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度党建考核管理办法9篇

时间:2022-10-31 15:25:0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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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党建考核管理办法9篇

篇一:季度党建考核管理办法

党支部工作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 附:考核内容及评分表)

 XX 公司基层党支部工作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抓好基层党支部建设工作,着力发挥党支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战斗堡垒作用,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结合上级有关要求与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XX 公司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XX 公司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实施细则》要求,认真对照一切工作到支部的总体要求,对公司基层党支部工作内容进行指标分解,明晰责任,量化管理,通过绩效考核,夯实基层党支部基础工作,促进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进一步提高党支部履职尽责的能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公司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考核范围 公司所属各基层党支部。

 三、考核内容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群众,推动完成本部门的重点、难点工作任务。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上级各项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在所属支部的部门落实。

 2、围绕中心工作,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全体党员立足岗位做贡献,把党组织的政治优势转化为推动公司工作的创新优势、发展优势,促进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党内民主,积极参与本部门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行政领导行使职权。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集团公司党组及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

 1、坚持集中理论学习制度。各支部每月至少开展 1 次支部或党小组活动,将学习教育延伸到每一名党员。党支部每季度至少要召开 1 次全体党员会议,每次围绕 1 个专题组织学习讨论,每名党员都要结合自身谈心得体会。每月底上报支部工作月报。各支部要如实对每名党员参加集中学习学时进行登记,作为评议党员的一项内容。

 2、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制定落实自学计划。党支部书记要根据自身实际带头制定个人自学计划,每年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做理论指导实际工作的表率。每名党员每年应立足岗位至少撰写 1 篇学习体会,在党支部或党小组集中学习时进行交流。要求每人使用专用学习笔记本,用于记录学习计划,学习笔记。

 3、坚持党课学习。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 1 次党课,鼓励支部委员、先进模范、优秀党员、普通党员结合工作实际,讲微型党课。党课内容要贴近党员、贴近实际,强化互动交流、解疑释惑,不照本宣科。

 (三)坚持从严治党,健全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开展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党员活动日、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

 1、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要把党的组织生活作为查找和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广泛征求意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员之间、党员之间要经常深入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发现问题及时提醒。要运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于自我解剖,热忱帮助同志。

 2、党支部要制定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并报公司党委备案。“三会一课"的基本内容要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做到有主题、有讨论、有收获,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要建立“三会一课"全程纪实制度,如实记录“三会一课”开展情况。

 3、坚持民主评议党员机制。每年按照公司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组织党员开展 1 次民主评议,客观公正评价党员表现,帮助引导党员自觉认识问题、自我改进提高,严格稳慎处置不合格党员。

 (四)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

 (五)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职工群众对党组织、党员和党建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职工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职工群众的思想工作。

 (六)加强党员干部廉洁从业管理和监督,坚持不懈开展廉洁从业教育,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集团公司党组有关规定,自觉抵制“四风"等不良现象,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 (七)按照规定做好支部换届和届内调整工作,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

 四、考核标准 根据党支部的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确定六项考核内容,即基础工作(建立与完善支部工作、基础信息、支部经费三个台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宣传思想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群众工作,每项考核内容设置若干个考核指标,具体见附件《XX 公司党支部绩效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党支部在考核期内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得评优 1、本支部党员、职工违反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被立案查处或受到组织处理; 2、本支部党员、职工在重大责任事故中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的; 3、本支部党员、职工因泄密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恶劣的; 4、本支部党员、职工被集团或公司通报批评的。

 五、考核分值与等级 (一)考核分值设置 考核总分 100 分,各考核指标得分不超过该项指标分值,扣分最多扣至 0分。

 (二)考核等级 考核分为 A、B 和 c 三个等级 A:考核总分≥85 分; B:60≤考核总分<85 分 C:考核总分<60 分

 六、考核步骤 按照支部自评、组织考核、党委审定、奖惩处理等四个步骤进行。

 1、支部自评。党支部每年 12 月中旬对本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召开党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根据考核评分标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自评打分,填写《XX 公司党支部绩效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自查表,在每个相应指标备注栏详细填写得分的支撑性数据和事由,并在 12 月底前将自查表以及年度总结(1200 字以内)一并报公司党委。

 2、组织考核。在公司党委领导下,成立党支部绩效考核小组,成员由党委委员、党支部书记及党群工作部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通过听取党支部工作汇报、查阅支部记录、抽查个人学习笔记,召开座谈会,进行访谈等形式,对支部进行全面考核,并复核考评打分,初步确定考评结果,向公司党委提出考核建议。

 3、党委审定。召开党委会,根据考评情况及考核小组的意见,研究审定各支部考核等级,并在绩效考核结果为 A 级的党支部中,由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授予一个支部年度“优秀党支部"荣誉称号。

 4、奖惩处理 (1)公司党委对获得年度“优秀党支部"称号的支部发放荣誉证书,并酌情给予物质奖励。

 (2)对考核结果 C 级的党支部,公司党委要对其指出不足,限期整改。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 c 级的,党支部负责人要进行调整。

 七、组织领导 (一)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党支部绩效考核是加强基层党的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有效形式,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把党支部绩效考核纳入党建工作的总体规划,结合实际,创造性的组织落实。

 (二)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各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学习本实施办法,把握标准,坚持标准,严格考核,对考核中弄虚作假的支部要进行通报批评教育。

 (三)探索经验,推动考核健康发展。各党支部要积极反映开展绩效考核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坚持在互动中确保绩效考核活动的健康发展。

 八、附则 1、本实施办法由公司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2、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XX 公司党支部绩效考核内容及评价标准

 XX 公司基层党支部绩效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考核 内容 考核标准 分值评分标准 自评分 考核分 备注基 础 工 作 (15分)

 支部工作年初有计划,年末有总结,支部活动有具体内容和措施;建立支部工作台账。

 5 无年度计划、无总结扣 2 分,计划执行不到 80%的扣 2分,不到 50%的扣 5 分,没有专用记录簿扣 2 分,没有记录或资料不完整扣 2 分。

  建立基础信息台账。支部组织机构健全,支委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党支部党员、积极分子、申请入党人员基础信息清楚、准确,并及时更新;及时转接组织关系。

 5 没有名册扣 5 分,信息不完整扣 2 分,未及时更新信息发现一处扣 1 分。

 建立党支部经费台账。含党费收缴及活动经费使用情况,按月及时收缴党费;支部活动经费使用合规合理,收支平衡;年末公布支部党费收缴及活动经费使用情况。

 5 未及时收缴党费扣 2 分,未按规定使用活动经费扣 2分,未公布党费收缴及经费使用情况扣 2 分。

 严 肃 党 内 政 治 生 活 (30分)

 支部班子健全,支委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按时完成党支部换届改选工作。

 5 支部工作分工不明确扣 2分;支部班子成员出现空缺1 个月内未对工作进行调整分工扣 1 分。未及时完成支部换届改选工作扣 4 分,换届改选工程中程序不规范、材料不完整,每少 1 项扣 1分。

 “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到位。

 6 支委会、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少 1 次分别扣 1 分。

 坚持开好组织生活会。

 10未按要求开好组织生活会,一处不合规,扣 1 分。

 民主评议党员,每年组织党员开展 1 次民主评议,客观公正评价党员表现,帮助引导党员自觉认识问题、自我改进提高,严格稳慎处置不合格党员。

 5 未按要求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发现一处不合规,扣 1分。

 发展党员坚持标准,程序 4 积极分子培养手续不完备、

 规范。

 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材料不全各扣 2 分。

 “两 学 一 做” 学 习 教 育 常 态 化 制 度 化 (20分)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决议。5 不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指示和文件精神,每少 1 次扣 1 分,对党委部署的工作,检查时还未完成的,每少 1 项扣 1分。

