生态修复和生态护坡工程。累计清挖底泥70万立方,种植水草11850平方,生态护坡2240米长,栽植树木648株,实现了水有草、坡有形、岸有

  树的目标,极大地改善了该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

  5.以实现河清水秀为目标,不断加大城镇水污染治理力度。我市筹资3000余万元,进一步完善城东污水收集管网,并对城西部分污水管网进行了升级改造,特别是对直排城区内荆河的多个排污口进行了截污改道,减轻了内荆河的污染负荷。投入近2000万元,启动了望江渠综合整治和雨污分流工程,重点完善该渠附近的污水收集管网,实现雨污分流。加强对乡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管,进一步完善污水收集管网的收集系统,乡镇污水处理能力大幅增强。与此同时,我市还建立了严格的监管机制,加强城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管。通过环保管水质监测、住建管水量核定、财政管资金拨付,保障了污水处理厂的稳定正常运行。

  认真开展专项整治,空气质量全面提升。

  今年以来,我市以“气十条”为方针,从多方面推进大气的环境质量改善工作。一是全力推进秸秆禁烧工作。市、乡镇两级党委、政府靠前指挥,3000余名机关干部一线值守,对沟渠边,交界处、鱼池旁重点巡查,确保“禁烧”工作全天候、无死角、无盲区,禁烧工作在**市处于前列。二是开展“两禁”专项整治。中心城区全面开展“两禁”工作,形成了“政府领导、部门履职、社会联动、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三是坚定不移推进粘土砖瓦厂关停。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限期关闭粘土砖瓦生产企业的通知》,

  2016年我市范围内的38家粘土砖瓦厂已经全部关停。四是依法关停污染企业。严格贯彻新《环保法》和《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通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依法污染企业,保持了对违法排污企业依法打击的高压态势。五是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以政府办牵头,市食药局、城管委、环保局、工商局、卫计局等职能部门参加,组织集中执法行动,专项整治餐饮油烟污染,取得了明显效果。六是提升车用燃油品质,督促规模企业的加油站全部安装符合规定的油气回收装置,开展车用柴油国4#柴油的转换工作;加强对机动车的尾气检测,对不达标车辆不予发放环保标志,不准上路行驶。

  通过以上的多方面的努力,我市今年空气质量指数优良天数较2015年较明显增加。

  加强生态创建,深化示范引领。

  我市把开展生态创建工作纳入到镇乡区办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畴,作为推动农村环境保护、提升农村生态文明水平的重要举措,狠抓落实。一是科学规划,大力推进。出台了《**市城乡一体化环境保护规划》、《**市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工作方案》、《**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成立了“两创”工作领导小组,编印《农村环境保护宣传手册》,以确实规范、引导、激励和推动“两创”活动在全市广泛开展。二是明确标准,认真实施。按照生态乡镇、

  生态村建设指标要求,我市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加强指导,突出特色,分期分片建设,扎实稳步推进,确实把“两创”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三是定期考核,积极申报。按照“两创”工作程序,严格检查考核标准,每年3月认真进行初审和预验收,对达到创建标准的乡镇及行政村及时组织申报,以提高创建成功率,现已形成了以地方党委政府推动、乡镇村组实施、相关部门配合、干部群众参与的强大氛围。确保“两创”活动深入持久。

  截止目前,我市已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2个,省级生态乡镇1个、省级生态村17个,创建**市生态乡镇9个、生态村74个。

  三、下段工作打算

  尽管前期我市在环境整治方面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们所面临的环境形势仍然十分严峻,整改任务仍然相当艰巨,迫切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强领导,严厉打击,严格问责,确保全面完成整治工作任务。

  大员上阵,用强有力的领导把整改做实做细。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实行市领导领办难点环境保护问题并进一步明确专项整治问题整改责任的通知》,采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的难点环境保护问题领办制度,将我市的难点环境

  保护问题归类成31件,分别交由29位市领导进行领办,同时明确责任单位和任务完成时。各级党政一把手对整改落实工作负首责、第一责任、总责。各乡镇区办和责任部门对照《重点问题整改任务责任清单》,落实责任分工,密切配合协作,扎实做好整改工作。

  突出重点,用严肃的问责促进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形成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条块互动、齐心协力、共抓整改的工作局面。一是组织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环委会办公室成立联合督查检查组,对照已列出的责任清单和问题清单,逐项督查整改效果,做到整改一件销号一件,直至任务全部完成。二是督促各有关单位按照整改方案,现场办公、挂图作战。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要防止反复和反弹,不能让已取得的成果因监管不力再次流失;对容易出现反弹现象的问题,要督促各有关单位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反复督查,确保整改任务干一件成一件,持续巩固和扩大成果。市环委会办公室每周向市政府报告各单位的行动情况。市电视台、宣传部门对整改主动、成效明显的单位进行宣传报道,对落实不力、整改滞后的进行公开曝光,需要问责的,由市纪委监察局按有关规定执行。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用铁的手腕打击违法行为。市政府已经研究出台了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理办法,启动了对党政领导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责任追

  精品文档

  究考评机制,各地各部门全力抓好各自职责范围的环保工作。组织电力、公安、税务等部门,充分发挥联动作用,形成强大的环保工作合力。对污染严重、恶意违法的企业,果断采取断水断电、清查税收等措施进行综合打击。对执法过程中“搞变通”“打折扣”的人员,要坚决惩治,决不以罚代管、遮丑护短。对无视法纪、管理松散、偷排偷放的企业和行为人依法从重打击,并公开在媒体上曝光,对需要整改的重点环境问题通过不同形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构建环境保护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动机制,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全力支持环境执法活动,始终保持从严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对工作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完不成任务的部门,纪检部门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并在年度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不搞下不为例,不搞情有可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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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环保督察问题对照检查材料

  为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将环保工作放在全县的主要位置严格落实环保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我县成立了乌兰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并于20年12月27日召开十四届县委第5次常委扩大会议于2017年1月23日召开县环保约谈会等多次会议来明确党委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各职能部门环境保护任务及责任并制定乌兰县环境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会议制度在20年全年环境执法检查和环保专项行动中我县由环保国土安监发改交通建设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共出动9次出动人员36人次着力解决当前环境监管中环保部门独自支撑单打独斗的局面以此遏制环境违法行为的产生保障环境安全推动全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环保督查整改情况汇报

  环保督查整改情况汇报环保督查整改情况汇报1:

  根据《关于印发〈来宾市兴宾区关于中央第六批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镇党委高度重视督察组的反馈意见,成立领导机构,制定整改方案,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整改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来宾市兴宾区关于中央第六批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下发后,我镇立即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相关人员,专题部署整改工作;二是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协调推进整改工作,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分工,明确整改要求和目标;三是及时制定《桥巩镇环境保护督查工作整改方案》,并将整改任务具体层层落实到全镇各责任站所、村(居)委和单位,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效果。二、认真对照,逐条整改完善对《来宾市兴宾区关于中央第六批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列出的问题,进行了逐条对照、逐案梳理、逐项整改。(一)对环境保护工作认识不够问题镇党政主要领导以身作则,主动查找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已召开整改协调会,认真研究部署,制定整改方案。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带头认领问题,及时研究分管领域内存在的问题,落实了整改措施和责任单位,对具体整改任务紧盯不放、一抓到底。镇党委坚持立行立改,落实“两个责任”,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把环境保护整改工作作为我镇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我镇坚持举一反三,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及时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制度,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通过整改工作,推进全镇环保工作取得新成效。(二)空气质量下降问题

  我镇《制定禁止焚烧甘蔗叶的实施方案》并印发各站所、村(居)委。组织乡镇干部深入村屯,广泛宣传焚烧甘蔗叶的危害性和甘蔗叶还田及综合利用的益处,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农民禁烧甘蔗叶和甘蔗叶还田的认识,引导、教育农民群众少烧甘蔗叶。同时,各责任站所、村(居)委和单位密切配合,组成检查工作组,深入田间进行巡回检查,对违法焚烧甘蔗叶情况进行教育和制止,我镇辖区范围内焚烧甘蔗叶想象明显减少。

