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户安全生产工作要求7篇商户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强调要求发言 今年以来,全县安全生产状况总体保持稳定,但安全生产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户安全生产工作要求7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商户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生产工作会议 强调要求发言今年以来,全县安全生产状况总体保持稳定,但安全生产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一、安全工作事关全局,思想认识必须进一步提高 。安全生产事关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社会安定和谐,事关我县经济发展大局,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把思想认识迅速统一到中央及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上来,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对靖安和谐快速发展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首先,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与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根本利益密切相连。今天,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认真吸取*重大火灾事故的教训,按照文件精神,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是乡村振兴的前提和重要标志,要把安全生产摆到重中之重的位置,既要做为一项重要的业务工作,又要做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常抓不懈。
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艰巨性。当前,我县进入了一个大建设、大发展的时期,大批建设项目的铺开和工业企业的兴办,一方面会有力地促进经济发展;另一方面也会产生一些新的不安全因素。特别是由于工程车辆数量逐渐增多,管理和培训教育跟不上,火灾事故难以有效控制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安全生产工作还面临严峻的形势。
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紧迫性。安全生产工作仍然非常紧迫,在这个关键时期和重要时段,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依然是当前的首要任务,各级各部门必须要有清醒认识,要克服松劲思想和麻痹情绪,要发扬连续作战,攻坚破难的精神,坚持统筹兼顾,既要抓好经济的提速发展,又要抓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坚持生产服从安全,安全高于一切,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二、安全生产无小事,各项工作必须常抓不懈
* * 、夯实基础,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摆在重要议事议程,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工作。一是健全安全生产台帐管理制度。对重点企业,重点区域要健全和完善系统的安全生产台帐,逐步建立科学完整的安全质量工作标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推进安全质量管理上等级、创水平。
二是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国务院、国家应急管理总局、省、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为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各级有关部门要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健全监管体系和制度,对重点领域及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到持证上岗、安全从业。三是健全安全投入机制。各级各部门要舍得投入保安全保平安,要切实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经费保障,做到“机场、人员、装备、经费”四落实,提高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 * 、加大力度,打造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要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增强责任心和敬业精神,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技术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规范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加大执法力度,用铁的手腕抓安全,用铁的规章
促安全,用铁的纪律管安全,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得到全面有效的贯彻落实,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一是狠抓人员素质提高。面对复杂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架构和建设统一协调、职能到位、高效权威的安全生产执法机构。要通过不同的形式,进一步拓宽执法人员的知识面,着力提高应急管理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要选用安全业务能力强、法律知识较高的人才进入执法队伍,提高安全生产队伍的执法能力。
二是狠抓持证上岗。必须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把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作为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质量的前提,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参加上级部门以及法制部门举办的上岗培训和考试,具备执法资格后方可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三是狠抓廉洁行政。为全力打造“廉洁型”应急管理,应急管理部门必须把应急管理执法人员说法行政作为提升应急管理形象重要环节来抓,制定严格的廉洁制度,明确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中,不办人情案,通过狠抓廉政建设,提高办案速度和质量,维护应急管理执法人员的形象,提高应急管理威严。
* * 、突出重点,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及中央、省、市精神,突出重点,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一是突出抓好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检查。要加大对重点地段、重点时间、重点人员交通违章的查纠力度,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坚决制止客车超载超速,杜绝乘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搭载客运车辆。
二是突出抓好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要对照《消防法》的要求,对人群密集场所切实加大监管力度。安全责任制和安全设施不健全的,要立即整
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必须立即停产、停业进行整顿,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突出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的专项检查。特别要加强对节日市场的安全检查,严厉打击制假,贩假行为,做到不漏查隐患,不留有死角。
四是突出抓好其他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同时,对每个安全隐患都要提出具体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要把专项检查与常规性安全生产检查结合起来,始终保持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压态势,确保社会持续平安。
三、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工作必须落到实处