 各支部每月至少开展 1 次支部或党小组活动,每季度至少要召开 1 次全体党员会议,每次围绕 1 个专题组织学习讨论。

 5 没有按要求频次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少 1 次扣 1 分。

 每名党员每年应立足岗位至少撰写 1 篇学习体会,在党支部或党小组集中学习时进行交流。

 5 有党员未撰写学习体会情况扣 1 分,支部全年学习心得篇数低于党员人数 80%扣 2分,低于 50%扣 5 分。

 党支部书记每年要至少讲1 次党课,鼓励支部委员、先进模范、优秀党员、普通党员结合工作实际,讲微型党课。

 2 未按要求讲党课扣 2 分。

 党支部书记要根据自身实际带头制定个人自学计划,每年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要求每人使用专用学习笔记本,用于记录学习计划,学习笔记。

 3 支部书记无自学计划或未完成计划扣 1 分。支部党员无专用学习笔记本扣 2 分。

 宣 传 思 想 工 作 (10分)

 关注党员、职工思想新变化、做到下情上传,上情下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维护和谐稳定局面。

 2 未掌握党员、职工思想动态,没有及早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没有提出对策建议的扣 1 分:隐瞒或不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职工中带有倾向性的情绪或重大问题的扣 2 分。

 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宣传部门经营、管理情况以及先进典型。

 4 每季度向公司投稿不少于 1篇,每少 1 篇扣 1 分。

 积极支持和参与企业文化建设活动。

 2 公司文化理念未深入人心、不为本支部党员所认知认同并积极践行,不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活动,酌情扣1—2 分。

 深入了解员工思想动态,每年至少组织 1 次员工思2 年内未组织员工思想座谈会,扣 2 分。

 党风廉政建设(1分)群众工作(10加分项合计分值想座谈党 风 廉 政 建 设 15)

 加强对党纪教违法违积极支抓好建要任务积极组反腐倡动,支工作任群 众 工 作 0)

 党建带员积极励他们业。

 党建带员积极鼓励他业。

 积极支精神文集体活地区捐加 分 项 支部及技术创获得各支部学举措。计 值

 谈会。

 对党员进行党教育,本支部违纪现象。

 支持和配合相建立健全惩防务的分解和落组织本支部党倡廉宣传教支持和配合完任务。

 带工建,支持极参加工会活们在工作中带团建,支持极参加团支部他们在工作中支持本支部党文明创建活动活动,向灾区捐款捐物等活及所在部门工创新等)成效各类荣誉。

 学习教育活动 党性党风部党员无 1相关部门防体系主落工作。3党员参加教育月活完成相关2持工会会活动,鼓建功立3持共青团部活动,中建功立3党员参加动,参加区或贫困活动。

 4工作(如效显著, 0-动创新有0-0支部党员扣 3 分4 分,违纪配合落—2 分。3 配合落实2 分。2 配合落实2 分。3 支持协助不力,酌3 支持协助力,酌情4 不积极组项文体活情扣 1 一-4获公司级系统内表团级表彰表彰加分。

 -2支部学习酌情加

 员受到党委诫;受公司通报违纪受公司行落实不到位酌。

 实不到位酌情实不到位酌情助工会组织开酌情扣 1 一助团组织开展情扣 1 一 3 分组织党员参加活动和公益活一 4 分。

 级表彰加 1 分表彰加 2 分,彰加 3 分,获4 分;累计习活动丰富有1 一 2 分。诫勉谈话报批评扣行政或党酌情扣 1 情扣 1 一 情扣 1 一 开展工作3 分分。

 展工作不分。

 加公司各活动,酌 分,获得,获得集获得中央不超过 4 有特色,

篇二:季度党建考核管理办法

1 -

 农村党支部书记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 日常管理

  1.实行坐班制度。工作日原则上都要在村办公室工作,并保证每天至少有 1 名村干部在村级阵地办理日常事务,接待群众来访;节假日、夜间至少安排 1 名村干部值班。公开坐班、值班村干部联系电话和时段安排,做到及时为群众服务。村干部每月在村工作时间不得少于 20 天,并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3.实行办公纪实制度。要认真记写工作日志,坐班要认真填写坐班记录,如实记录接待事项、群众诉求、办理结果等,未办结的要做好移交工作。

  4.实行请销假制度。凡因私离开本乡均需履行请假手续,请假需经乡主要领导、主持工作领导批准。对未履行请假手续离岗或期满不销假一月内达 3 次的停发当月工资;累计达 4 次的给予停职处理、警告处分,停职期间停发工资,以观后效。确因有事不能参加乡召开的相关会议,也须履行请假手续,未履行正常请假手续的,参照以上处理措施,并与违反请销假次数累计做出处理。

  5.实行谈心谈话制度。村党支部书记每季度至少与其他干部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对工作思路不清、工作进展缓慢的,进行提醒谈话;对班子不和谐、不能完成目标任务的,进行诫勉谈话。

  6.建立本村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近亲属婚丧嫁娶事宜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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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情况、配偶及子女出国(境)情况、新盖(翻盖)住房等情况,应在 3 天前向乡党委报告,对报告不及时或有漏报、瞒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整改直至组织处理。如因报告不及时或漏报瞒报造成重大问题或恶劣影响的,给予免职或停职处理。

  7.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小组会议和党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每半年讲一次党课。会议由党支部书记或党小组长主持。

  8.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组织本村党支部每年分半年、年终两次召开以批评和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组织生活会,时间一般安排在 6 月份和 12 月份。

  9.严格信访接待制度。信访接待,应做到如实登记及时处理,对于村上出现的信访苗头力争解决在萌芽状态,对于已发生的信访问题要解决到位,一时不能解决的需稳控到位,严禁出现赴县或越级上访,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如出现上访要在接到上级通知的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对不能按要求赶到现场的村干部给予诫勉谈话。若因处置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相应组织处理,直至停职。

 第二章 民主监督

  1.实行工作承诺制度。每年初结合岗位职责,提出年度任期工作目标,向全体党员和群众做出承诺。任期内每年春节后 1 个月内,要结合承诺事项,向党员和群众公示落实情况。承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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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乡党委审核并备案。

  2.落实民主决策制度。凡涉及村发展规划制定、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集体经济项目立项招标等关系群众生产生活切身利益的事项,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必须按照“四议四公开”程序决定。

  3.实行工作审计制度。乡党委每年要对村“两委”正职进行一次审计;任期届满或中途离任的进行离任审计。审计结果向村民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4.实行述职评议制度。每年要向全体党员、村民代表述职述廉,其他村干部书面述职述廉,接受党员、群众评议。述职评议工作由乡党委组织,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并点评。述职评议会议一般在每年 12 月进行。

 5.实行村务公开制度。党务、村务、财务每月至少公开一次。村级党组织要做好党务公开;要对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及群众关心的事项及时公开,公布财务收支情况。

  6.坚持村财村用乡代管制度。在村集体财务所有权、使用权和决策权不变的前提下,坚持村级所有、乡监管、民主管理的原则执行。

 第三章 考核评价

  1.村党支部书记考核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坚持公开民主、群众公认原则,坚持注重实绩、绩效挂钩原则。

  2.考核内容应包括村级组织建设、经济发展、殡葬改革、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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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治理、社会管理、生态建设、村容村貌等,结合干部年度目标承诺,全面考核村党支部书记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受到表扬或批评的,相应予以加减分。

  3.考核分为考核准备、召开会议、述职评议、个别谈话、核查资料、研究确定、公示结果七个环节进行。

  4.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优秀等次原则控制在全乡农村党支部书记总人数的 15%,因工作需要经乡党委上报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批准后,可以适当增加名额。