  (三)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我镇进一步加强对全镇范围内所有畜禽养殖场,按照“零排放”要求实行全面整治,整治不达标予以关闭。大力引导养殖户提高环保责任意识,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三、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切实加强环境安全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广大公众环保意识。(二)统筹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环境违法整治活动,动态掌握辖区内各类污染源变化情况,做到早防范、早报告,力争把环境污染现象消除在萌芽状态。(三)强化环境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坚决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人居环境安全。环保督查整改情况汇报2:根据20**年12月底省厅领导对我县的督查情况,现就涉及我县存在的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逐一汇报。一、共性问题1、当前环境保护工作中,个别地区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还未完全落实到位,对新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认识还有差距,压力传导不够,工作成效不明显。整改情况:为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将环保工作放在全县的主要位置,严格落实环保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我县成立了乌兰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并于20**年12月27日召开十四届县委第5次常委(扩大)会议,于2017年1月23日召开县环保约谈会等

  多次会议,来明确党委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各职能部门环境保护任务及责任,并制定《乌兰县环境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会议制度》,在20**年全年环境执法检查和环保专项行动中,我县由环保、国土、安监、发改、交通建设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共出动9次、出动人员36人(次),着力解决当前环境监管中环保部门独自支撑、单打独斗的局面,以此遏制环境违法行为的产生,保障环境安全,推动全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部分企业不履行环境治理主体责任,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打折扣,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环境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甚至存在偷排漏排、逃避监管等问题。

  整改情况:20**年以来,我县环保部门出动45余次对我县县域进行环境执法检查。对全县采矿选矿、工业、旅游景点、市场等重点区域开展了多次生态环境整治检查,针对存在问题的.企业,逐项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实行了销号管理。对我县庆华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热电联产项目氮氧化物排放超标5.15倍一案,按照新的《环保法》和四个配套办法进行了严厉查处,对庆华煤化有限责任公司于20**年**月21日做出了罚款**万元决定,在20**年11月**日启动连日计罚程序,罚款260万元,共计罚款270万元现已全部到账;并于20**年**月21日对热电联产项目进行了停产整治。

  3、未制定《农牧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也未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

  整改情况:自20**年5月28日《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颁布以来,我县积极筹备编制我县《农牧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目前,我县农牧部门已制定《农牧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下一步将按照方案紧密实施。

  4、未设立大气治理的专项资金。整改情况:20**年以来,我县正在不断加强大气治理工作力度,针对目前我县尚未设立大气治理专项资金的问题,我县财政局将此项资金纳入了2017年财政资金预算,2017年设立大气治理专项资金**0万。

  5、未完成20**年“煤改气、煤改电”目标任务,未制定煤质管理办法,也未制定整改工作方案。

  整改情况:20**年来,我县针对全县燃煤锅炉进行了全面彻底排查,已完成了82家燃煤锅炉的登记造册的阶段性工作,并研究制定了《乌兰县关于加快推进燃煤锅炉“煤改气”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并协助各镇政府认真落实“煤改气”改造工作,对20**年来全县各类新建项目均提出禁止新建燃煤锅炉的要求。同时,县财政局将“煤改气”专项资金纳入了2017年财政计划,以便开展下一步“煤改气”工作。

  6、继续完成环保部综合督察整改任务。整改情况:环保部综合督查问题中,我县共梳理出18项共性整改任务,18项整改措施。通过近一年来狠抓落实,截止目前,18项整改任务中:**项已完成整改,2项完成阶段性整改工作(其中:煤化二期焦化项目验收未通过正在整改中、庆华煤化15万吨焦油深加工项目正在组织验收中)。18项整改措施中:17项已完成整改,1项未完成(环保机构未单独设立,但目前已通过增加调配临聘人员,努力解决环保人员不足的困难)。二、个性问题1、都兰河断面水质超标整改情况:根据海西州20**年地表水水质监测调查表,显示我县都兰河断面20**年4、5、6、7月份总氮各超标1.7、1.3、1.6、0.4倍。我县水利局就超标原因展开了调查,对都兰河流域附近人群居住、放牧情况及工矿企业进行了排查,并请省水科所专家对都兰河流域进行了实地勘查和水质分析。初步判断,造成总氮超标的原因可能为流域附近牧民放牧及村民生活垃圾未得到合理处置导致。同时,我县加大了对该流域范围内放牧情况和垃圾处置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向周边村庄配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进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往镇垃圾填埋场集中填埋。下一步我县将继续加强对水源地环境监管,加快都兰河水质自动站的建设进度,进一步做好都兰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2、乌兰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污水处理设施未按时投入

  运行;乌兰工业园区未办理环评手续,存在未批先建的情况。整改情况:污水深度处理项目于20**年5月29日开工建设,20**

  年4月5日复工,截止目前完成项目投资4580万元,其中项目场地场坪、桩基工程、调节池、生物滤池、事故池、生化池、调节池、污泥浓缩池、软化澄清池、设备间、地下管网、管廊及设备基础砼浇筑、爬梯平台、生化池钢结构等工程已完成,正在进行非标制作、设备和工艺管线安装。前期由于进入冬季停工,膜处理阶段部分还未完工,现计划于2月**日复工;固体废物处置场建设目已完成工程量90%,现正在进行防渗系统施工,预计2017年三月底完工。

  20**年3月15日,国务院批复《青海省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总体规划》,明确乌兰县循环经济工业园是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重点循环经济工业园“一区四园”之一,初步规划面积**.5平方公里,但具体范围一直未明确。目前,察汗诺煤化工业园已入住青海矿业和庆华煤化公司两家企业,两家企业均已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了项目环评。其中青海矿业建成但未投入运行。20**年8月份,根据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通知要求,我县发改部门赴省发改委、省国土厅、省住建厅等部门先后三次就乌兰工业园四至范围、规划范围、规划时限、功能定位、用地总体布局等相关事宜进行对接和沟通。20**年8月下旬,《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乌兰工业园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修订工作资料汇编》经省级政府、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审核通过。目前,县发改部门已委托沈阳绿恒环境咨询有限公司正在编制园区规划环评,下一步将加大衔接力度,抓紧推进此项工作,力争尽快完成乌兰工业园区的整体规划环评工作。

  3、未制定秸秆综合利用规划。整改情况:我县下发了《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知》,同时,茶卡旅游景区等重点地区,也由当地镇政府印发了农作物秸秆禁烧的通知,并联合环保部门进行了相关宣传及监督检查。并且由我县农牧部门于2017年1月底制定了《乌兰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下一步将按照方案做好我县秸秆回收利用工作,从而保证乌兰县县域的空气质量环境。

篇八:环保督察问题对照检查材料

  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阶段性工作总结

  峨山县认真贯彻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云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采取有力措施抓牢抓实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高位推动。成立了峨山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对照责任分工,主动认领,积极推进整改,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加强对整改任务的协调、调度、督办、检查,掌握整改进度;加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云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宣传工作力度,加大生态环境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和责任追究,以督察整改推动工作,以工作成效检验整改,切实把督察整改成果体现好、运用好、巩固好,努力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照反馈意见,细化整改任务,建立整改清单,逐项抓好落实。坚持长短结合、实事求是,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坚持依法整改、分类施策,明确整改目标,确保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云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提出的问题核查到位、措施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确保整改任务按期完成、取得实效、群众满意。

  三是着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坚持精准、精确、精细,聚焦重点头、重点行业、重点区域,严格落实控排、控煤、控尘措施;打好碧水保卫战,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推进净土保卫战,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做好土壤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防范化解土壤环境风险。

  目前,全县32项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反馈问题和交办件已全部完成整改,市级完成验收问题20个,其余12个问题等待验收。