一 是组织领导要到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一把手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抓。生产经营单位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个人。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是部门配合要到位。县应急管理局承担搞好安全监管,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职责。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具体负责职责落实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依法承担行政监管责任。行为管理职能部门要设立或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配备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相适应的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之间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各乡镇和有关部门都要完善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建立民兵应急分队和村组救援组织,切实做到有警即出,有险必救。要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的合力。
三 是责任追究要到位。要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育不吸取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对瞒报事故的,要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对未经批准、未取得许可证或资质擅自从事高危行业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要严肃追究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未经安全生产审查、擅自审批许可证的有关部门,造成安全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是宣传引导要到位。要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要利用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力度,加快形成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舆论氛围。要全面普及安全生产知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努力提高全县安全生产水平,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自主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篇二:商户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 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与 乡镇2019 年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 两篇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 年 年 安全 生产工作要点
2019 年是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担当作为,按照《国务院安委会 2019 年工作要点》要求,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严格防控较大事故,有效减少事故总量,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一、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1.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突出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督促落实施工现场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责任。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企业和责任人,注重精准执法,重点督办较大及以上事故查处工作。对事故多发及查处工作滞后地区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约谈。
2.着力构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双重预防机制。总结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试点经验,制定管理办法。落实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施工前安全核查制度,强化盾构施工安全风险防控。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标准化管理技术研究。
3.创新安全监管模式。研究出台建筑施工安全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简化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加快建设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积极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加强数据综合利用,发挥数据在研判形势、评估政策、监测预警方面的作用。
二、加强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安全管理
4.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督促指导各地做好燃气管网设施特别是用户端燃气设施安全隐患整治。实施修订后的《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加强城镇燃气经营许可及事中事后监管。继续做好《农村管道天然气工程技术导则》培训工作,加强农村燃气质量安全管理,提高用气安全管理水平。
5.加强供水、排水、桥梁、供热安全管理。督促城镇供水、污水处理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强化重点部位安防监控。认真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桥梁安全防护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x 办城电〔2018〕x 号),推进城市桥梁防护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城镇供热保障、采暖用气安全以及供热管网设施检修维护工作,确保正常运行。
6.做好环卫、园林绿化安全管理。加强垃圾填埋场、焚烧厂、建筑垃圾堆体风险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强化道路清扫保洁安全作业教育和技能培
训,完善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8〕223 号),开展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做好节假日期间游客疏导,防止踩踏和动物逃逸、伤人、疫情等突发事件发生,营造安全有序的游园环境。
三、加强城镇房屋安全管理
7.加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指导房屋产权人和管理单位加强对房屋公共通道、公共活动场所、地下室等重点部位的管理,督促受委托的专业服务机构加强对消防、电梯等专业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8.规范维修资金管理。认真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中支持作用的通知》(建办房〔2015〕52 号),充分发挥维修资金对保障房屋住用安全的积极作用。
四、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
9.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安全管理。督促各地核实建档立卡贫困户等 4 类重点对象危房存量,加快危房改造实施进度。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村〔2017〕47号)要求,按照危房改造技术安全导则规定,确保完成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任务。