  5.村级组织因工作不力、不作为或乱作为等原因被上级通报批评、媒体曝光、发生群体性事件的,该村党支部书记考核结果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6.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星级农村党支部书记评定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给予适当奖励,并优先推荐参加公务员招考和评选先进典型;考核结果为称职等次的,按标准发放本人工资;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扣发本人部分工资。对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村干部,由乡党委或村党组织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考核为不称职的,按照有关程序予以降职、免职或罢免。

  7.年内警示训诫累计达 2 次的给予警告处分。

  8.村干部考核结果,经乡党委分别报县委组织部、民政局备案。

  9.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篇三:季度党建考核管理办法

 组织坚强有力。党的各级组织健全,设置合理,各项制度配团公司党组、公司党委的决策部署得到贯彻执行。化管理、规范化运行、目标化考核,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集能部门严格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实现标准

 党建工作规范。各级党组织、党委(党支部)委员、相关职司科学稳健发展提供思想保证和组织保障。委的政治核心、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公和管理制度,贯穿于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全过程,充分发挥党

 主体责任落实。将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体系出、党建工作整体水平明显提升。步规范、党员干部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更加突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党建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使党务工作进一党组织自身建设,全面构建职责明确、管理规范、配合密切、协

 第一条 通过实施党建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不断加强第一章 党建管理目标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集团公司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公司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促进党建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

 为全面落实中央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XXXX公司党建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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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套落实,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不断扩大,坚持分类指导、统筹推进,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实现党组织功能的整体强化。

 党员作用突出。组织引导广大党员自觉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成果和******重要系列讲话精神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积极践行“四个合格” ,大力弘扬石油精神,带动员工群众为公司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第二章 党的组织设置 第二条

 根据《党章》规定,公司各级党组织设立应遵守以下原则:

 (一)凡是有正式党员 3 人以上,可成立党支部;按照“组建新单位的同时建立党组织、聘任行政领导的同时任命党组织负责人、明确行政单位隶属关系的同时明确党组织隶属关系”的原则,公司所属单位应同步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

 (二)公司党委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向直属或附属单位派出党的工作委员会。

 (三)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期满后如无特殊情况,应按期改选换届。

  第三条

 基层党组织委员的职数设置,应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来确定。一般情况下,基层党委委员职数设置为单数,以5 人为宜,一般不超过 7 人;纪委委员的职数设置,一般为 3 人或 5 人;党支部委员职数设置,以 3 人或 5 人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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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公司党的组织由公司党委、所属各单位党(工)委及党支部组成,公司党委下设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群工作处、纪委办公室和工会、共青团组织,按照部门职能和有关职责,负责公司党的建设各项工作。

 第三章

 党建工作任务 第五条

 公司党委主要任务: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和监督保障作用。

 (二)修订、审定党委职权范围内的各项规定措施等重要文件。

 (三)对公司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政策措施和“三重一大”事项提出决策建议。

 (四)领导公司党建工作,审定党委工作计划、党内重要活动安排,负责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管理,研究决定党内奖励和处分。

 (五)坚持党的干部路线和党管干部原则,研究审议公司处级干部的任免、考核和集团公司党组管理干部后备人选问题。

 (六)严格落实党内各项规章制度,负责两级领导班子及处级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

 (七)坚持党管人才,审定员工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技术、技能人才选拔培训任用机制。

 (八)领导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巡察工作,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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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组织并支持纪委履行职责。

 (九)领导并支持群团组织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领导公司统战工作。

 (十)领导公司企业文化建设与新闻宣传工作,维护和谐稳定发展大局。

  (十一)其它需要公司党委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

 第六条

 公司纪委主要任务:

 (一)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组织传达学习中央、中纪委、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和指示精神,安排部署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工作。

 (二)制订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督促、检查分公司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落实党委安排的党内巡视巡察有关工作,并向公司党委报告巡视巡察结果、提出问题线索处置意见和有关建议。

 (四)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考核、评议工作。

 (五)负责对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它违纪违规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抓好两级纪检干部队伍建设。

 第七条

 公司工会主要任务:

 (一)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工会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工会维护、建设、参与、教育职能和职工主力军作用,促进公司改革、发展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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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令、法规和条例,及时了解、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使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三)围绕公司生产经营中心任务,积极组织开展劳动竞赛、技术革新和群众性的技术学习、技术练兵和技术比武活动,激发职工主人翁积极性和创造精神,提高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

 (四)在公司党委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职代会条例》,按时筹备召开公司职代会和有关会议,指导、督促各单位建立和坚持各项民主管理制度,落实职代会职权。

 (五)认真抓好基层站队文化建设,广泛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不断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增强职工体质。

 (六)织安排好职工疗养、互济、救济和慰问工作,及时反映解决职工遇到的实际困难。

 (七)大力加强各级女工组织建设,组织开展争当“三八”红旗手和争创文明家庭活动,维护女工合法权益。

 (八)按照《工会法》、《工会章程》和上级工会有关规定,收缴、管理和使用好工会经费。

 第八条

 公司共青团主要任务:

  (一)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做好青年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解决青工在工作、生活中的思想问题,关心青工,维护青工的各种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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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围绕公司中心工作,积极开展适合青年职工特点和企业特点的争创活动,充分发挥青年在企业各项工作中的突击队作用,不断提高青年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负责公司共青团组织建设,团员队伍建设管理,团组织的设置和撤销;指导基层团组织做好新团员的发展和团籍注册工作,认真做好团费收缴、管理和使用以及团的统计工作。

 (四)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团干部的选拨和配备,对团干部的任用、调动和奖惩提出建议,并负责团干部的培训考核工作。

 (五)做好青年先进典型的培养和宣传工作,引导青年学习先进、争当先进并认真做好推优入党工作,积极向党组织输送优秀人才。

 第九条

 基层党(工)委主要任务:

 (一)认贯彻执行公司党委的各项安排部署,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单位党建工作的整体规划。

  (二)加强党委班子自身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集团公司党组、公司党委的有关规定。

  (三)建立健全基层党支部,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

  (四)严格按程序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注重在生产一线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

 (五)对本单位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提出决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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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严格执行公司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对优秀技术、技能和经营管理人才进行选拔、培养、使用。

  (七)领导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及教育处置,协助上级党委和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党员违纪案件。

  (八)落实公司工会、共青团各项安排,领导并支持本单位群团组织创造性开展工作。

 (九)负责本单位基层文化建设和新闻宣传工作,组织不稳定因素排查,做好一人一事的思想政治工作。

 (十)其它需要公司党委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

 第十条

 基层党支部主要任务:

 (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本党支部的决定决议,支持并协助支部所在站队或部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组织党员、群众学习执行党内规章制度、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管理规定,学习业务及科学、文化知识,全面提高党员群众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三)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做好经常性的党员发展工作。

 (四)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

 (五)经常分析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做好一人一事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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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工作,组织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维护党员群众的正当权益。

 (六)引导党员心系群众、立足岗位、开拓创新,团结带领群众为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第四章

 党建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

 党委书记主要职责:

  (一)主持党委日常工作。

 (二)代表党委参与公司重大问题决策。

 (三)负责研究提交党委会决定的党建工作方针和目标、规划和年度计划及重大项目、活动计划等。

 (四)负责公司党的组织、思想、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以及队伍建设、舆论宣传、维护稳定等工作。

 (五)领导和支持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六)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主持召开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抓好领导班子建设,促进领导班子团结,发挥党委带头人作用。

 第十二条

 党委委员主要职责:

 (一)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四川省委和集团公司党组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

  (二)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范围的党建工作责任,定期向党委及书记报告抓党建工作情况。