  基调很棒!很擅长叙述的作者。

  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贺州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关于印发贺州市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要求,现将我局开展燃煤锅炉淘汰和改造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制定方案,明确责任目标。按照国家关于开展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局会同市工信委、环保局制定了《贺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作方案》(贺政办发〔20__〕77号),明确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工作责任、保障措施,通过全面开展为期三年的建成区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实现燃煤小锅炉淘汰总任务的100。二、严格把关,淘汰燃煤锅炉。我局按照整治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加强新建燃煤锅炉登记工作,在开工告知、监督检验等监管环节,严格控制不符合要求的锅炉重新进入我市。对城区建成区10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严格做到“不接受施工告知、不安排安装监督检验、不办理使用登记”。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锅炉管理,凡是列为拆除的锅炉都监督施工单位对锅炉进行破坏性处理防止落后锅炉移装到农村或偏远地区继续使用。20__年以来,全市新装锅炉42台(其中:20__年17台,20__年6台,20__年11台,20__年8台)均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未新增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区域未新增每小时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三、部门联动,协同推进整治。我局深入开展燃煤小锅炉调查摸底工作,查清辖区内的燃煤小锅炉的数量、型号、污染物排放等情况,不断完善燃煤锅炉整治管理台账。加强与工信、环保等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及时通报了辖区纳入整改范围的锅炉基础数据。会同环保、工信等部门,通过关闭拆除、煤改气(电、生物质)等方式实施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或清洁能替代工作,20__年以来,我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10台燃煤小锅炉进行了拆除或清洁能替代工作,按期完成了为期三年的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作任务,其中:20__年完成贺州市嘉和木业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5台燃煤锅炉改生物质替代,20__年完成广西灵峰药业有限公司的1台燃煤

  锅炉拆除,贺州西麦生物食品有限公司的2台燃煤锅炉改造生物质燃料。20__年完成贺州市桂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两台燃煤锅炉改造生物质燃料。

  四、认真做好整改销号。根据《关于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核查销号工作的通知》(贺环督办字〔20__〕15号)要求,我局认真按照《广西整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销号办法》的销号程序,及时上报了关于“20__年度前,城区基本淘汰10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禁止新建20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10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工作的整改销号材料。

  五、持续做好锅炉安全监管工作我局将结合本部门的工作职责,把好新建燃煤锅炉准入关,加强对现有锅炉(设施)注册登记、校验、安全运行等情况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依法责令整改,对不符合要求的在用锅炉,不得通过定期检验。通过不断健全燃煤锅炉监管工作机制,有效解决燃煤小锅炉的环境污染问题,努力提升我市的空气质量。贺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__年5月9日

篇九:环保督察问题对照检查材料

  环境风险源整改检查小结怎么写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及时部署开展环境隐患排查为切实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成立了以市环保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和各县(区)环保局长为成员的全市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环境风险排查整治工作的具体协调和组织实施。

  市环保局印发了《庆阳市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排查任务,重点对位于河流湖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居民集中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等和各类保护区域等环境敏感区域的石油开采、煤炭开发、石油化工、医药制造、涉重金属、涉危险废物企业及所属尾矿库(工业渣场),在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可能造成涉重金属、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的企业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各县(区)环保局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责任到人,切实履职。

  各县(区)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排查方案,对排查整治工作作了周密部署,进一步细化了排查内容、排查重点,明确了排查单位和重点区域、流域。对排查出的问题督促企事业单位进行了认真梳理,列出清单,上报环保部门备案,要求其做到从严从快查处到位,整治措施落实到位、风险隐患解决到位。

  确保在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发现整改。二、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1。

  重点行业环境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石油开采是我市的主导产业,也是环境隐患排查的重点行业。

  2。大气污染防治情况。

  全面落实抑尘、控煤、治污、重点区域整治、污染天气应对等综合管控措施。3。

  水污染防治情况。4。

  土壤污染防治情况。5。

  建设项目环境安全风险专项整治情况。6。

  重点区域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情况。7。

  固体(危险)废物及废弃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8。

  自然保护区环境隐患排查整治情况。9。

  环境信访案件办理情况。10。

  环境应急管理情况。三、强化环境宣传,接受社会监督。

  一是积极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让环保走进千家万户。二是宣传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

  通过各种方式教育引导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和单位,深刻认识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环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三是及时公开环境信息,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引导和监督作用,积极推动公众参与,充分保障群众的环境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和参与权。让全社会都来参与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把隐患排查到位,把整改落实到位,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重大环境安全事件发生。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虽然我市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省上的要求、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县区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点(源)底数不清,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二是部分企业环保意识不强,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对环保工作的要求,环境应急处理能力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的经费投入不足,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环境风险隐患仍然存在。下一阶段,我们严格按照省环保厅的安排部署及要求,督促各相关企事业单位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梳理,列出问题清单,分析原因,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实现整治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准备“五到位”,持续推进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是加大查处力度。继续按照省环保厅统一部署和要求,围绕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拉网式、地毯式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

  针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及时汇总整治情况,创新工作机制。二是强化督查督办。

  建立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深入各县区和企业,跟踪督查隐患排查、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环境信访问题处理不当等引发重大环境安全事故或恶性信访案件等情况的,将实施责任倒查,严肃追究责任。

  三是积极营造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庆阳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确定的工作职责,积极会同安监、公安、环保、消防、交通等部门及县(区)各负其责,努力营造部门之间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的工作格局。

  四是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引导和监督作用,积极推动公众参与,充分保障群众的环境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让全社会都来参与环境安全隐患整治,确保把隐患排查到位,把整改落实到位,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重大环境安全事件发生。。

  山东环保督察反馈整改方案是怎么样的

  2017年12月26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东省反馈了环保督察情况。

  督察组指出,山东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重发展、轻保护问题较为突出,以重化工为主的产业结构和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带来的环境问题依然严重,环境保护力度和成效与中央要求和群众期盼仍有较大差距。2月7日,澎湃新闻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按照中央督察要求,各地应于反馈后30个工作日内向国务院报送整改方案,山东省已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审定,并于1月31日向国务院提前报送。

  山东省环保厅厅长王安德在会上表示,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督察整改工作,明确提出,要不等待、不观望,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山东实际,立即开展整改落实,边报边改,并将于近日召开整改动员大会进行部署。王安德透露,山东省委、省政府已经成立省委书记、省长任双组长的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5个专项工作组,多次召开整改工作协调推进会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亲自审定整改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分工;有关省领导同志“挂帅”,常务副省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委副秘书长任总协调人,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各项工作。

  山东省的整改工作坚持三个原则:一是依法依规、立行立改。立即停止中央环保督察指出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对存在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先停产再研究整改方案;确实为民生供热的违法违规项目,供热结束后立即停产;不得以调整规划、补办手续等方式代替整改;对任何问题都绝不等待观望,

篇十:环保督察问题对照检查材料

  **街道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汇报材料

  为扎实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工作不断深入,**街道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积极组织各社区及有关部门扎实抓好整改落实。现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整改工作。为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有序开展、执行到位、取得实效,**街道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将整改任务具体层层落实到全街道各社区及相关部门,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效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推进整改工作,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分工,明确整改要求和目标,进一步抓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的整改落实。二、对照清单,切实推动工作进展。对《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列出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进行了逐条对照、逐案梳理、逐项整改,对问题的整改实行清单制,逐一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三、整改问题进展情况。涉及**街道整改事项共有3大类、12项具体问题,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一)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方面。

  -1-/4

  一是街道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及时研究部署、协调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问题。二是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明确了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社区及相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推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全面落实。三是出台了《**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社区、街道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文件,构建了明晰的环保责任落实体系,严格考核问责,严肃追究责任,真正形成了环保工作党工委、办事处统领全局,各社区以及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良好局面,形成工作合力,构建起**街道大环保格局。