10.推进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试点。指导地方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将质量安全作为试点重要内容,总结农房质量安全管理经验,为建立符合农村实际、行之有效的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奠定基础。把质量安全列入村镇建设管理人员培训内容,提高管理水平。
11.推动建立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推动《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修订,明确地方政府质量安全监管职责、村委会检查责任和村民义务,引导乡镇政府健全农房建设管理机构。抓好农村建筑工匠安全培训和管理,提升安全意识,规范施工行为。
五、加强城市管理监督
12.加强统筹协调。按照十九届三中全会的新部署新要求,健全城市管理统筹协调机制,加强部门协作联动,加快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城市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13.强化日常巡查。指导各地强化城市管理日常巡查工作,充分发挥城市管理平台的作用,在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对人员密集、问题易发的重点场所、区域提高巡查频次,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及早发现并消除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保障城市运行安全。
六、加强城市安全和综合防灾管理
14.加强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承接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及时修订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落实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关要求,合理确定需要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的特殊建设工程范围,以及需要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范围,理顺工作机制。
15.打好城市安全和综合防灾基础。推动城市安全
全生命周期管理,注重源头防控,加强人居环境设计、建设、使用、维护、更新等各环节安全管理。研究编制城市安全和综合防灾工作发展规划纲要,开展城市安全和综合防灾规划体系研究工作。
七、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
16.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建办质〔2019〕13 号),深入摸排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建立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加强重大危险源管控,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
17.加强资质和标准管理。加强从事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批管理。依法严肃追究因设计、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相关单位责任。结合工程建设标准化改革和标准复审工作,修订涉及危险化学品相关工程建设标准。
18.加强重点领域危险化学品治理。深入开展城镇燃气使用环节的安全风险摸排和隐患治理工作。督促
城镇供水、污水处理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落实。督促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单位做好乙炔、氧气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加强园林绿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八、认真落实保障措施
19.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认真部署,精心组织。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对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管控,建立健全监测监控体系,提升本质安全。完善应急处置专项预案,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20.完善法规标准。研究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配套文件,抓好《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城市安全发展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x 办质〔2018〕x号)落实,完善城市桥梁隧道、房屋建筑、城镇燃气等领域涉及安全生产的工程建设国家标准。
21.做好宣传工作。深入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基本规
范>的通知》(x 委办〔2017〕x 号),推动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等,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充分利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强化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镇 乡镇 2019 年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19 年全镇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为指导,全面贯彻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当前长远结合、狠抓关键环节、典型示范引领、系统整体推进,着力建设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着力解决安全准入门槛低、安全基础薄弱的问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提升工矿商贸企业自身安全水平,坚决减少一般事故,防范和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实现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继续下降,努力实现全镇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1、完善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现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严格执行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依法实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督促取缔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
3、大力推动工矿商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全镇工矿商贸行业培育一批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示范单位”,以点带面、逐步铺开。
4、狠抓关键环节、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外包作业、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金属冶炼、城市商业综合体五个方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5、加大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力、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实施挂牌督办和“黑名单”制度。
6、在非煤矿山、机械、轻工、纺织、有色、建材等行业推广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装备,提高企业安全装备水平。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突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村委会要督促所监管的工矿商贸企业建立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形成可操作、能落实的制度措施,实现“一企业一标准,一岗位一清单”,强化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公示、教育培训和考核管理,建立起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把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内容,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2、积极构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把工矿商贸行