 (三)加强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对分管范围领导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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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廉洁从业教育和日常监督。

 (四)落实党建联系点制度,定期与分管部门、联系单位、联系站队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业务人员座谈交流,加强分管范围内的基层党建工作指导。

 第十三条

 纪委书记主要职责:

 (一)组织落实公司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指示、决议和工作部署及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主持召开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指导两级纪委开展工作,抓好纪委班子和纪检干部队伍建设。

  (三)协助党委书记对两级班子成员、机关处室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组织协调纪委抓好案件审理、控告、申诉和党员监督、教育、管理等各项工作。

 第十四条

 工会**主要职责:

 (一)负责各项工会工作制度、规范的建立健全,并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

 (二)参加企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有关生产经营重大问题会议,反映职工的意愿和要求,提出工会的意见和建议。

 (三)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职工群众的要求和呼声,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及时解决。

 (四)代表和组织职工依法监督企业执行劳动安全卫生等法律法规,要求纠正侵犯职工和工会合法权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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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担任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主持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六)负责管理工会资产和经费。

 (七)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有益于员工身心健康的文娱活动,增强企业凝聚力。

 第十五条

 团委书记主要职责:

 (一)根据公司党委和上级团委的工作部署,围绕公司中心工作需要,制定团委的工作和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 、“青年突击队” 、“青年文明号”等争创活动,提高青工优质服务意识,促进青工成长与成才,服务公司中心工作。

 (三)组织开展优秀团员、青年明星、青年岗位能手等评选工作,为公司培养后备人才,做好推优工作,为党培养后备军。

 (四)组织开展适合青工特点的文娱、体育等活动,活跃青工生活和文化领域。

 (五)完善团组织机构设置及各项制度,与公司党、政、工等保持密切联系,主动配合,引导青年职工发挥主力军作用。

  第十六条

 党建部门主要职责:

 (一)党委组织部是公司党建工作的牵头部门,主要按照集团公司党组的部署和公司党委安排,制订公司党建工作的整体规划和阶段性计划,定期检查、反馈落实执行情况; (二)党委办公室主要负责筹备公司党委有关会议,做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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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组理论学习的准备和落实工作,起草党委领导关于党建工作会议、主题活动的讲话;

  (三)党群工作处主要负责党委宣传工作利用各种载体、平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公司党委的各项决定、部署安排和工作成效;

  (四)纪委办公室主要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落实,抓好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从业教育,负责监督、执纪、问责的具体实施。

 第五章

 党建工作计划 第十七条

 为保证和监督公司各级党组织、党务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公司党委、公司的决策部署,研究确定党建工作目标计划,并由相关部门、组织牵头,层层落实推进。

 (一)一季度常规党建工作计划:组织召开公司“两会”及开展形势任务教育活动;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纪委工作要点、党群工作要点、工会及共青团组织工作要点、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召开局处两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召开一季度党群工作例会;开展形势、任务、教育活动;月组织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议;贯彻集团公司、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学雷锋”青年志愿者活动和庆“三.八”女工活动;开展基层党建工作检查考核。

 (二)二季度常规党建工作计划:开展党员民主评议;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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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四青年节”庆祝活动;组织“两优一先”评选活动;公司党委听取纪委工作专项汇报;组织召开二季度党群工作例会;按月组织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议;检查领导班子成员“三联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基层党建工作检查考核。

 (三)三季度常规党建工作计划:组织召开“庆七一”纪念或表...

篇四:季度党建考核管理办法

 2022 年基层党支部党员量化定级工作方案

 党员星级评定、量化考核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2022 年基层党支部党员量化定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深入推进党支部建设,引导全体党员自觉强化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始终保持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党支部实施党员量化定级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量化定级活动,引领全体党员进一步认清当前形势,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对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强化党员以学促做、知行合一,形成规范、协调、实用、有效的建设“四优”党员队伍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长效机制,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为推进**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考核评比对象 **党支部全体党员

 三、考核评比标准 根据“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四优”共产党员基本要求,划分“思想品德、政治生活、遵章守纪、业务能力、创

 新创效、结对帮扶、落实执行、担当奉献、党员互评、群众测评”十大指数,制定评分标准,实施百分制考核。由党小组负责日常考核。

 四、考核评比程序 采取“月度评议、季度评议、评定公示”的方式进行综合评定。

 1.月度评议。由党小组结合日常动态考核情况,对党员进行月度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上报党支部。

 2.季度评星。由党支部组织党员进行互评、组织职工代表进行群众测评,并召开支部委员会进行组织考评,并结合党小组 3个月的评议结果(平均值)进行综合评定。

 3、评定公示。党支部结合党小组上报的月度考评结果及组织考评成绩,评定出季度星级党员。党支部对评定结果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天。党员个人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党支部要进行复核。

 五、考核评比类别 1.评星定级考评总分为 100 分,达到 90 分以上(含 90 分)为“五星”党员,评定为“优秀”,党组织要进行通报表扬,推荐优秀共产党员。评定为“五星”党员每季度*名。

 2.80~89 分为“四星”党员、70~79 分为“三星”党员,

 评定为“合格”,党支部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

 3.60~69 为“二星”党员,评定为“基本合格”,党支部采取谈心谈话提醒、日常沟通纠错等手段,对症下药、限期整改,普遍实现晋位升级。

 4.60 分以下(不含 60 分)为“一星”党员,评定为“不合格”,党组织要通过结对帮扶、转化教育,及时消除不合格表现,帮扶教育后仍不知悔改、我行我素,或不在乎其党员身份、不认知其存在问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被评为“一星”党员。

 (1)没有正当理由,连续 6 个月不参加党内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工作的; (2)理想信念缺失、政治立场动摇、宗旨观念淡薄、工作消极懈怠、组织纪律散漫、道德行为不端的; (3)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取保候审的; (4)被纪检机关立案调查,受到组织处理,或虽未受到组织处理,但影响较坏的; (5)个人发生严重“三违”、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或三级及以上非人身事故的; (6)违反计划生育、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条例规定的。

 六、组织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党员量化赋分、评星定级领导小组,支部书记为组长,其他支部委员为小组成员,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好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努力使评星定级活动成为查找问题、改进工作、激发动力、提升水平的过程。

 (二)确保公正实施。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特点和党员岗位等情况,制定党员量化赋分、评星定级实施方案,各党小组结合各自岗位情况,对考核标准进行细化量化,重点突出“三会一课”参会情况、党员学习及笔记记录情况。严格做好党员日常积分记录,建立党员积分管理台帐。做到每月一汇总、一审核、一公示,按照季度进行党员量化赋分、评星定级,对评定过程、评定结果进行公开量化,通过评星定级,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为**改革发展稳定做出贡献。

 党员星级评定、量化考核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党员队伍管理,进一步激发党员队伍的活力,更好地服务中心大局、服务基层群众、参与“走帮服”连心活动,进一步深化“星级评定、量化考核”管理工作,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区社区党员“星级评定、量化考核”管理工作的方案》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严格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党员队伍管理,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通过开展党员“星级评定、量化考核”管理工作,加强对党员日常表现和作用发挥的过程管理,将党员义务明晰化、作用发挥公开化、考核评价定量化,切实增强党员身份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激发党员干事创业、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内生动力,永葆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基本原则

 在开展党员“星级评定、量化考核”管理工作过程中,要着力把握三条原则:一是民主公开原则。充分调动党员和群众参与考评的积极性,及时公布评星定级的情况。强化社会监督,加大对党员的监督力度。二是科学规范原则。各基层党组织应严格按

 照程序对党员实行纪实管理,量化考核打分,确保考核过程和考评结果客观公正、规范有序。三是务实管用原则。通过量化考核指标、细化考核内容、简化考核程序,明确党员该做什么、怎么做、怎样才能做到更好,确保考评工作务实管用,防止形式主义做法。