  (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落实方面。全力推进辖区燃煤小锅炉淘汰改造和“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工作,对辖区**处燃煤锅炉进行了整改和关停,整改“散乱污”小作坊**处,确保燃煤小锅炉和“散乱污”企业整治到位,坚决杜绝死灰复燃;完成**亩绿化工作,超额完成区里安排“三年”增绿**亩工作任务;积极与市园林局等部门对接,配合开展辖区裸露土地治理工作;强力推进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对辖区内建筑工地重要区域铺设密目网**万平方米,清理各类垃圾**万余方;依法关闭搬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建立了“一场一档”、“一户一档”,研究制定了畜禽养殖关闭搬迁实施方案和补偿政策,共清理散养户**户,搬迁养殖专业户**户;全面完成黑臭水体治理任务,聘请专业治水公司,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等技术进行彻底整治,确保水系质量达到环保标准;精

  -2-/4

  准发力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街道对2017年3月修订的《**街道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了再次重新修订,并于今年x月**日正式发布实施,新修订的《预案》扩大了预警范围,预警条件也更加严格,秋冬季以来,共启动**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为补充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项目清单数据,严格落实涉气企业管控措施,对辖区内所有涉气企业详细排查摸底,并根据排查结果,建立涉气企业基本信息台账;2017年环保督政期间,收到省环保督察组交办环保案件**件,中央交办件**件,所有信访件均得到有效办理,做到一案一档;今年,街道对已办结的中央转办件开展“回头看”,逐一逐项核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到位,真正实现问题不反弹;2018年上半年,共受理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信访件**件,所有信访案件均按办理程序和规定要求及时办理,严格按照“一案一档”要求,做到案卷资料齐全,办理程序合法,答复材料规范;对受理的12369环境信访件,街道均进行了调查处理并及时予以回复,调查处理率、回复率、群众满意率为100%;扎实开展环境保护突出问题自查自纠活动,对辖区汽修行业污染情况进行排查整治,即查即改不拖延,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认真对照省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情况要求,对辖区加油站进行了拉网式检查,细化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全部规范运转;街道新建1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并正式投入使用,实现街道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全覆盖。

  (三)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整治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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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整治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东城街道全面部署,突出重点,一是对涉及辖区的突出环境问题高度关注,及时掌握有关情况,跟踪解决;二是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力度,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加大对生活垃圾、污水直排、露天烧烤、道路扬尘等整治力度;三是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回应,及时进行落实反馈,对辖区环境信访投诉案件进行再梳理,逐项落实责任人、责任单位,并逐项制定整改方案、整改台帐,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问题整改到位;四是密切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把综合整治工作不折不扣地抓紧抓好;五是建立环境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增强社会各界“同呼吸、共担当、齐行动”的社会责任,共同倡导和形成生态、低碳、环保的生产生活方式。

  四、下步工作措施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坚持工作力度不减,措施手段更硬,继续实行定期汇报、调度、督查制度,切实强化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的明察暗访,加大对重点难点问题的协调推进力度,办结销号。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成果,严防反弹;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明确具体的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账督办;对常年工作的整改任务,常抓不懈,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4-/4

篇十一:环保督察问题对照检查材料

P>  环保督查整改情况汇报

  环保督查整改情况汇报1:

  根据《关于印发〈来宾市兴宾区关于中央第六批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镇党委高度重视督察组的反馈意见,成立领导机构,制定整改方案,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整改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来宾市兴宾区关于中央第六批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下发后,我镇立即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相关人员,专题部署整改工作;二是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协调推进整改工作,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分工,明确整改要求和目标;三是及时制定《桥巩镇环境保护督查工作整改方案》,并将整改任务具体层层落实到全镇各责任站所、村(居)委和单位,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效果。

  二、认真对照,逐条整改完善

  对《来宾市兴宾区关于中央第六批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列出的问题,进行了逐条对照、逐案梳理、逐项整改。

  (一)对环境保护工作认识不够问题

  镇党政主要领导以身作则,主动查找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已召开整改协调会,认真研究部署,制定整改方案。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带头认领问题,及时研究分管领域内存在的问题,落实了整改措施和责任单位,对具体整改任务紧盯不放、一抓到底。镇党

  委坚持立行立改,落实“两个责任”,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把环境保护整改工作作为我镇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我镇坚持举一反三,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及时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制度,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通过整改工作,推进全镇环保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空气质量下降问题

  我镇《制定禁止焚烧甘蔗叶的实施方案》并印发各站所、村(居)委。组织乡镇干部深入村屯,广泛宣传焚烧甘蔗叶的危害性和甘蔗叶还田及综合利用的益处,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农民禁烧甘蔗叶和甘蔗叶还田的认识,引导、教育农民群众少烧甘蔗叶。同时,各责任站所、村(居)委和单位密切配合,组成检查工作组,深入田间进行巡回检查,对违法焚烧甘蔗叶情况进行教育和制止,我镇辖区范围内焚烧甘蔗叶想象明显减少。

  (三)畜禽养殖污染问题

  我镇进一步加强对全镇范围内所有畜禽养殖场,按照“零排放”要求实行全面整治,整治不达标予以关闭。大力引导养殖户提高环保责任意识,落实污染防治措施。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切实加强环境安全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广大公众环保意识。

  (二)统筹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环境违法整治活动,动态掌握辖区内各类污染源变化情况,做到早防范、早报告,力争把环境污染现象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强化环境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坚决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人居环境安全。

  环保督查整改情况汇报2:

  根据20**年月底省厅领导对我县的督查情况,现就涉及我县存在的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逐一汇报。

  一、共性问题

  1、当前环境保护工作中,个别地区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还未完全落实到位,对新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认识还有差距,压力传导不够,工作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为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将环保工作放在全县的主要位置,严格落实环保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我县成立了乌兰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并于20**年月27日召开十四届县委第5次常委(扩大)会议,于20**年1月23日召开县环保约谈会等多次会议,来明确党委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各职能部门环境保护任务及责任,并制定《乌兰县环境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会议制度》,在20**年全年环境执法检查和环保专项行动中,我县由环保、国土、安监、发改、交通建设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共出动9次、出动人员36人(次),着力解决当前环境监管中环保部门独自支撑、单打独斗的局面,以此遏制环境违法行为的产生,保障环境安全,推动全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部分企业不履行环境治理主体责任,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打折扣,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环境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甚至存在偷排漏排、逃避监管等问题。

  整改情况:20**年以来,我县环保部门出动45余次对我县县域进行环境执法检查。对全县采矿选矿、工业、旅游景点、市场等重点区域开展了多次生态环境整治检查,针对存在问题的企业,逐项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实行了销号管理。对我县庆华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热电联产项目氮氧化物排放超标5.15倍一案,按照新的《环保法》和四个配套办法进行了严厉查处,对庆华煤化有限责任公司于20**年**月21日做出了罚款**万元决定,在20**年11月**日启动连日计罚程序,罚款260万元,共计罚款270万元现已全部到账;并于20**年**月21日对热电联产项目进行了停产整治。

  3、未制定《农牧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也未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

  整改情况:自20**年5月28日《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颁布以来,我县积极筹备编制我县《农牧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目前,我县农牧部门已制定《农牧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下一步将按照方案紧密实施。

  4、未设立大气治理的专项资金。

  整改情况:20**年以来,我县正在不断加强大气治理工作力度,针对目前我县尚未设立大气治理专项资金的问题,我县财政局将此项资金纳入了20**年财政资金预算,20**年设立大气治理专项资金**0万。

  5、未完成20**年“煤改气、煤改电”目标任务,未制定煤质管理办法,也未制定整改工作方案。

  整改情况:20**年来,我县针对全县燃煤锅炉进行了全面彻底排查,

  已完成了82家燃煤锅炉的登记造册的阶段性工作,并研究制定了《乌兰县关于加快推进燃煤锅炉“煤改气”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并协助各镇政府认真落实“煤改气”改造工作,对20**年来全县各类新建项目均提出禁止新建燃煤锅炉的要求。同时,县财政局将“煤改气”专项资金纳入了