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纳入全县应急管理工作大局,深入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坚决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织密、织牢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网。
(二)以强化安全生产准入为重点,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严把安全准入关口。结合县镇实际,会同县自然资源等部门进一步提高非煤矿山主要矿种最小开采规模,全面完成县局下达给我镇的关闭任务;严格非煤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完善非煤矿山安全许可条件,严格安全准入。配合发展改革部门探索提高钢铁、有色金属冶炼企业安全准入条件;严格非煤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完善非煤矿山安全许可条件,严格安全准入;落实金属冶炼等行业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依法组织实施高风险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配合做好“放管服”改革。
2、提高安全装备水平。在非煤矿山、轻工、有色、建材等行业领域推广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装备,提高企业安全装备水平;推动落实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制度,提高非煤矿山设备安全保障能力;加快非煤矿山落后设备及工艺的淘汰退出,对未按照时限要求完成淘汰落后任务的矿山企业一律停产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上限处罚。
(三)以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重点,积极构建县镇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1、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落实安全生产承诺制、规范现场作业条件为主线,完善工矿商贸企业标准化建设标准和评审办法,推动标准化评审工作更加客观、公正、公平。在机械、轻工、纺织等行业选树标准化建设示范单位,分行业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大对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的抽查力度,促进企业真正落实安全承诺要求。
2、构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根据工矿商贸行业特点,以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为主线,分行业构建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全员参与、过程控制、持续改
进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控制体系。在有色、轻工、建材行业逐步培育 1 家示范单位,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及时总结经验、完善标准,以点带面、逐步铺开。
(四)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为重点,全力加强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1、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露天矿山以全面整治小型露天采石场为重点,强制推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坚决杜绝露天采石场高陡边坡无台阶开采现象。
2、开展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专项整治。针对非煤矿山外包作业事故多发的现状,在 2018 年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继续开展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专项整治。严格按照《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督促企业强化源头管控,严把外包工队准入关口,强制要求外包作业单位配备 1 名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具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非煤矿山外包工程的安全生产由发包单位负主体责任,承包单位对其施工现...
篇三:商户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节安全生产具体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2、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设置安全标志和安全纪律牌,现场作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纪律。安全纪律牌与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示牌对称悬挂在工地入口处,其规格为高×宽 1.22m×2.44m,白底红字。各机械设备上要明挂操作规程和操作人员标牌。
3、执行市建委的规定,保证用电设备“一机一闸一漏电”。
4、坚持做好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
(1)对新招收的临工和实习代培人员由公司质安科进行一级教育,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的有关政策、法规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本行业生产特点,典型事故教训、急救防护知识等,培训后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工种上岗。
(2)项目经理部进行二级安全教育,内容是结合施工生产性质进行安全规章制度、高处作业、施工安全用电、事故报告等。
(3)施工班组进行三级教育,内容是班组安全生产史、安全生产特点、目前安全生产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等;经常工作地点及环境卫生要求;机械设备工具的性质及安全管理知识预防事故的方法。
(4)电工、电焊工、机械操作工等作业人员必须经市劳动局及有关部门进行专门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特证上岗作业。
(5)采用新的施工方法、新技术和新型机电设备时,要进行新操作方法和新的岗位安全知识教育,工人换岗工作必须换岗教育。
5、现场内的坑、井、沟、洞和易爆场所、变压器周围要设置围栏、盖板和醒目安全标志,危险处夜间需设红灯示警。
6、水泥稳定碎石搅拌站和厂拌等场所要采取排污防毒措施,使尘毒标准符合国家规定。
7、施工现场、易燃易爆仓库和木材堆放场地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经常检查,保持良好。有毒易燃器设专人保管并有严格的管理制度。
8、各种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限位装置必须齐全有效,设备安装后要经公司设备材料和质安科联合检查验收合格并办理验收手续后方可使用。
9、沟槽开挖、场地平整,挖掘机臂长范围内禁止站人。
10、沟槽较深部位应根据实际土质情况放坡开挖;在槽底作业时应时时注意边坡稳定情况,做到及早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患于未然。
11、砼施工时,配合操作的施工人员必须有足够的防护措施,应配套手套、安全帽、防护口罩等防护工具,做足有效的防灼伤和防毒措施。
第二节
施工组织管理
一、组织措施 为了保证工程的管理工作有条不紊地展开和实施,我们将设立一个专门部门,负责进行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施工进度进行协调和管理,并为各工种提供合理的施工作业面,协调各工序的衔接,整体施工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施工阶段的管理措施
1、组织相关部门每周一次的定期检查(生产进度、工程质量、安全、场容标化),并通报检查结果。
2、对影响工程使用功能部位严格把关。
3、对主要材料的管理,将拟订一套物料验收制度,并会同业主、监理单位共同参加。
第二章
冬、雨季施工措施
一、雨季施工措施。