  三、考核依据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省委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的意见》、《**省处置不合格党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四、考核内容

 考核项目分为基础项目和评星项目两大类。考核总分为 100分,其中基础分 60 分,主要包括理想信念、宗旨观念、组织纪律、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评星分 40 分,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党员基本职责义务,专业技术,业务钻研,以及在“走帮服”连心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

  五、考核步骤

 (一)考核时间和对象

 党员“星级评定、量化考核”管理工作,一般每半年组织一次,考评结果将作为年终党员民主评议的重要参考依据。考评适

 用于全体党员,个别年老体弱党员经申请可不纳入管理,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参照执行。

 (二)考核程序和方法

 第一阶段:党支部测评。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同时邀请群众代表参与(一般为党员数的 20%)。对照考核细则,由党员、群众代表进行集中测评。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上报评分结果。

 第二阶段:党工委复审。党工委根据支部评分结果,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日常考核情况,初拟星级党员人选并上报党(工)委。原则上,党员所得共性分低于 50 分的,取消评星资格。星级评定三星级起评,考核总分不低于 70 分。五星级党员占党员总数的 10%左右、四星级占 15%左右、三星级占 20%左右。

 第三阶段:党工委定星。对于连续三年被党(工)委或上级党组织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支部,党(工)委可适当放宽基层党组织五星级党员比例。审批同意后,由基层党组织及时公示考评结果。

  六、结果运用

 (一)正向激励

 对获评三星级以上的党员,在参加年终党员民主评议时,可作为优秀党员人选优先考虑。党支部可以通过组织党员学习培训、“七·一”党员表彰大会等方式,对星级党员给予相应的表彰奖

 励。

 (二)反向鞭策

 对考核总分低于 60 分的党员,党支部负责人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指出不足,帮助明确努力方向,并要求限期改正。对考核总分低于 50 分的党员,按照有关规定,将对其进行“双预警”,经帮助指导后仍无转化提高的,及时启动不合格党员处置程序。

 党支部书记要及时约谈受到“双预警”的党员,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指导督促帮扶工作。

  七、有关要求

 一要强化责任落实。各党党小组要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把握时间节点,把此项工作列为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内容深入推进。要进一步深化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强化组织实施,明确专人督察督促工作落到实处。要及时研究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确保党员“星级评定、量化考核”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加强分类指导。各党小组要加强对社区党员“星级评定、量化考核”管理工作的分类指导。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防止大而化之,力戒形式主义,着力发挥机关党员作用,进一步强化党员主体意识、宗旨意识,不断激发党员创先争优内在动力。

 三要健全奖惩机制。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大力培树星级党员典型,依托“党员政治生日”等活动,加大对星级党员的宣传力

 度,通过设置星级党员的光荣榜,积极营造向党向上向善的社会氛围。对未评到星级的党员,可选派党员骨干对其加强引导,帮助其早日成为星级党员。对被预警的党员,要和党员本人结成帮扶对子,对照标准、严格整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实施党员队伍提质工程,增强党员教育管理针对性、有效性,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聚焦基本、强化导向,融入日常、严在经常,量化考评、务求实效。

 第三条 依托“党员 e 家”智慧平台加强动态管理,提高党员积分管理、评星定级工作信息化和精准化水平。

 第二章 参加对象

 第四条 组织关系在***的党员,原则上应参加积分管理、评星定级。

 第五条 党员领导干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纳入积分管理,不参与评星定级。

 第六条 当年新发展党员和市外新转入党员纳入积分管理,不参加评星定级。

 第七条 因年老体弱、身患疾病等原因无法正常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经本人申请,党支部研究同意,并报上级党(工)委(指具有发展党员审批权限的党委、工委,下同)备案,可不参加积

 分管理、评星定级。

 第三章 积分管理

 第八条 对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设置基本分和加减分两个部分。基本分 100 分,围绕党员过好组织生活、参加学习教育、执行管理制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设置具体指标,其中过好组织生活积分 35 分、参加学习教育积分 25 分、执行管理制度积分 20 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分 20 分。围绕奖惩情况、个人信用等级等方面,设置加减分事项。

 第九条 对未参加“三会一课”和“党员活动日”的党员,视情予以扣分。党员因公请假 6 次及以下的不扣分,6 次以上每次扣 2 分;因私请假 4 次及以下的,每次扣 1 分,4 次以上每次扣 2 分。

 第十条 对不具备使用“党员 e 家”APP、参加支部微信群讨论、参与“学习强国”“***干部学院”在线学习能力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同意,不扣相应分值。

 第十一条 积分管理按年度进行,积分周期为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第十二条 党支部负责党员积分管理,依托“党员 e 家”智慧平台更新维护党员日常活动数据和审批党员申报信息,对党员积分进行动态管理。

 第十三条 积分审核工作,设支委会的党支部,由支委会研究决定;未设支委会的党支部,由支部党员大会研究决定。积分

 录入工作,由党支部“党员 e 家”管理员具体负责。

 第十四条 党员个人积分及排名在“党员 e 家”APP 上实时显示。党支部每月在党员活动日公布,也可采取其他方式进行公开。党员对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

 第四章 星级评定

 第十五条 党员评星工作一般于每年 1 月进行。

 第十六条 年度积分 90 分以上的党员,可参评五星级党员;80 分以上的党员,可参评四星级党员;70 分以上的党员,可参评三星级党员。其中,五星级党员、四星级党员、三星级党员人数分别不超过支部参与积分管理、评星定级的党员总数的10%、30%、40%。支部参与积分管理、评星定级的党员人数在 10 人以下的,可申报评选 1 名五星级党员。

 第十七条 过好组织生活、参加学习教育、执行管理制度等基础得分低于 70 分的,不得参评四星级、五星级党员。

 第十八条 党支部委员会应根据党员年度积分排名情况,研究提出党员评星的意见,提请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进行公示。其中,拟评定为四星级党员的须报上级党组织审批,拟评定为五星级党员的须报上级党(工)委审批,报批前应做好沟通。

 第十九条 评星工作纳入“党员 e 家”智慧平台记实管理。

 第五章 结果运用

 第二十条 评星结果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拟评为“优秀”等次的,应从四星级、五星级党员中产生。

 第二十一条 党组织可对星级党员举行授星仪式,并采取适当形式展示先进风采。

 第二十二条 对四星级、五星级党员,在教育培训、激励关怀等方面优先安排。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党内表彰推荐人选,原则上从五星级党员和民主评议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中产生。

 第二十四条 党员年度积分低于 60 分且无特殊原因的要进行警示,连续两年被警示的,一般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积分清零的,直接评定为不合格党员。

 第六章 责任和监督

 第二十五条 党支部书记应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党员 e 家”管理员做好积分录入工作。

 第二十六条 党支部应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党员积分数据真实、信息维护及时、结果客观公正。积分生成后,原则上不能更改。

 第二十七条 上级党组织应加强督查指导,严肃工作纪律。对因工作疏忽、责任心不强造成党员积分不准不实的,视情对党支部书记、系统管理...