  20**年财政计划,以便开展下一步“煤改气”工作。

  6、继续完成环保部综合督察整改任务。

  整改情况:环保部综合督查问题中,我县共梳理出18项共性整改任务,18项整改措施。通过近一年来狠抓落实,截止目前,18项整改任务中:**项已完成整改,2项完成阶段性整改工作(其中:煤化二期焦化项目验收未通过正在整改中、庆华煤化15万吨焦油深加工项目正在组织验收中)。18项整改措施中:17项已完成整改,1项未完成(环保机构未单独设立,但目前已通过增加调配临聘人员,努力解决环保人员不足的困难)。

  二、个性问题

  1、都兰河断面水质超标

  整改情况:根据海西州20**年地表水水质监测调查表,显示我县都兰河断面20**年4、5、6、7月份总氮各超标1.7、1.3、1.6、0.4倍。我县水利局就超标原因展开了调查,对都兰河流域附近人群居住、放牧情况及工矿企业进行了排查,并请省水科所专家对都兰河流域进行了实地勘查和水质分析。初步判断,造成总氮超标的原因可能为流域附近牧民放牧及村民生活垃圾未得到合理处置导致。同时,我县加大了对该流域范围内放牧情况和垃圾处置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向周边村庄配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进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往镇垃圾填埋场集中填埋。下一步我

  县将继续加强对水源地环境监管,加快都兰河水质自动站的建设进度,进一步做好都兰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2、乌兰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污水处理设施未按时投入运行;乌兰工业园区未办理环评手续,存在未批先建的情况。

  整改情况:污水深度处理项目于20**年5月29日开工建设,20**年4月5日复工,截止目前完成项目投资4580万元,其中项目场地场坪、桩基工程、调节池、生物滤池、事故池、生化池、调节池、污泥浓缩池、软化澄清池、设备间、地下管网、管廊及设备基础砼浇筑、爬梯平台、生化池钢结构等工程已完成,正在进行非标制作、设备和工艺管线安装。前期由于进入冬季停工,膜处理阶段部分还未完工,现计划于2月**日复工;固体废物处置场建设目已完成工程量90%,现正在进行防渗系统施工,预计20**年三月底完工。

  20**年3月15日,国务院批复《青海省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总体规划》,明确乌兰县循环经济工业园是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重点循环经济工业园“一区四园”之一,初步规划面积**.5平方公里,但具体范围一直未明确。目前,察汗诺煤化工业园已入住青海矿业和庆华煤化公司两家企业,两家企业均已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了项目环评。其中青海矿业建成但未投入运行。20**年8月份,根据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通知要求,我县发改部门赴省发改委、省国土厅、省住建厅等部门先后三次就乌兰工业园四至范围、规划范围、规划时限、功能定位、用地总体布局等相关事宜进行对接和沟通。20**年8月下旬,《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乌兰工业园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修订工作资料汇编》

  经省级政府、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审核通过。目前,县发改部门已委托沈阳绿恒环境咨询有限公司正在编制园区规划环评,下一步将加大衔接力度,抓紧推进此项工作,力争尽快完成乌兰工业园区的整体规划环评工作。

  3、未制定秸秆综合利用规划。

  整改情况:我县下发了《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知》,同时,茶卡旅游景区等重点地区,也由当地镇政府印发了农作物秸秆禁烧的通知,并联合环保部门进行了相关宣传及监督检查。并且由我县农牧部门于20**年1月底制定了《乌兰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下一步将按照方案做好我县秸秆回收利用工作,从而保证乌兰县县域的空气质量环境。

篇十二:环保督察问题对照检查材料

P>  环保督查检查材料内容

  环保监察检查内容

  01

  企业生产情况

  企业所属行业及主要产品

  上个月的产品及产能,各条线是否存在运营。企业主是否违法建设,是否环评一致。有无新增废气、废水、固废等污染物

  02

  企业环保落实情况

  项目是否依法履行环评手续,查看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等。(环保执法人员或督察人员来企业或环保局查看环评文件),校核项目现场污染治理措施是否和环评大体一致),环评文件(环评公参)是否涉及造假。(注意!两高环保司法解释对环保造假的处罚: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其人员,故意提供虚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节严重的,或者严重

  不负责任,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存在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二百三十一条的规定,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或者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定罪处罚。)

  查看项目的性质、生产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采用的污染治理的措施等是否与环评及批复文件一致。环评批复五年后项目才开工建设的,是否重新报批环评。

  检查项目投运后,是否进行了环保竣工验收。环保竣工验收手续是否完备。企业是否存在污染治理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就投入生产的。

  生产车间:超或原料涉酸、碱、及其他易腐蚀性的车间地面是否做防腐处理,并定期进行保养。生产过程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现场。

  检查排污许可证申领、排污申报执行、排污费缴纳执行

  注:【各项污染及治理情况现场检查】企业无相关排污环节的(如环节对地下水影响等),可不检查。

  环保督查企业现场主要检查内容

  01

  企业不能阻挠环境监察

  两高环保司法解释:第四条,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第三百三十九条规定的犯罪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

  阻挠环境监督检查或者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尚不构成妨害公务等犯罪的;

  02

  企业环保问题投诉

  根据各级环保等部门收到的群众来点来信投诉相关企事业单位的环保问题投诉。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关注的环保问题,解决大家之所及。有无偷排废气、废水、违法处置转移(危险)固废;噪声是否扰民。污染治理设施是否简陋老旧,能否做到达标排放问题?

  03

  排污检查

  两高环保司法解释:第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含有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的污染物,同时构成污染环境罪、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04

  废气污染检查

  随着党和国家、人民群众对雾霾的关注,废气这块是日益重视,同时也是各级环保督察的第一要点。废气不但做到达标排放,同时尽可能的对污染物减量化和上污染治理措施。检查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状态、历史运行情况、处理能力及处理量。

  锅炉、石化、化工等燃烧产生的废气检查

  1.检查化工、石化等企业连续产生可燃性有机废气是否合理的处理方法,采取回收利用或焚烧方式处理,间歇产生可燃性有机废气采用焚烧、吸附或组合工艺处理是否合理。

  2.检查锅炉燃烧设备的审验手续及性能指标、检查燃烧设备的运

  行状况、检查二氧化硫的控制、检查氮氧化物的控制。3.工艺废气、粉尘和恶臭污染源4.检查废气、粉尘和恶臭排放是否符合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的

  要求;5.检查可燃性气体的回收利用情况;6.检查可散发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的运输、装卸、贮存的环

  保防护措施;大气污染防治设施1.除尘、脱硫、脱硝、其他气态污染物净化系统2.废气排放口3.检查排污者是否在禁止设置新建排气筒的区域内新建排气筒;4.检查排气筒高度是否符合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

  5.检查废气排气筒道上是否设置采样孔和采样监测平台

  6.检查排气口是否按要求规范设置(高度、采样口、标志牌等),有要求的废气是否按照环保部门安装和实用在线监控设施。

  无组织排放源

  1.对于无组织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烟尘的排放点,有条件做到有组织排放的,检查排污单位是否进行了整治,实行有组织排放;

  2.检查煤场、料场、货物的扬尘和建筑生产过程中的扬尘、是否按要求采取了防治扬尘污染的措施或设置防扬尘设备;

  3.在企业边界进行监测,检查无组织排放是否符合相关环保标准的要求。

  污水污染治理督察

  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状态、历史运行情况、处理能力及处理水量、废水的分质管理、处理效果、污泥处理、处置。是否建立废水设施运营台账(污水处理设施开关键时间、每日的废水进出水量、水质,加

  药及维修记录。)

  污水排放口监察

  检查污水排放口的位置是否符合规定、检查排污者的污水排放口数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检查是否按照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设置了监测采样点、检查是否设置了规范的便于测量流量、流速的测流段。总排污口须设置环保标志牌等。是否按要求设置在线监控、监测设备。