本工程施工经历雨季,为保证工程施工安全及施工质量,必须采取相应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部建立防暴风雨及防洪领导小组和抢险队,并由项目经理任抢险队队长,成员 30 人。
(二)日常防备措施 1、 根据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合理认真布置现场,做到:
(1)现场实现有组织排水、排水通畅。
(2)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敷设电气线路和配置电气设备。
(3)按消防要求,合理设置灭火器,消火栓及砂箱。
(4)办公室、宿舍、料库位于地势较高的位置上,并加固。
(5)对于水泥等应防水、防潮材料下部设架空层,且架空层面上做油毛毡隔潮
层。雨季来临前,要对水泥库、仓库进行检查修补,不得漏雨。
(6)
施工现场作业时,做到及时清理,料堆码整齐统一,悬挂物,标志牌固定牢固可靠,施工道路通畅。
(7)
排水沟及时清理,防止垃圾堵塞排水沟。
(8)
储备15m扬程污水泵10台,8号铁线200Kg,蓬布500m2 ,塑料薄膜200m2
。
(三)防风雨措施 1、汛期和暴风雨来临期间要组织昼夜值班,做好记录,密切注意天气预报和暴风雨警报。
2、加固临时设施,标志牌,临时围墙等处设警告牌。
3、安排好应急疏散通道及安全集结中心。
4、沟渠施工期间,沟边放坡,沟边侧挖排水沟,防止地表雨水直接冲刷沟壁,造成坍塌。由于管沟较长,施工期间,在沟底每隔 100m 设一个 1000×1000×1000mm集水井(采用 240 红砖 M5 水泥砂浆砌筑)用污水泵排水。
5、雨天作业必须设专人看护沟槽边坡,防止塌方,存在险情的地方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禁止作业施工。
6、检查机械接地装置是否良好,各类机械设备的电气开关应做好防雨准备。大风雷雨天气应切断电源,以免引起火灾或触电伤亡事故。风雨过后,要对现场的临时设施、用电线路等进行全面的检查,当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继续施工。
7、雨季应经常测定石子、砂子、粉煤灰的含水率,及时调整配合比,保证质量。
8.暴风雨天气,防暴风雨抢险救灾队应集结待命,统一指挥,随时准备排除危险隐患。
9、下大雨时应停止浇筑砼,对已浇筑砼应覆盖防止雨淋; 10、雨季块石砌体施工每天砌筑高度不得超过 1.2m。
二、冬季施工措施。
本工程的施工大部分在冬季,此段时间内气温较低,施工中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用砂、砂砾、石块填筑路基时,填土高度不受气温条件限制。填筑前应先清除地面积雪、冰块,并根据工程需要及设计要求,决定是否刨出冰层,再次水平分层填土。
2、冬季施工的路基填料,应选用未冻结的砂类土,碎、卵石土,开挖石方的石块石渣等透水性良好的土,禁用含水量过大的粘性土。
3、冬季填筑时,每层松铺厚度应按正常施工减少 20%~30%,且最大松铺厚度不得超过 30cm,压实度不得低于正常施工时的要求。当天填的土必须当天完成碾压。
4、冬季施工取土坑应远离填方坡脚,如条件限制需在路堤附近取土时,取土坑内侧到填方坡脚的距离应不得小于正常施工护坡道的 1.5 倍。
篇四:商户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章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第二章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方针, 保障员工在电力生产中的人身安全, 保证安全可靠发电, 维护电网稳定, 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发电企业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有系统、 分层次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保障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党政工团各级组织在各自主管的工作范围内,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第三条 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的原则, 做到计划、 布置、 检查、 总结、 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 布置、 检查、 总结、 考核安全工作。建立有系统分层次
第二节 目 标第四条 发电企业安全生产的总体目标1 . 不发生重大事故;2. 杜绝人身死亡事故, 不发生重伤及以上的人身事故, 控制轻伤;3. 不发生全厂和升压站全站停电事故, 不发生有电厂责任的电网事故;4. 不发生有人员责任的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5. 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6. 不发生负同等责任及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7. 不发生灰坝垮塌、 溃坝、 水淹厂房事故;8. 不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9. 控制一类障碍, 全年考核性非计划停运次数与非计划停运小时数少于安徽分公司考核值, 争创“零非停” 机组及“零非停” 企业;1 0. 实现年度两个百日安全生产周期;1 1 . 创建无违节企业;1 2. 安全生产问题库综合整改率力争达到1 00%;1 3. 危急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完成率1 00%;1 4. 发电企业投资和管理的多种产业项目、 多经公司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1 5. 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环境事件(Ⅳ级)
, 烟尘、 废水、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实现达标排放, 满足总量控制要求;1 6. 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任务。
第五条 发电企业及多经公司实行安全生产目标四级控制:(一)
企业控制重伤和事故, 不发生人身死亡、重大设备和电网事故;(二)
车间控制轻伤和障碍, 不发生人身重伤和事故;事故;(三)
班组控制未遂和异常, 不发生人身轻伤和障碍;(四)
个人控制失误和差错, 不发生人身未遂和异常。
第三节 责任制 第六条 各级行政正职是其管理范围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对其管理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负全面责任。
第七条 发电企业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基本职责:(一)
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各级领导、 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二)
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三)
组织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 重要文件等, 及时协调和解决各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四)
及时了 解安全生产情况, 督促、 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定期听取安全监察部的汇报。定期主持安全分析会, 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五)
保证安全监督机构及其人员配备符合要求, 支持安全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六)
组织制定、 落实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七)
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 特别是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所需(七)
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 特别是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所需经费的提取和使用; 保证安全奖励所需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八)
组织制定本单位的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并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组织救援、 抢险和生产恢复工作;(九)
在配备有关负责人时, 把安全生产业绩作为调整、 任免的主要条件之一, 并把安全生产业绩作为其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十)
及时、 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十一)