篇五:季度党建考核管理办法

党委(党总支)

 党建工作量化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山东销售公司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委(党总支)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建立健全责任明确、考核规范、评价科学、奖惩分明的党建工作考核体系,公司党委开展基层党委(党总支)党建工作量化考核。

 第二条 党建工作量化考核是指对基层党委(党总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整体情况、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党建工作融入经营管理情况等工作进行综合量化考核。

 第三条 综合量化考核遵循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借助党建信息化手段将日常性工作与阶段性工作、创新性工作相结合,自查整改与集中考核相结合,季度日常检查考核与年度综合检查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公司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是基层党委(党总支)党建工作量化考核的领导机构。

 (一)负责制定党建工作量化考核管理制度,督促落实党建工作量化考核措施,确保考核工作落到实处。

 (二)负责研究决定基层党组织党建重点工作,量化考核其他重要事项。

 第五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基层党委(党总支)党建工作量化考核的执行机构。

  (一)负责制定基层党建基础工作量化考核实施细则、阶段性党建工作重点及检查打分标准、检查方案,组织实施季度、年度检查考核,定期通报量化考核排名情况。

 (二)负责考核的日常管理,收集整理分析党建量化考核工作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汇报。

 (三)负责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为本单位党建工作量化考核主要责任人,党群工作部主任及相关岗位人员为具体负责人。

 第三章 考核范围、内容及标准 第七条 考核范围为山东销售公司基层党委、党总支。

 第八条 考核内容包括党建基础工作、阶段性党建重点工作、领导班子党建履职、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评四部分。

 第九条 基层党委(党总支)党建工作量化考核总分 400 分,四部分考核内容基准分各 100 分。

 具体考核标准为:

 (一)党建基础工作。执行《山东销售公司基层党委(党总支)党建基础工作量化考核实施细则》标准。最高扣分为扣完当前项目分值为止,不得出现负值。未包含内容,参照相近项目扣分。

 (二)阶段性党建重点工作。以基层党委(党总支)对山东公司党委安排部署的月度、季度以及特殊时段重点工作的推进完成情况为考核标准。考核内容、分值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一般于每季度末月下发。

 上级党组织新增的临时性重点工作,根据年度实际情况动态,由相应专业线拟定考核内容、分值,纳入阶段性党建重点工作量化考核。

 (三)领导班子党建履职。以《山东销售公司党委(党总支)书记、委员党建责任运行表》为依据,每缺 1 项扣 2 分,得分不得出现负值。

 (四)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核。按照人事处(组织部)《领导班子综

  合考核指标评价要点和标准》执行。

 第十条 公司鼓励基层党委(党总支)创新党的建设工作,对党的建设工作获得地市级、省部级及以上荣誉、重大创新成果、形成理论政策研究成果的作加分项。

 第四章 考核时间及方式 第十一条 考核时间分为季度、年度两种。

 (一)季度考核是指对“阶段性党建重点工作”落实完成情况依照标准进行量化考核。一般在次季度进行考核通报。

 (二)年度考核是指对党建基础工作、阶段性党建重点工作、领导班子党建履职、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评四个方面,依照标准进行综合考核。

 第十二条 检查采取查文件、总结,查档案、记录,实地查看,员工访谈等方式进行。其中,季度检查采取书面形式,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单位书面汇报的季度阶段性党建重点工作推进完成情况,并结合各专业线反馈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第五章 考核结果运用 第十三条 基层党委(党总支)党建工作量化考核结果是基层党组织评先选优、基层党委班子和党委书记党建工作评价的依据。

 (一)基层党委(党总支)党建工作量化考核得分=基层党委(党总支)党建基础工作考核得分+阶段性党建重点工作考核得分+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委员党建责任履职考核得分+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核得分。

 年度检查的阶段性党建重点工作考核得分为该年度历次阶段性党建重点工作考核得分的汇总。

 (二)基层党委(党总支)党建工作量化考核结果与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评比挂钩。年度内考核得分排名靠前的,作为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候选单位,报公司党建工作领导小

  组议定。

 (三)年度内各单位或员工出现违反党规党纪事件,受到公司纪委在全公司范围内发文通报的,取消基层党委(党总支)一切先进党组织及党委成员、相关责任人先进个人的参选资格。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山东销售公司基层党组织。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根据实际情况,可建立和完善本单位内部党建工作量化考核机制和细则。

 第十五条 根据工作发展需要,公司将不定期对《山东销售公司基层党委(党总支)党建基础工作量化考核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完善。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党群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其他相应考核办法、细则、通知 等 规 定 与 本 办 法 不 一 致 的 , 以 本 办 法 为 准 。

  附表:

 XXXX 公司基层党委(党总支)党建基础工作量化考核实施细则

 类别 序号 工作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扣分 基础工作(0 40 分)

 1 党、工、团组织机构健全 2 1.党、工、团组织不健全,任期届满未按程序换届,换届程序不规范,扣 1 分。

 2.支部党员 7 名以上的应成立党支部委员会,应成立党小组,未成立的,每例扣 0.5 分。

 3.党支部书记出现空缺达 3 个月以上,每例扣 0.5 分;党支部委员职责不清、分工不明,每人次扣 0.5 分。

  2 每月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不断提高党委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 3 未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扣 1 分,未执行中心组学习制度规定的,每项扣 0.5 分。

  3 认真开展“三会一课”、党员民主评议等党的组织生活,有特色、有活力、有成效 4 未按期开展组织生活,每项少 1 次扣 1 分。(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 1 次,支委会、党小组会每月召开 1 次,每半年组织 1 次党课学习,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 1次党课;组织生活会每半年召开 1 次,民主生活会每年开展 1 次,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开展 1 次)

  4 加强党员教育监督管理 4 1.未按要求完成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推荐、考察工作,未按时完成预备党员转正,未及时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或在党员管理系统内超过 2 个月未更新党员信息,每例扣 0.5 分。

 2.对表现落后或在民主评议党员中被评为不合格的党员,党支部要制定一对一的帮扶计划,未制定的扣 2 分。

 3.每季度对所属党员、站经理开展一次廉洁从业教育,未开展的,每次扣 1 分。

  5 严格执行党费收缴、使用、管理规定 2 未按月足额缴纳党费的,每次扣 1 分;党费使用审批程序不规范,每次扣 0.5分;未按规定项目使用党费,每项扣 1 分。

  6 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等活动,打造过硬党支部 5 1.未开展相关活动的,每项扣 1 分。

 2.党委委员、支部委员定期到所联系的基层支部、加油站,党员每月到所联系的岗位,了解党员群众的学习、工作情况和思想动态,未开展的每人次扣 1 分。

  7 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竞赛活动,组织好“青年文明号”创建、“青年岗位能手”岗位建功等青字号工程建设,在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和青年生力军作用 5 无劳动竞赛活动方案的,扣 2 分;未开展劳动竞赛、青字号工程建设活动的,扣 3 分。

  8 加大关爱员工力度,持续推进困难员工、家庭精准帮扶、特色帮扶 5 1.职工健康体检有遗漏的,每人次扣 0.5 分;未开展春节、中秋节日员工慰问工作的,扣 1 分。2.未制定年度文体活动计划扣 0.5 分;每年活动不少于 4 次,每缺少 1 次扣 0.5 分。3.未及时报修,导致“五小”工程设备、设施更换、维修不及时,不能正常使用,每例扣 1 分。4.公司困难员工未分类建档、动态管理,申报困难员工前未公示的,每例扣 1 分,申报资料不全的每人次扣 0.5 分;未及时向上级单位工会组织反映特困员工情况的每例扣 1 分,反映情况不真实每例扣 2 分。

  9 大力弘扬“石油精神”,广泛宣贯公司企业文化理念,并纳入干部员工日常教育培训,并结合实际,持续深化企业爱的文化建设;重视新闻宣传工作,提高系统内的宣传质量,加强社会的宣传力度,树立正面形象,服从上级任务安排。

 8 1.未将弘扬石油精神纳入干部员工日常教育培训,未开展企业文化理念宣贯的,扣 3 分。

 2.门户网站连续五个工作日未更新内容的,每次扣 1 分;未参与公司重大专题活动报道的,每次扣 1 分;公司性重大活动新闻超过 36 小时报道的,扣 2 分;宣传月度得分低于 30 分的,每次扣 1 分;月度排名前三的,每次加 1 分;影像资料未建立、不健全的,每次扣 1 分;违反公司新闻宣传规定、宣传纪律的,每次扣 5 分。

