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第七期,供大家参考。
第一期 博罗县房产管理局行政办公室编
二○○九年一月 十五日
房产要闻
县房产局 2008 年“万众评公务” 活动取得良好成绩 ………………2 县房产局召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3
房管动态
我局“四个一次” 活动信息被广东省组织工作网采用………………4 内抓管理 外树形象 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 4 博罗县鑫沅公司被评为“2008 年度惠州市信用推介展示单位” ……5
经验交流
江门市房产管理局 12 月 1 日 起受理新增房地产登记业务 …………6
政策法规
物业小区公共设施如何明确所有权——新《房屋登记办法》 解读…7 财政部发出通知规范房产土地税征收…………………………………8
☆☆ 房产要闻 ☆☆
县房产局 2008 年“万众评公务” 活动取得良好成绩
今年, 我局“万众评公务” 活动结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以深入学习 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 联系工作实际, 以促进我局机关作风转变, 推动效能建设, 增强服务意识为目 标, 取得良好的成绩。
活动中, 我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统筹安排, 提高认识, 推进和深化机关效能建设; 加强管理, 严肃纪律, 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加强检查, 抓好规章制度的落实, 督促各部门学习 新的工作制度, 真正实现以制度管权、 管人、 管事。
我局“万众评公务”活动主要采取群众评议, 面向全社会的开放形式进行, 评议方式有四种:
一是群众代表参评; 二是服务对象参评; 三是群众自 愿参评;四是组织随机参评。
我局还向各有关单位发放征求意见表, 共征集到意见和建议 9 条, 其中表扬的有 5 条, 批评 1 条, 建议 1 条, 投诉 2 条。
经整理后, 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内容:
一是领导班子团结,机关作风好; 二是工作人员 工作服务态度好, 办事效率高; 三是各方面制度健全, 收费透明公开。
根据《博罗县 2008 年万众评公务活动结果汇总表》 , 我局在机关作风、 服务质量、 依法行政、 办事效率和廉政状况五个方面总平
均分为 85. 8 分, 群众满意率为 93. 96%, 在 58 个执法部门中位于第十五名 , 名 次靠前, 相对于去年有较大的进步。
县房产局召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
12 月 19 日 , 我局按照县学习实践办的部署要求和有关文件精神, 召 开了 深入学习 实践科学发展观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
局全体领导班子成员 及各党支部书记参加了 会议。
为确保民主生活会质量, 更好地了 解和掌握各方对我局领导班子及成员 的意见和建议, 查找出存在问题, 促进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工作作风的提高, 会前, 我局向各有关单位发出征求意见的函 420份, 回收 392 份, 回收率 93. 33%, 满意率 92. 6%, 共征求到意见和建议 8 条。
会上, 领导班子就所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 深入全面的查摆。
经查摆, 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问题:
一是房地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还不够强; 二是工作人员 综合素质仍需进一步提高;三是部分工作贯彻执行力度有待加大; 四是房产公共服务功能有待加强。
我局领导班子全面客观地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刻、 细致的剖析, 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对房地产权属管理的认识; 二是加强房管队伍综合素质建设; 三是加强房地产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 促进房产行政管理
工作上新水平; 四是加强房产公共服务功能, 探索更多为群众为房地产行业的服务措施。
各领导班子成员 按照“三检查三分析” 的要求认真撰写了 个人分析材料, 轮流发言, 对自 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作深刻剖析,并提出 整改措施和今后努力方向。
局党总支书记、 局长陈新添对今后房管工作的开展提出做到三个“力争” :
一是力争在政治思想水平上有新提高; 二是力争在工作业务水平上有新提高; 三是力争在强化房管职能上有新进展。
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召开, 结合了 房管工作的实际, 深入思想和工作的各个层面, 查找问题, 通过开展批评与 自 我批评, 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 增强大局意识, 统一了 思想认识, 增强了 干事创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进一步解放思想、 更新观念、 顾全大局、 开拓创新、 廉洁奉公、 率先垂范, 圆满完成深入学习 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 进一步将学习 实践活动成果转化为开展房管工作的新动力, 从全局的高度上认识和抓好房管工作, 在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服务于经济, 服务于社会, 服务于人民群众, 推动房地产业的持续、 健康、 快速发展。
☆☆ 房管动态 ☆☆
我局“四个一次” 活动信息被广东省组织工作网采用 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 局学习实践办注重信息的及时报送, 将学习实践活动动态公开交流。
在“四个一次” 活
动中, 我局通过算好认识帐、 职责帐、 成本帐和效能帐, 结合房管工作实际, 开展“一日 换位” 活动, 广泛征求意见, 到挂钩点石坝镇龙口 村进行实地调研, 解剖“麻雀” , 并采取相应措施, 让群众享受落实科学发展带来的成果。
我局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送县学习实践办, 并先后被县政府、 省组工网采用, 活动的成果和发文的质量得到充分的肯定, 促进我局学习实践活动再上新台阶。
内抓管理 外树形象 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为了 杜绝纪律松散问题, 富源中介公司于 12 月 5 日 召开内部工作会议。
立足于内抓管理、 外树形象, 不断加强组织建设, 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主要采取三项措施:
一是要求全体员 工自 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严格要求执行考勤制度、 请假制度, 不迟到、 早退和旷工, 严格要求上班时间不准上网聊天、 打游戏、 炒股等; 二是实行上班时间统一着装, 挂牌上岗, 加强品牌建设, 提升企业整体形象;三是借开展机关作风整顿之机, 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深入开展“六查六看” , 对照先进查找差距、 查不足, 制定工作目 标, 形成工作动力。
( 信息员 :
陈舜华)
博罗县鑫沅公司被评为“2008 年度惠州市信用推介展示单 位”
今年, 惠州 市信用推介展示活动组委会根据推介条件, 对鑫沅公司 的具体情况进行严格审核, 对其各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授予其“2008 年度惠州市信用推介展示单位” 。
鑫沅公司 始终坚持以持续发展观为指导, 树立“以人为本” 的服务理念, 强化诚信意识, 提高行业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公司全体工作人员 遵循“服务群众、 奉献社会” 的行业宗旨, 把工作的着眼点和出发点都放在为政府、 为群众、 为社会服务上, 认真履行各种服务承诺, 完善服务内容, 拓宽服务渠道, 改变工作作风, 将坐等、 守等服务转变为主动出击, 向社会承诺“三个工作日 内上门勘察防治” , 推动县白蚁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 信息员 :
徐秀珍)
☆☆ 经验交流 ☆☆
江门市房产管理局 12 月 1 日起受理新增房地产登记业务
从 12 月 1 日 起, 市房产管理局开始受理新增的预告登记、 异议登记、 地役权登记等房地产业务, 有需要的市民可到市房产管理局相关窗口 办理。
房屋作为不动产, 其物权的设立、 变更、 转让和消灭, 除法律规定外, 必须经登记才能发生效力, 因此, 房屋登记簿是房屋权利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根据 2008 年 7 月 1 日 最新实施的《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 市房产局在原有的房地产登记种类的基础上增加了 预告登记、 异议登记、 地役权登记、 最高额抵押权和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等业务。
在买卖预售房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 为了 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 保障债务人将来取得物权, 可以申请房屋预告登记; 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屋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的, 而权利人不
同意更正的, 利害关系人可持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房屋登记簿记载错误的证明文件等材料申请异议登记; 在抵押权登记方面, 增加了 最高额抵押权登记和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 未成年人的房屋, 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 建筑规划内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场所、 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房屋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房屋初始登记时一并申请登记。
此外, 《房屋登记办法》 实施后, 房产证的式样有了 变化, 但之前已领取的房产证仍有效, 登记机构不强制实行全面的换发房产证,而是在房屋转移、 变更等登记过程中逐步以新替旧。
今后, 房产证不再是房屋的唯一合法凭证, 当房产证记载的内容与登记簿不一致时, 除有证据证明登记簿确有错误外, 以登记簿为准, 因此, 市民要改变以往注重房产证的观念, 在进行房屋交易过程中, 要去登记机构查询房屋登记状况, 保障自 己的权益不受到损害。
( 江门新闻网 2008 年 11 月 27 日 )
☆☆ 政策法规 ☆☆
物业小区公共设施如何明确所有权 ——新《房屋登记办法》 解读
《办法》 :
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 应当对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场所、 公
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房屋一并申请登记, 由房屋登记机构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 不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解读:
《办法》 还将登记延伸到小区, 主要针对小区的公共设施、 设备以及公共用房等进行登记。
这个规定的出现, 有利于缓解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的矛盾。
其实在众多的小区, 绝大多数业主并不知道哪些设施是全体业主的, 哪些是开发商的。
对建筑物区划公共所有权进行登记, 可极大地减少开发商和业主对此产生的争议。
财政部发出通知规范房产土地税征收
财政部日 前发布通知, 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 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 中, 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
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
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 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第十五条同时废止。
针对索道用地是否征收土地使用税的问题, 财政部通知明确,公园、 名 胜古迹内的索道公司 经营用地, 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通知还规定, 纳税人因房产、 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 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 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 末。
上述通知自 2009 年 1 月 1 日 起执行。
( 2008 年 12 月 31 日
《中国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