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中所明确的职责。
第八条 职能部门及二级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基本职责:(一)
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二)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三)
组织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 重要文件等, 及时协调和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四)
及时了解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定期主持本单位安全分析会, 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问题;(五)
组织制定、 落实本单位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六)
组织制定本单位的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并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组织救援、 抢险和生产恢复工作;(七)
把安全生产业绩作为全年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八)
及时、 如实报告生产事故;(九)
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中所明确的职责。
第九条 各单位和各岗位应有明确的安全职责, 做到责任分担, 并实行下级对上级的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第十条 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并执行连带责任考核在四级控制中行连带责任考核。
在四级控制中, 上级承担连带责任。上级承担
第四节 安全监督 第十条 发电企业设立独立的安全监督机构,安全监督机构行使安全监督职能。
厂安全监察部是发电企业的安全监督机构。
业务上受上级安全监督机构的领导上级安全监督机构的领导, 机构的资质及人员的资格接受上级安全监督机构的审查。第十一条 主要生产车间设专职安全员; 其他车间和班组可设兼职安全员。
安全监督人员、 车间安全员、 班组安全员组成三级安全网。机构的资质及人
第十二条 安全监督机构职责(一)
监督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反事故措施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的贯彻执行;(二)
监督涉及设备、 设施安全的技术状况, 涉及人身安全的防护状况; 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问题和隐患, 要及时下达安全监督通知书, 限期解决, 并向主管领导报告;(三)
组织编制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监督所需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监督计划的执行情况; 监督劳保用品、 安全工器具、 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 发放和使用;(四)
监督安全培训计划的落实; 组织《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的考试和安全网活动;(五)
参加和协助领导组织事故调查, 监督“四不放过” (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 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事故责任人没有处理不放过; 没有采取防范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事故责任人没有处理不放过; 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
原则的贯彻落实; 完成事故统计、 分析、 上报工作并提出考核意见;(六)
对安全生产做出贡献者提出表扬、 奖励的建议或意见; 对负有事故责任者, 提出批评、 问责、 处罚的建议或意见;(七)
参与工程和技改项目的设计审查、 施工队伍资质审查和竣工验收以及有关科研成果鉴定等工作。
第十三条 安全监督人员的职权(一)
有权进入生产区域、 施工现场、 控制室、 调度室检查了解安全情况;(二)
有权制止违节作业、 违节指挥、 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的行为;(三)
有权要求保护事故现场; 有权向厂内任何人员调查了解事故有关情况和提取事故原始资料; 有权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 录音、 录像等;(四)
对事故的调查分析结论和处理有不同意见时, 有权提出或向上级安全监督机构反映; 对违反规定、 规程, 隐瞒事故或阻碍事故调查的行为有权纠正或越级反映。
第五节 规程制度 第十四条 对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 标准、 规定、 规程、 制度、 反事故措施等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在贯彻中可以结合实际制定细则或补充规定, 但不得与上级规定相抵触, 不得低于上级规定的标准。
第十五条 应建立健全保障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程、 制度:(一)
根据上级颁发的规程、 制度、 反事故技术措施和设备厂商的说明书,编制各类设备的现场运行规程、 制度, 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二)
根据上级颁发的检修规程、 制度, 制定检修管理制度; 根据典型技术规程和设备制造说明, 编制主、 辅设备的检修工艺规程和质量标准, 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三)
根据《电网调度管理条例》 和电网的调度要求, 编制调度规程, 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多经公司要结合本单位的工艺流程的特点及管理要求, 编制本单位的规程, 按规定批准后执行定批准后执行;(四)
根据上级颁发的施工管理规定, 编制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措施, 按规定审批后执行;(五)
根据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消防规程、 制度, 制定实施细则, 按规定批准后执行;(六)
根据上级颁发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制定实施细则, 按规定审批后执行。
第十六条 应及时修订、 复查现场规程、 制度:(一)
当上级颁发新的规程和反事故技术措施、 设备系统变动、 事故防范措施需要修改现场规程时, 应及时对现场规程进行补充或对有关条文进行修订, 书面通知有关人员;(二)
至少每年应对现场规程进行一次复查、 修订, 并书面通知有关人员; 不需修订的, 也应出具复查人、 批准人书面通知有关人员; 不需修订的, 也应出具复查人、 批准人签名的“可以继续执行” 的书面文件, 通知有关人员;(三)
现场规程每3至5年进行一次全面修订、 审定, 并印发。
现场规程的补充或修订, 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第十七条 每年公布一次本单位现行的现场规程制度清单, 并按清单配齐各岗位有关的规程制度。第十八条 实行两票(工作票、 操作票)
三制(交接班制、 巡回检查制、 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
、设备缺陷管理和生产任务单制度等; 施工作业必须设备缺陷管理和生产任务单制度等; 施工作业必须执行工作票和安全技术交底, 落实三措一案。第十九条 执行各项技术监督和监控规程、 标准,充分发挥技术监督和监控专责人的技术管理作用,保证设备和电网安全可靠运行。
第六节 反事故措施计划与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第二十条 每年应编制并实施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第二十一条 反事故措施计划应根据国家和上级颁发的反事故技术措施、 需要消除的重大缺陷、 提高设备可靠性的技术改进措施以及事故防范对策进高设备可靠性的技术改进措施以及事故防范对策进行编制。
反事故措施计划应纳入检修、 技改计划。第二十二条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应根据国家、 行业、 上级颁发的标准, 从减轻职工压力、改善劳动条件、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预防职业病、推动安全设施标准化、 提高消防水平等方面进行编制。