  10 保障职工权益,执行党务公开条例、站(库)务公开管理规定,让群众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 1.未对换届选举、党组织设立、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召开组织生活会、保障党员权利、党费收缴使用管理以及党组织自身建设等情况以适当形式公开公布,每例扣 1 分。

 2.所管辖库站未对目标任务、业绩考核、薪酬分配、费用支出、等工作以适当方式公开的,每项扣 1 分。

 3.持续开展职工提案征集活动,未开展的扣 1 分。

  重点工作(60分)

 11 党的工作会议、职工代表会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召开程序规范、工作责任层层分解、工作计划有效落实 4 1.党建工作无总结、无安排,计划执行落实不到位的,扣 1 分。

 2.未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表扣 2 分,未向公司党委和纪委报告年度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报告扣 1 分。

 3.职工代表大会开展不规范,无工会工作总结,员工提案未及时回复或有效落实的,每项扣 2 分。

  12 严格执行党建工作责任制要求,履行“一岗双责”责任,班子成员定期到分管部门、责任联系点督导检查调研工作

 10 1.每年 2 次听取班子成员党建工作履职讲述,未开展相关工作扣 5 分,每少 1次扣 2.5 分。

 2.班子成员每年 2 次到分管部门、责任联系点进行督导检查调研,班子成员未到党建责任联系点开展工作扣 5 分,每少 1 次扣 2.5 分。

  13 关注群团工作开展,及时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为群团组织服务群众创造条件,努力构建“党建带群建、群建促党建”的良好机制,全面提升党群工作整体水平 2 1.每年至少召开 1 次群团工作专题研究会议,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群团工作扣 1分。2.群团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长时间未解决,群团组织未发挥作用的,扣 1分。

  14 规范开展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做到对照检查深入,批评与自我批评严肃,领导班子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持续提高

 4 1.班子内部出现无原则纠纷的,扣 2 分; 2.未按程序和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或上年度问题整改不落实的,扣 2 分; 3.班子成员年度综合考核评价或在党员民主评议中未达到“优秀”水平的,每人次扣 1 分;.领导班子年度民主测评未达“优秀”水平,扣 4 分。

  15 定期总结安排阶段性党建重点工作,并向公司党委书面或现场汇报季度党建工作情况 4 每季度召开一次政工工作例会,未开展的每少 1 次扣 1 分,未按要求报送党建工作总结的扣 1 分。

  16 做好维稳工作,加强重大敏感信访信息与群体性事件苗头隐患的风险评估、研判预警和协调处置,确保企业和谐稳定 4 1.未对本单位维稳情况及不稳定因素分析排查,或未对重大敏感信访信息与群体性事件苗头隐患的风险评估、研判预警和协调处置,扣 4 分。

 2.对收到的举报问题未及时办理初核的,初核后确实存在较大违纪违规问题的,没有按权限上报上级组织的,每项扣 2 分。

  17 依需不定期召开党委会,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要求,实现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4 1.民主集中制度落实不力,重要问题决策未按规定由党委会议定的,每次扣 2分。

 2.遇重要问题或超越职权范围的问题,未向公司党委请示汇报的,扣 4 分。

  18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干部的管理和监督 4 1.干部选拔任用未经党委会研究决定的扣 4 分。

 2.选人用人标准、程序不规范的,每人次扣 2 分;选人用人未征求纪检部门意见的,每人次扣 1 分。

 3.对各级管理人员、新提任的科级以上干部,以及基层党支部书记、库站负责人未进行党风廉政建设约谈,未按要求做好约谈记录,未形成约谈工作情况报送公司纪委的,扣 2 分。

  19 加强党支部小团队建设工作,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15 党支部小团队建设无方案扣 3 分,未开展小团队建设活动扣 5 分;党员未参加党支部小团队,每人次扣 2 分;未按要求报送小团队阶段性工作总结、先进经验简报资料,每次扣 2 分。

  20 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有特色、效果好的党建创新工作 6 1.未将创新工作纳入本单位各部门、各岗位工作职责,未建立本单位创新交流平台的扣 3 分。

 2.员工创新活动未正常开展的扣 1 分,创新工作室、课题攻关组未开展工作的,扣 2 分。

  21 积极推进爱心驿站建设,不断提升 XXXX 品牌形象 3 具备条件的加油站未按要求设置环卫工人爱心驿站的,每例扣 1 分;爱心驿站标识设置不明显,未向环卫工人免费开放休息区、卫生间等场所的,每例扣 0.5分;环卫工人节未开展相关活动的扣 1 分。

  杜绝项

 22 基层党委(党总支)出现杜绝项所列内容的,总分扣 50 分。

  1.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受到公司、公司纪委通报。

 2.班子成员存...

篇六:季度党建考核管理办法

共 济 宁 市 市 中 区 委 组 织 部

 关于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季度考核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 喻屯镇党委, 区人武部党委, 区委各部委, 区政府各部门党组( 党委), 各人民团体党组, 济宁经济开发区党工委:

 为进一步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 健全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 完善考核评价体系, 提高全区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把“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推向深入, 经研究决定, 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季度考核,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是各街道镇和区直部门、 单位。

 二、 考核主体 对各街道镇和区委直属党委部门单位的考核, 由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对党组织隶属于区委区直机关工委的区直部门单位的考核, 由区委区直机关工委组织实施。

 三、 考核内容 季度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基层党建基础性工作, 具体内容参见每季度的《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分表》 ( 附件:

 2012 年第一季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分表)

 。

 四、 考核时间

  季度考核原则 上在下一季度期间进行, 因年底进行集中考核, 第四季度考核不再单独进行。

 第一季度考核在 5 月 份上旬至中旬进行。

 五、 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查阅资料、 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

 ( 一)

 街道镇党建工作季度考核方法 1、 查阅党( 工)

 委有关资料。

 2、 到基层党组织查阅资料、 实地查看。

 除机关党支部( 考核内容参照基层站所党组织标准)

 为必查对象外, 每个街道镇再分别抽取 2 个基层站所党组织、 2 个“两新”组织党组织和 4个社区村党组织作为基层考核对象。

 ( 二)

 党委部门党建工作季度考核方法 1、 查阅党委有关资料。

 2、 到基层党组织查阅资料、 实地查看。

 除机关党支部为必查对象外, 再抽取 2 个基层党组织作为基层考核对象( 民营局、住建局、 商业物资总公司 至少抽取 1 个“两新”组织党组织)。

 ( 三)

 党组织隶属于区委区直机关工委的区直部门党建工作季度考核办法 由区委区直机关工委结合实际制定。

 六、 评分办法 季度考核采取百分制评分办法进行。

 对街道镇季度考核中,街道镇党( 工)

 委 50 分, 基层站所党组织 15 分, “两新”组织党组织 15 分, 社区村党组织 20 分, 每一类基层党组织考核对

  象的平均得分与党( 工)

 委得分相加, 形成该街道镇的最终得分。

 对党委部门季度考核中, 党委 65 分, 基层党组织 35 分,各基层党组织考核对象的平均得分与党委得分相加, 形成该部门的最终得分。

 七、 组织领导 区委组织部负 责基层党建工作季度考核的组织领导。

 各街道镇、 区直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基层党建季度考核工作, 按照“书记抓、 抓书记”的要求, 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 充实基层党建工作力量,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 做好基层党建各项工作。

 季度考核结果将加权计入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分值。

  附件:

