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申请范本4篇

时间:2023-07-25 13:40:03 来源:网友投稿

公租房申请范本4篇

公租房申请范本篇1

京籍家庭申请流程:

1、申请人到街道(镇)领表

2、家庭填写表格,相关单位盖章

3、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受理申请

4、街(镇)组织对申请家庭入户调查

5、街(镇)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家庭进行评议

6、街(镇)组织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一次公示(10日)

7、街(镇)提出初审意见、配租方案

8、区组织第二次公示(5日)

9、区住保部门提出复审意见

10、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

11、配租登记(房源申请)

12、公开摇号

摇中:家庭配租保障房

未摇中:继续轮候→申请家庭每年申报家庭人口、家庭收入、家庭住房和家庭资产等情况,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定期核查→符合条件继续轮候,不符合条件取消资格。

13、按顺序选房

14、签约入住

公租房申请范本篇2

城镇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申请家庭应当推举1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

共同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应当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30周岁的单身申请人可独立申请;年满16周岁的孤儿,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也可以独立申请。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当具有广州市城镇户籍,并在广州市工作或居住,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① 申请人配偶及未年满18周岁子女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但在广州市工作或居住的,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

② 户籍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广州市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2)申请之月前12个月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

(3)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下同);租住的直管房住宅、单位公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家庭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超过9平方米不足15平方米的,只能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未享受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等购房优惠政策。

公租房申请范本篇3

1、有租赁意向的申请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登记。申请人可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办理登记手续,被委托人须持本人、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申请家庭成员共同签字确认的委托书。

2、登记截止时限前,申请人可以撤销登记申请,并由登记工作人员在资格证明上注销登记记录;登记截止时限后,申请人不得撤销登记申请。

3、登记完毕后,按照《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登记摇号选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采用计算机摇号方式随机确定选房顺序,摇号全过程和结果由公证部门进行现场公证,摇号结果在区政府政务网、市房管局政务网上公示七日,详见有关网站。

备注:公示无异议或经核查无异议的,运营机构根据房源情况和摇号产生的选房顺序号,依次安排选房。选房的时间另行公告,详见有关网站。

公租房申请范本篇4

京籍

一、备案

1. 先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备案)。

2. 经过“三审两公示”程序审核通过的(取得市级备案资格),房管部门会发放公租房备案通知单。

注:通过备案审核后才会有自己的公租房备案号(备案通知单上有),有备案号的才有资格进行房源申请。

(备案通知单一定要保存好,后续参与房源申请登记、配租时要用到!)

二、意向登记(房源申请)

海淀区公租房项目公告发出后,符合摇号配租条件的家庭,需登陆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的官网,按照相应提示完成登记。(有些项目会要求现场登记)

1.网上登记:登记过程中要用到公租房备案编号。

2.现场登记:需携带身份证、备案通知单原件到原申请街(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登记。

注:取得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的申请家庭应按照公租房备案通知单或公告中载明的登记标准规定的套型进行意向登记。

海淀区第十七批公租房登记条件(摇号入围条件)为:2018年7月31日前(含)已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通过市级备案且尚未配租的保障家庭。

三、配租摇号

摇号时间确定后,项目属地住房管理部门和产权单位(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将共同组织摇号,摇号结果和选房顺序都会向社会公示。

四、签约入住

摇号结果公示结束后,产权单位(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将按照摇号顺序,分批组织资格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办理选房、签约及入住手续。

非京籍

一、意向登记

非京籍申请公租房不需要备案,若有房源面向海淀区“新北京人”配租,直接在网上申请登记即可。

登记网站: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官网

“新北京人”登记所需上传材料清单:

1.申请人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2.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户籍簿首页和本人页;

若为集体户口,则提交加盖公章的集体户口首页、本人页;

3.婚姻相关资料: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等;

4.非京籍家庭的工作居住证(非必须,如有请上传)。

以上材料均拍照或扫描成电子版的形式按系统提示上传。

二、配租摇号

摇号时间确定后,北京市海淀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将会组织摇号,摇号结果在北京市海淀区房屋管理局及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网站进行公示。

三、资格审核

北京市海淀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根据摇号结果的摇号顺序,按照登记家庭与房源2:1的比例对登记家庭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将在北京市海淀区房屋管理局和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网站进行公示。

四、选房签约

审核结果公示结束后,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将按照摇号顺序,分批组织资格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办理选房、签约及入住手续,承租期限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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