第二十三条 安全性评价、 星级考评、 安全检查、危险点分析、 技术监督、 重大危险源管理、 缺陷管理、 可靠性分析等结果应作为制定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重要依据。防汛、 抗震、 防大风、 大雾、 冰雪等恶劣天气应急预案所需项目, 可作为制定和修订反事故措施计划的依据划的依据。第二十四条 优先安排反事故措施计划、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所需资金。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所需资金每年从更新改造费用或其他生产费用中提取, 专项使用。
第七节 教育培训 第二十五条 新入厂(公司)
的生产人员(含实习、 代培人员)
, 必须经厂(公司)
、 车间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工作。
培训和考试内容包括《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处理办法等内容。
第二十六条 新上岗生产人员必须经过下列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一)
运行人员(含技术人员)
, 必须经过现场规程、 制度的学习、 现场见习和跟班实习; 主要岗位运行人员, 应进行仿真机培训。位行人员应进行仿真机培训(二)
检修、 试验人员(含技术人员)
, 必须经过检修、 试验规程的学习和跟班实习。(三)
特种作业人员, 必须经过国家规定的专业培训, 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 方可上岗。
第二十七条 在岗生产人员的培训(一)
在岗生产人员应定期进行有针对性的技术问答、 事故预想等现场培训活动及反事故演习;(二)
离开运行岗位1 个月及以上的主要岗位值班人员或离开运行岗位3个月及以上的一般岗位值班人员, 必须经过熟悉设备系统、 熟悉运行方式的跟班实习两个轮值, 并经《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考试合格后,方可再上岗工作;(三)
生产人员调换岗位、 所操作设备或技术条件发生变化, 必须进行适应新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实际操作训练, 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后, 方可上岗;(四)
机组主要岗位运行人员、 220kV及以上升压站的值班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仿真系统的培训;(五)
所有生产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方法; 消防、 运行人员(控制室)
应掌握正压式呼吸器使用方法; 所有职工必须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二十八条 新任命的各级生产领导人员, 应经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 法规、 规程制度和岗位安全职责的学习, 由上级管理部门安排或组织考试。从事安全生产高危行业的领导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 应经过国家或相关地方政府部门的培训, 取得相应任职资格证书。第二十九条 定期考试(一)
发电企业正副职领导、 正副总工程师、 安全监察、 设备和运行管理部门负责人, 参加上级、 分公司组织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的考试;(二)
对车间负责人生产科室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二)
对车间负责人、 生产科室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 每年进行一次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考试;(三)
对车间的运行、 检修、 试验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 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考试。每年进行
第三十条 每年应对工作票签发人、 工作负责人、 工作许可人进行培训, 经考试合格后,以正式文件公布有资格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 工作许可人的人员名单。第三十一条 对违反规程制度造成事故、 一类障碍和严重未遂事故的责任者, 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 还应责成其学习有关规程制度,并经考试合格后, 方可上岗。
第三十二条 运用安全录像、 幻灯、 电视、 计算机多媒体、 广播、 板报、 实物、 图片展览, 以及安全知识考试、 演讲、 竞赛等多种形式宣传、 普及安全技术知识, 进行有针对性、 形...
篇五:商户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一、企业严格落实复工复产“三个一”,即广泛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全面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认真制定一套复产方案。其中,危险化学品、建设施工、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危险货物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要严格落实“六个一”措施,即企业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一次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制定一份周密的复产复工方案、召开一次全体员工大会、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制定一套应急处置方案、开展一次全厂性安全检查,务必做到安全管理不到位不复产、防范措施不落实不复产、隐患问题不清零不复产。
二、企业要做好复工复产相关记录以及台账资料。对于已完成复工复产“三个一”的企业(高危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完成“六个一”),由企业主要负责人自我核查确认无问题后,要由所属社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核查确认,并向所管辖的职能部门核实报备,方可开展复工复产。
三、企业须自主开展培训,切实做到“先培训,再复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厂长或总经理)负责主持企业的节后复工复产培训工作,并亲自参加培训,同时促企业签订《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进行复工复产培训的,必须采取分散式复产培训预防事故,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护知识讲解,并要求各企业员工参训
时佩戴口罩。
四、企业在复工复产期间,要按照《佛山市南海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第 3 号)》的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各项防控工作,做好人员防护,对进入企业的员工要求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并进行体温检测,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
五、企业在复工复产期间必须做好污染物处理。
六、企业必须提交“三个一”(企业节后复工复产方案、员工培训签到表、图片、节后安全机械检修材料)
篇六:商户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及要求1、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2、各部门根据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对本单位各级部门、各级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分解,逐级落实,并制定出相应的规定内容。
3、各部门应当成立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检查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落实,检查方法采取安全检查表的方式。
4、每年年初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定出本单位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和确保目标实现的书面具体措施。
5、各部门安全第一负责人每年不少于一次与下属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层层签订安全目标管理经济责任书,确保实现全年安全管理目标。
6、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落实。
7、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对各职能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方式采取安全检查表的方式,对查出的不履行职责的进行处理,安全办公室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随时进行考核。