  排水量复核

  有流量计和污染源监控设备的,检查运行记录;有给水量装置的或有上水消耗凭证的,根据耗水量计算排水量;无计量数及有效的用水量凭证的,参照国家有关标准,手册给出的同类企业用水排水系统数进行估算。

  排放水质

  1.检查排放废水水质是够达到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2.检查监测仪器、仪表、设备的型号和规格以及检定、校验情况。

  3.检查采用的监测分析方法和水质监测记录。如有必要可进行现场监测或采样。

  4.检查雨污、污污分流情况,检查排污单位是否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05

  污水污染治理督察

  水污染源环境监察

  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状态、历史运行情况、处理能力及处理水量、废水的分质管理、处理效果、污泥处理、处置。是否建立废水设施运营台账(污水处理设施开关键时间、每日的废水进出水量、水质,加药及维修记录。)

  污水排放口监察

  检查污水排放口的位置是否符合规定、检查排污者的污水排放口数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检查是否按照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设置了监测采样点、检查是否设置了规范的便于测量流量、流速的测流段。总排污口须设置环保标志牌等。是否按要求设置在线监控、监测设备。

  排水量复核

  有流量计和污染源监控设备的,检查运行记录;

  有给水量装置的或有上水消耗凭证的,根据耗水量计算排水量;

  无计量数及有效的用水量凭证的,参照国家有关标准,手册给出的同类企业用水排水系统数进行估算。

篇十三:环保督察问题对照检查材料

P>  环保督查整改工作汇报材料

  为进一步抓好我镇各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的整改,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按照《2021年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战斗任务清单》,及市环保督察反馈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四项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反馈的整改,确保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按照市明确要求环保局每月上报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知的要求,现将镇本月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组织

  为彻底消除镇秸秆焚烧、生产生活垃圾收集、转运问题,镇成立了由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财政、环保、交通、林业、派出所及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秸秆焚烧、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分类、转运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处室办公室,负责协调、督促、检查、验收、考核等工作。制定方案并与镇村干部年末绩效奖挂钩。

  二、整改进度

  (一)关于“中央反馈任务十三:全省目前仍有70%以上的行政村尚未达致生活垃圾‘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方面

  我镇第二季度按照《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标准,推进推进我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硬件基础设施建设,配齐配全车辆、人员,为村收集,镇转运提供必要保障;不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日益完善治理基础设施,将垃圾治理费用污泥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预先安排落实专门经费,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效开展,实施治理工作季度通报和检查制度,各村要及时全乡维修和新建垃圾收运设施设备,确保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规范;镇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健全和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推动机制,建立健全镇、村卫生保洁各支部管理、监督、考核机制,确保有人清扫,有人管理,有人监督考核镇、村制定村规民约签订“三包”责任书,增强爱护环境尽责,镇政府年初开展月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现状调查摸底工作,仔细分析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集、乡转运、市处理”治理目标找差距,制定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落实专人负责,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需要进行整改落实工作.

  (二)关于省级反馈任务十五:省控双胜断面仍为劣V类水体。2021年和2021年1—5月份双胜断面是劣V类水质。市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更稳定,污水、污泥牵涉到直排现象,镇、镇、重点镇等大鹏建制镇生活污水直接排入辉发河及其支流方面。

  我镇第一季度制定出境断面水质出水口达到省级考核要求。加大畜禽养殖粪污执法监督治理力度。镇政府组建领导小组督促养殖户做好养殖粪污“日产日清”工作;由小组成员不定期下去检查,镇政府特别针对没有建设空间、养殖规模小、动态变化大的散养户,在养殖密集区域建立符合环保标准的集中堆肥场(现已建完)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进行及时处理。逐步实现全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认真落实《市试行河长制实施工作市方案》。全面加强对流经我镇支流的河道综合整治。

  (三)关于地市级反馈任务十八: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难题突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只劳作做到了村收集,转运过程乡镇存在随意掩埋的现象,污染周边环境。方面

  我镇第一季度各村屯已建设统一设置、统一标识的垃圾收集点。镇政府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保护措施,一抓到底”的原则,扎实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现状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推进水源地精细化建设,初步完成农

  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设立地理界标、警示标示或标语,大力加强村规民约饮用水水源保护要求和村民应承担的保护责任纳入村规民约。

  (四)关于“回头看”反馈任务十四:第一轮督察指出,省有关部门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饮用水取水水质管理、煤炭评估风险质量管控等方面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履职不严不实结构性问题。整改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推动从污染源、体制机制上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但督察发现,一些地方和单位虽然在这些方面开展了工作,但责任压得不实、工作浮于表面,整改推进比较被动方面。

  第四季度我镇定制“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书,成立领导小组,并依据《农村生活垃圾清运考核办法》对服务企业或进行日常监管。严把饮用水水源地项目关至审批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持续稳定达到100%;导入规范煤炭经营,杜绝伪劣煤炭的流通销售。

  (五)关于“回头看”反馈任务十五:2021年6月,省制订《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提案整改推进工作方案》,要求各市县做好拖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并于7月底前完成整治方案制订并上报备案。截止“回头看”进驻时,全省仍有10个县区未按要求制订工作乡镇方案,18个县(市、区)一直未上报排查情况方面。

  第一季度因地制宜建立符合本辖区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完善村庄和道路清扫清扫完备长效机制,健全工作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堆治理工作台账,制定农业农村污染环境治理宣传和教育方案。将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纳入村规民约。

  三、整改要求

  我们将把露天焚烧秸秆和垃圾收集转运等生态环保工作纳入工作议事议程,加大宣传力度,层层压实责任,严肃追究疏失行为,积极探索科学处理办法,有效保证生态环境继续好转。

篇十四:环保督察问题对照检查材料

P>  环保督察回头看问题整改报告

  根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应意见x市整改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的函》要求,我委立即对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指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自查。现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围绕“五个紧盯”,做好生态环保工作。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安排和要求,按照市里统一要求,迅速行动、主动配合,扎实做好沟通协调、资料提供、情况汇报、等各项工作。紧盯生态环保责任落实、开展理念和开展方式转变、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第一轮督察及“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生态环保长效机制等督察重点,自觉对标对表,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环境保护督察顺利开展。

  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一)红树林保护。环境保护督察组在x年对我市进行环保督察时提出,我市“在城市建设规划编制中考虑生态保护不够,甚至存在违反程序调整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和调减保护区为工程建设让路现象”问题。我委高度重视,与市、环保局、等单位讨论和研究解决方法,并根据x市委、市的工作部署和《x市关于环境保护督察反应意见的整改方案》的任务安排,开展了相关工作。

  x.开展城市规划调整。为解决城市规划与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矛盾等问题,同时标准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我委于x年正式启动《x市滨海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编制工作,参考红树林保护区规划和海洋生态红线划定,以坚决不占用红树林保护区为原那么开展城市规划调整工作。该规划成果于x年x月正式取得市人民批复,调整后城市用地不再占用红树林保护区,实际调减与红树林保护区矛盾的建设用地约x.x平方公里。x.取消占用红树林保护区的建设工程。我委收到整改反应意见后,立即与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等单位进行了调查和研究,即刻停止了滨海新城范围内所有涉及红树林工程的施工,取消了安州大道西段等涉及占用红树林保护区的工程。

  x.整治违规占用红树林工程。x年底,我委收到林业部门反应,x北部湾(国际)游艇俱乐部工程填海施工时占用了约x.x亩红树林。为严格执行红树林保护的相关规定,我委屡次派遣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要求并监督建设业主尽快采取整改措施,并屡次召开专题研究会与相关部门和建设业主研究整改方案。经过屡次沟通和协商,建设业主于x年x月完成了海域恢复和红树林补种等整改工作。

  (二)城市污水截流。根据《x市委员会办公室x市人民办公室〈x市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查反应意见整改方案〉》的任务安排,我委主要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开