8、各部门在发生轻伤以上安全事故时,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对该单位检查一次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9、各车间均应成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检查小组,对所属车间、车间对班组、班组对个人的安全责任考核频次为每月一次,单位发生
任何安全事故时,所属单位均对车间、班组、个人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情况检查一次。
10、单位没有制定本内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地对该单位处20—100 元罚款,对单位负责人处 20—100 元的处理,发生安全事故,因无安全生产责任制,导致各级部门、人员安全责任不清的,对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警告、降级、撤职或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上交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11、无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检查小组和相应检查考核记录的,对该单位处 50 元罚款,对单位负责人处 20—100 元罚款的处理。
12、单位没有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和书面具体措施地对该单位处50元罚款,对单位负责人对单位负责人处20—100元罚款的处理。
13、单位每年没有逐级层层签订安全目标管理经济责任书,对该单位处 50 元罚款,对单位负责人处 20—100 元罚款的处理。
篇七:商户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县城管局端午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端午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践行“三管三必须”要求,本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理念,结合《XX 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紧盯安全重点领域,压紧压实责任链条,提高隐患排查治理水平,夯实安全防范基础,全面提升应对各类安全风险的能力。
二、重点内容
(一)强化教育宣传,开展预案演练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端午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各类事故发生。节前,各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开展安全教育,充分学习、重温全国省市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具体安排检查工作。
(责任单位:各单位;责任人:各单位负责人)
五一、端午节期间,各单位应组织对自身及本领域内相关企业(松果单车、XX 垃圾焚烧发电厂、环卫公司)事故应
急预案制定、演练情况开展检查,确保相关预案制定完善,并督促完成演练。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环卫科、环卫公司;责任人:
XX )
(二)强化督查检查,压实管理责任
1.加强车辆使用管理。各单位要切实重视本单位车辆的使用管理,严查严控驾驶员违规驾驶、不文明驾驶、不密闭运输和沿街撒漏问题。恶劣天气驾车注意控制车速,严禁酒后开车,开“斗气车”、“故障车”;对倾倒垃圾未“人车分离”问题进行专项检查,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环卫公司;责任人:
XX )
2.加强重点场所安全监管。开展对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中转站、公厕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运营安全、值班制度执行、各类设施的维修保养等情况,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责任单位:环卫科、环卫公司;责任人:
XX )
加强东西商城、花鸟市场管理。一是消防设备维护。对商城、市场内所有灭火器、消防栓开展全面排查,及时更换过期失效灭火器等设备,做好设备损坏应急准备。
二是强化商城内经营秩序管理,及时劝导店外经营行为,对屡教不改的商户,提请局领导约谈。加强对消防通道管控,杜绝非机动车占用消防通道、楼道口的现象。
三是做好商户安全宣传教育。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禁止电磁炉做饭,禁止售卖烟花等易燃易爆物品。检查商户灭火器配备情况,教育引导商户及时更换烟感报警器等设备。
四是严格执行 24 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尤其是要加大夜间巡查力度。
(责任单位:立生公司;责任人:
XX )
3.加强公共停车场和在建工地安全检查。一是检查公共停车场所的设置是否有占用消防通道情况,停车场内是否配备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场内是否存放有汽油、柴油以及其他易燃、可燃物品;停车场内的车辆是否按序停放,是否存在堵塞消防通道和堵压消防栓情况,是否有设置地桩地锁占用车位行为;各类指示牌、公示牌有无破损、倒斜现象。二是督促施工单位强化安全教育,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尤其是临边防护,施工应全程佩戴安全绳、安全帽等劳保用具。
(责任 单位:停车、项目办;责任人:
XX )
4.强化市容秩序安全。严格执行市容管理相关条例,对利用节假日违规设点可能带来安全隐患的行为持“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依法依规取缔、处罚;加强对疏导点、沿街商铺的检查力度,确保商户用电、用火安全;适时开展“捕狗”“清坡”“拔钉”“治飞线”等专项整治行动,维护市民出行安全。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责任人:
XX )
5.加强户外广告和渣土运输安全的巡查和监管。建立大型户外楼顶广告清单,提高巡查检查频次,开展专项排查整
治,同时加大对阻碍消防通道、使用易燃材料等广告牌、横条幅的清理力度,保障户外广告消防安全;加大对渣土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召开一次渣土运输企业安全会,传达相关文件要求,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对利用节假日违规设置广告牌、违规开展渣土运输的予以严查、严惩,及时采取措施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市容规划科、渣土办;责任人:
XX )
(三)强化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准备
落实内部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确保通讯畅通;要尽职尽责,认真负责地处理好各种情况,遇到紧急重要情况立即请示报告。
(责任单位:各单位;责任人:各单位负责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高度重视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端正思想认识,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明确责任分工,充分结合安全大检查工作要求,由单位负责人带队开展检查。
(二)大力宣传,广泛发动
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形成广泛参与、积极配合、主动作为的安全氛围。
(三)深入检查,及时整改
坚持问题导向和“两个不放松”原则,以检查促整改,深挖安全隐患源头,做到全面排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发现问题,立查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加强督促,限期、跟踪整改。
(四)总结归纳,档案留存
各单位在开展工作的同时,应当注重图片、文字材料的总结和归档,并于 6 月 5 日前将检查表(附件)报局安监科。
附件:
端午节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记录表
检查单位
负责人及电话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检查内容和情况记录
存在的问题
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备注
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留本单位存档,一份交局安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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