  展钦江污水直排口的截流工作。我委根据滨海新城建设实际情况,按远近结合的方式逐步解决污水直排钦江问题。x.建成滨海新城白石湖片区过渡阶段污水管网工程,解决近期工程排污问题因滨海新城市政污水管网未成系统,局部已建、在建工程的污水无法通过市政管网排出。为解决民族大学附属中学x国际学校、x京际双语艺术学校和安州大道沿线工程的排污问题,我委与市城管执法局、市滨海投资集团公司等部门沟通协调,经上报市人民同意后,于x年中启动了白石湖片区过渡阶段污水管网工程,其中包含了民大附中x学校及京华双语学校临时排污管、安州大道(嘉禾街至嘉兴街)临时排污管和临时污水泵站x个工程,共建设一体化排污泵站x座,临时排污管约x千米,可将污水通过泵站收集后输送至敏昌大街(原沙埠大街)污水管。现两个临时排污工程均已建成,于今年x月x日起正式运行,奥林华府、碧桂园安州府、滨海江语湖等白石湖片区安州大道沿线工程和民族大学附属中学x国际学校、x京际双语艺术学校的排污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x.加快推进滨海新城排水管网建设,系统解决片区排污问题为加密滨海新城路网,同时完善片区排水管网,我委继续加快推进了滨海新城的道路建设。

  一是加快白石湖片区珊瑚街、银杏街、海棠街等支路的建设进度,二是重点推进安州大道中段、嘉兴街、菩提路等排污关键性道路和主干

  路。截至x月底,安州大道中段已完成嘉兴街至敏昌大街段雨污水管道和机动车道的建设;嘉兴街已完成安州大道至祥安路、滨江东路至x京际双语艺术学校段雨污水管道、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建设;菩提路(嘉禾街至嘉兴街段)已根本建成,银杏街已通过竣工验收。x.封堵良屋垌排水口,截断污水入江通道目前由我委负责整治的钦江排污口为良屋垌排水口,该排水口出水主要为村庄生活污水和滨江东路沿线地块和路面雨水。经我委协调,市滨海新城投资集团公司已于今年x月初封堵了该排水口,防止污水直接排入钦江,并开挖了集水池,临时排污泵,将村民的生活污水抽排至滨江东路已建排污管,同时在集水池处设置围堰,用以溢流暴雨天气的大量雨水。现我委和市滨海投资集团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坚持每周进行巡查,发现排水口围堰被破坏或排污泵故障等情况,及时进行修复,确保晴好天气无污水直接流入钦江。

  (三)大气污染防治。我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及环保、住建等主管部门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认真谋划,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滨海新城范围内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达标。一是屡次到建设工程现场宣传,持续推进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各在建工程施工、建设、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工程负责人等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上级的文件和会议精神。二是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各项措施。不定期对x在建工程进行抽查,派出监督人员对各建筑工地和进行不间断地巡查督导,在重要节假日和特殊时期也不放

  松,加大巡查频次,发现存在问题的坚决责令整改,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工程工程责令停工整改,确保了扬尘治理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

  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篇十五:环保督察问题对照检查材料

P>  根据《关于印发〈来宾市兴宾区关于第六批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镇党委高度重视督察组的反馈意见,成立领导机构,制定整改方案,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整改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来宾市兴宾区关于第六批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下发后,我镇立即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相关人员,专题部署整改工作;二是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协调推进整改工作,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分工,明确整改要求和目标;三是及时制定《桥巩镇环境保护督查工作整改方案》,并将整改任务具体层层落实到全镇各责任站所、村(居)委和单位,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效果。

  二、认真对照,逐条整改完善

  对《来宾市兴宾区关于第六批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列出的问题,进行了逐条对照、逐案梳理、逐项整改。

  (一)对环境保护工作认识不够问题

  镇党政主要领导以身作则,主动查找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已召开整改协调会,认真研究部署,制定整改方案。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带头认领问题,及时研究分管领域内存在的问题,落实了整改措施和责任单位,对具体整改任务紧盯不放、一抓到底。镇党委坚持立行立改,落实“两个责任”,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把环境保护整改工作作为我镇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我镇坚持举一反三,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及时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制度,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通过整改工作,推进全镇环保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空气质量下降问题

  我镇《制定禁止焚烧甘蔗叶的实施方案》并印发各站所、村(居)委。组织乡镇干部深入村屯,广泛宣传焚烧甘蔗叶的危害性和甘蔗叶还田及综合利用的益处,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农民禁烧甘蔗叶和甘蔗叶还田的认识,引导、教育农民群众少烧甘蔗叶。同时,各责任站所、村(居)委和单位密切配合,组成检查工作组,深入田间进行巡回检查,对违法焚烧甘蔗叶情况进行教育和制止,我镇辖区范围内焚烧甘蔗叶想象明显减少。

  (三)畜禽养殖污染问题

  我镇进一步加强对全镇范围内所有畜禽养殖场,按照“零排放”要求实行全面整治,整治不达标予以关闭。大力引导养殖户提高环保责任意识,落实污染防治措施。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切实加强环境安全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广大公众环保意识。

  (二)统筹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环境违法整治活动,动态掌握辖区内各类污染源变化情况,做到早防范、早报告,力争把环境污染现象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强化环境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坚决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人居环境安全。

  根据20**年12月底省厅领导对我县的督查情况,现就涉及我县存在的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逐一汇报。

  一、共性问题

  1、当前环境保护工作中,个别地区党委、主体责任还未完全落实到位,对新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认识还有差距,压力传导不够,工作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为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将环保工作放在全县的主要位置,严格落实环保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我县成立了乌兰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并于20**年12月27日召开十四届县委第5次常委(扩大)会议,于20**年1月23日召开县环保约谈会等多次会议,来明确党委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各职能部门环境保护任务及责任,并制定《乌兰县环境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会议制度》,在20**年全年环境执法检查和环保专项行动中,我县由环保、国土、安监、发改、交通建设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共出动9次、出动人员36人(次),着力解决当前环境监管中环保部门独自支撑、单打独斗的局面,以此遏制环境违法行为的产生,保障环境安全,推动全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部分企业不履行环境治理主体责任,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打折扣,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环境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甚至存在偷排漏排、逃避监管等问题。

  整改情况:20**年以来,我县环保部门出动45余次对我县县域进行环境执法检查。对全县采矿选矿、工业、旅游景点、市场等重点区域开展了多次生态环境整治检查,针对存在问题的企业,逐项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实行了销号管理。对我县庆华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热电联产项目氮氧化物排放超标5.15倍一案,按照新的《环保法》和四个配套办法进行了严厉查处,对庆华煤化有限责任公司于20**年**月21日做出了罚款**万元决定,在20**年11月**日启动连日计罚程序,罚款260万元,共计罚款270万元现已全部到账;并于20**年**月21日对热电联产项目进行了停产整治。

  3、未制定《农牧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也未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

  整改情况:自20**年5月28日《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颁布以来,我县积极筹备编制我县《农牧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目前,我县农牧部门已制定《农牧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下一步将按照方案紧密实施。

  4、未设立大气治理的专项资金。

  整改情况:20**年以来,我县正在不断加强大气治理工作力度,针对目前我县尚未设立

  大气治理专项资金的问题,我县财政局将此项资金纳入了20**年财政资金预算,20**年设立大气治理专项资金**0万。

  5、未完成20**年“煤改气、煤改电”目标任务,未制定煤质管理办法,也未制定整改工作方案。

  整改情况:20**年来,我县针对全县燃煤锅炉进行了全面彻底排查,已完成了82家燃煤锅炉的登记造册的阶段性工作,并研究制定了《乌兰县关于加快推进燃煤锅炉“煤改气”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并协助各镇认真落实“煤改气”改造工作,对20**年来全县各类新建项目均提出禁止新建燃煤锅炉的要求。同时,县财政局将“煤改气”专项资金纳入了20**年财政计划,以便开展下一步“煤改气”工作。

  6、继续完成环保部综合督察整改任务。

  整改情况:环保部综合督查问题中,我县共梳理出18项共性整改任务,18项整改措施。通过近一年来狠抓落实,截止目前,18项整改任务中:**项已完成整改,2项完成阶段性整改工作(其中:煤化二期焦化项目验收未通过正在整改中、庆华煤化15万吨焦油深加工项目正在组织验收中)。18项整改措施中:17项已完成整改,1项未完成(环保机构未单独设立,但目前已通过增加调配临聘人员,努力解决环保人员不足的困难)。

  二、个性问题

  1、都兰河断面水质超标

  整改情况:根据海西州20**年地表水水质监测调查表,显示我县都兰河断面20**年4、5、6、7月份总氮各超标1.7、1.3、1.6、0.4倍。我县水利局就超标原因展开了调查,对都兰河流域附近人群居住、放牧情况及工矿企业进行了排查,并请省水科所专家对都兰河流域进行了实地勘查和水质分析。初步判断,造成总氮超标的原因可能为流域附近牧民放牧及村民生活垃圾未得到合理处置导致。同时,我县加大了对该流域范围内放牧情况和垃圾处置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向周边村庄配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进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往镇垃圾填埋场集中填埋。下一步我县将继续加强对水源地环境监管,加快都兰河水质自动站的建设进度,进一步做好都兰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2、乌兰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污水处理设施未按时投入运行;乌兰工业园区未办理环评手续,存在未批先建的情况。

  整改情况:污水深度处理项目于20**年5月29日开工建设,20**年4月5日复工,截止目前完成项目投资4580万元,其中项目场地场坪、桩基工程、调节池、生物滤池、事故池、生化池、调节池、污泥浓缩池、软化澄清池、设备间、地下管网、管廊及设备基础砼浇筑、爬梯平台、生化池钢结构等工程已完成,正在进行非标制作、设备和工艺管线安装。前期由于进入冬季停工,膜处理阶段部分还未完工,现计划于2月**日复工;固体废物处置场建设目已完成工程量90%,现正在进行防渗系统施工,预计20**年三月底完工。

  20**年3月15日,国务院批复《青海省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总体规划》,明确乌兰县

  循环经济工业园是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重点循环经济工业园“一区四园”之一,初步规划面积**.5平方公里,但具体范围一直未明确。目前,察汗诺煤化工业园已入住青海矿业和庆华煤化公司两家企业,两家企业均已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了项目环评。其中青海矿业建成但未投入运行。20**年8月份,根据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通知要求,我县发改部门赴省发改委、省国土厅、省住建厅等部门先后三次就乌兰工业园四至范围、规划范围、规划时限、功能定位、用地总体布局等相关事宜进行对接和沟通。20**年8月下旬,《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乌兰工业园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修订工作资料汇编》经省级、省发改委、省国土厅等部门审核通过。目前,县发改部门已委托沈阳绿恒环境咨询有限公司正在编制园区规划环评,下一步将加大衔接力度,抓紧推进此项工作,力争尽快完成乌兰工业园区的整体规划环评工作。

  3、未制定秸秆综合利用规划。

  整改情况:我县下发了《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知》,同时,茶卡旅游景区等重点地区,也由当地镇印发了农作物秸秆禁烧的通知,并联合环保部门进行了相关宣传及监督检查。并且由我县农牧部门于20**年1月底制定了《乌兰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下一步将按照方案做好我县秸秆回收利用工作,从而保证乌兰县县域的空气质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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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六:环保督察问题对照检查材料

P>  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总结3篇

  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总结第1篇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的要求,按照县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提供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调阅资料的通知》(靖环督改〔2022〕4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我镇认真核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落实情况,现将工作落实情况总结如下: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中央巡察组反馈后,我镇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镇主要领导要求全体班子成员和站办所主要负责人提升政治站位,真正把认识提上去,把自己摆进去,把责任担起来,深刻认识到巡察反馈意见的重要性。要把巡察整改当作一次洗洗澡、治治病、优化政治生态的机会,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环保督查的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要求上来,切实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整改任务。(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镇环保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继强、镇长任组长,相关副镇长任副组长,站办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全面推进全镇环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班子成员开展自查,认领问题,对涉及各站办所的问题进一步明确责任。全镇上下形成了态度端正、行动有力的整改氛围。(三)细化措施,扎实整改。遵循“问题导向、分类整改、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对涉及面广、比较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强化措施,强力推进,尽早整改到位。(四)标本兼治,务求长效。针对反馈意见涉及问题,在立行立改的同时,逐一建立长效机制,坚决避免重蹈“发现就改、改后就忘、忘了又犯”的覆辙。针对反馈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挖成因、对症下药,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推动从源头、体制机制上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将落实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推进全镇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契机,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忧患意识。二、具体问题整改情况(一)一些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政治站位不高,对生态环境保护的

  重要性、全局性、基础性地位认识不够,在处理发展和保护的关系上,仍然存在重经济、轻环保,重眼前、轻长远的问题;有相当一批干部认为生态环境本底较好、优势明显,对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缺乏清醒认识,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重视不够,讲成绩多、谈问题少,环境保护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持续推进,长期坚持。1.已召开专题会议,强调坚决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地位。继续坚持生态优先发展战略,坚持新的发展理念,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调整、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抓手。已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定期开会讨论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情况,确定环境保护目标。2.继续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严格执行《县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意见(试行)》《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权责一致、齐抓共管的原则,坚持党委、政府负总责,各站所负责具体工作,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环境保护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二)有的部门和地方在环境保护上喊的多、做的少,发文件多、具体落实少,有的甚至说一套做一套,不敢动真碰硬,不抓落实。整改情况:建立、健全持续、常久性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1.本镇已成立镇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协调指挥调度镇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镇环境保护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委员会议,专题研究环境保护工作。党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理论中心组学习会。2.本镇现已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召开党委会议研究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每年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上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3.本镇同时严格落实上级的重要指示及精神、将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及个人。保证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及时有效落实上级有关环保的政策方针,使国家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三)全省目前仍有70%以上的行政村尚未实现生活垃圾“村收集、乡转运、

  县处理”,农村垃圾乱堆乱放问题突出,严重污染周边环境,群众反映强烈。整改情况:已确定临时垃圾存放点。1.本镇在县农村垃圾专项整治督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了本镇农村垃圾无害

  化处理领导机构,主要负责本地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并制定详细的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工作方案。

  2.根据我镇农村垃圾运转和处理问题,现已与县城建局协调,分别在村、村建设垃圾中转站,目前城建技术人员已实地勘探多次,选址工作已完成。

  3.同时在本镇设立了几处临时垃圾存放点,以规范防止农村垃圾乱堆放现象的出现,并且做到及时清理。

  4.按照农村人口千分之三的比例配备保洁员,建立专业的保洁队伍,保洁员工资和转运车辆等费用支出列入我镇财政支出。

  (四)秸秆焚烧工作还不够到位,春季秸秆焚烧问题反弹,严重影响大气环境质量。

  整改情况:现已建立秸秆禁烧工作方案,设立各级#格管理监督人员,加强监管。

  本镇为了更好的预防秸秆焚烧问题反弹,相继制定了《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秸秆离田方案》、《秸秆禁烧全天候检查方案》等相关方案措施,并且于秋收之时已开展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先由镇领导开会向村干部宣传,再由村干部向村民进行秸秆焚烧的危害、秸秆的利用情况以及相关法律责任;与各村签订责任状,将责任落实到人,并加大巡查、督导力度,努力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

  (五)近年来,省对水污染防治工作重视程度、推进力度明显不够,水环境保护问题日益突出,辽河流域污染明显加剧,松花江支流伊通河、饮马河水质没有改善,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滞后。在2022年度重点流域规划考核中,省在全国25个考核省份中排名第22位;在《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22年度实施情况考核中,省考核等级为不合格,排名全国第29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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