 2012 年第一季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分表

  中共济宁市市中区委组织部

  2012 年 4 月 25 日

篇七:季度党建考核管理办法

乡村主职干部绩效季度 考 核 办 法XX 乡村主职干部绩效季度 考 核 办 法

  根据 X 组通(关于开展村主职干部绩效季度考评工作的通知)﹝2017﹞19 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村级班子建设,调动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解决少数村干部“不齐心”、“不在岗”、“不作为”等问题,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具体如下:

 一、考评对象

 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含村书记、主任“一肩挑”村的副主任)。

 二、考评内容及标准

 村主职干部季度绩效实行定量考评,力求全面客观地反映干部的工作业绩和具体表现,考评内容主要包括:创业项目履诺情况、在岗出勤情况、岗位职责执行情况、上级临时交办任务完成情况,长期不履职的不发放绩效报酬,每月在村工作时间达不到三分之一的,不发放基本工资。

 分值设置及考评标准,考评采用赋分制,满分为 100 分,每考核大项扣分总合不得超过其总分。

 (一)创业项目履诺情况(50 分)。

 1、创业承诺项目(10 分),根据季度工作目标完成进度情况和难度系数进行加扣分;

 2、环境卫生工作(10 分),以县乡考核检查结果为依据;

 3、生活污水治理工程(10 分),由各线负责提供考核结果;

 4、三改一拆(10 分),由各线负责提供考核结果;

 5、配合乡重点工程(10 分);

 (二)在岗出勤情况(10 分)。

 村主职干部无故不参加会议的每次扣 5 分;被乡检查发现办公场所无人值班的,书记、主任每人.次各扣 0.5 分;特别时期(如:梅雨季节、台风天气、森林防火期、重大活动等)无人值班的各扣 1 分;被省、市、县有关部门检查发现无人值班的视情扣 2-8 分。

 (三)岗位职责执行情况(20 分)。

 村党组织书记岗位职责考核

 1、党建工作(10 分)

 (1)党员活动日按时按规定要求开展活动的得 5 分,每少一名党员参加活动的扣 0.5 分,没有活动记录的扣 2 分,未开展走访的扣 1 分,未开展学习的扣 2 分。(5 分)

 (2)按要求开展农村党员“五星管理”的得 2 分,没有按比例评出一星党员的扣 2 分。(2 分)

 (3)按程序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的得 1 分,因主观原因未完成党员发展任务的在党建工作中实行倒扣分,视情节轻重扣 2-5 分。(1 分)

 (4)做好办公场所规范化建设得 2 分,对照《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基本要求》未落实的每项扣 1 分。(2分)

 2、社会事务(10 分)

 (1)计划生育。妇女“三查”率达到 95%以上(含)的得 3 分,未完成的每减少 2%扣 0.5 分;计划外出生的每例扣5 分,社会抚养费完成征收的每例加 2.5 分。(3 分)

 (2)安全生产。发生民房火灾每起扣 2 分,森林火灾每起扣 1 分。(2 分)

 (3)社会稳定。发生治安案件每起扣 1 分,刑事案件每起扣 2 分,到中央、省、市、县上访的每次分别扣 10、5、2、1 分,集体上访的加倍扣分。(5 分)

 村委会主任(含村书记、主任“一肩挑”村的副主任)按分值比例只考核社会事务。

 (四)上级临时交办任务完成情况(20 分)

 完成县、乡交办工作任务的每项分别得 2 至 15 分,未完成的每项分别扣 2 至 15 分。

 三、考评程序

 1、资料申报。每季度第一个月的 5 日前,各村主职干部上报上季度的工作实绩,申报前要经村班子和联村干部初审,再经乡党委、政府审定,并在村内公示。

 2、组织评定。每季度第一个月的 20 日前,由乡里对照考核指标和项目分值,根据日常考勤记载、任务完成情况和平时督查掌握的情况量化打分,报乡党委、政府核定。

 3、公示反馈。考评结果在书记、主任季度例会上进行通报,并在公开栏进行公示。

 四、结果运用

 村主职干部的绩效报酬实行按季发放,按每人每季1000 元标准核定,具体根据季度绩效考评分数进行发放。

篇八:季度党建考核管理办法

1 -

 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建立量化考核机制,以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员党性、发挥党员作用为目标,定期检查和评价党员的思想政治、履职尽责、发挥作用、遵纪守法、道德品行等方面情况,及时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进一步严格党内生活、增强党性意识、纯洁党员队伍,实现党员日常管理服务的科学化、精细化,努力建设一支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党员队伍,为我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目标任务 1、规范党员教育管理。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以建立健全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目标,积极探索不同领域基层党员的有效管理措施,推进组织生活正常化、规范化,党员发挥作用常态化,着力解决党员活动开展难、无职党员作用发挥难、民主评议党员流于形式等突出问题,形成一套符合实际、切实有效的党员管理制度。

 2、激发党员先锋意识。通过实施积分量化管理,增强党员责任感和荣誉感,促使党员自觉增强党性意识,在党员“亮身份、做好事、比奉献、当先锋”、党员家庭户挂牌、党员联户帮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自觉发挥作用,积极营造党组织、

  - 2 -

 党员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3、提升党员队伍素质。从严从实抓好党员常态化教育和管理,积极搭建党员学习活动平台,不断提升党员党性修养,确保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科学发展、做好群众工作、参与社会管理等方面能力不断增强。

 4、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实施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工作中,积极探索更加科学规范、有效实际的基层党员评议、教育管理、作用发挥等方面的措施办法,不断健全完善形成长效机制,提升党员管理工作水平。

 三、内容及方式 党员积分制分类考核管理主要包括党员分类、分值设置、积分登记和积分应用四方面内容,具体如下:

 (一)党员分类。针对不同领域、不同类型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特点,将党员分为农村党员、机关事业单位党员、两新组织党员等类别。

 (二)分值设置。党员年度积分共设置分值 100 分,由日常行为积分、民主评议积分和突出事迹加分构成。

 1 1 、 日常行为积分,共设置 0 70 分。

 思想政治方面(20 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章党规,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保持政治本色,坚定理想信念,做到个人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执行党的决议,服从组织安排,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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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参加各种理论学习和主题实践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制度,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认真执行党组织决议,落实工作部署,与党工委保持高度一致;主动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深刻自我剖析,虚心听取意见,制定整改措施等。

 履行职责方面(20 分):认真学习岗位知识,刻苦钻研专业技能,成为业务工作的行家里手;结合岗位特点,制定承诺并认真践诺;爱岗敬业、踏实肯干、任劳任怨、不计得失;主动参与重大事项决策,为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出谋划策,具有较强的大局观念和团队协作精神;接受并认真做好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尤其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能够身先士卒、冲锋在前,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等。

 发挥作用方面(10 分):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坚持群众立场,自觉践行群众路线;认真思考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开展方法,提高调查研究、沟通交流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认真落实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维护群众正当权益;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带头参加志愿者服务、义务劳动等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和扶贫攻坚等工作。

 遵纪守法方面(10 分):带头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严守党纪国法,自觉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增强法纪观念和自律意识;带头遵守职业道德,严格履行廉洁从政、计划生育等法律法规,以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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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则、率先垂范;根据党费收缴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带头抵制各类非法组织,协助党组织排查各种不稳定因素,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

 道德品行方面(10 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对封建迷信等不正之风,敢于同各种歪风邪气作斗争;党性观念强、工作作风实,杜绝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行为;清正廉洁,克勤克俭,反对铺张浪费、奢靡享乐,保持共产党员的高尚情操;带头弘扬传统美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

 2 2 、 年度评议积分,共设置 置 0 20 分。

 按照《中共章丘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章组通〔2015〕11 号)文件要求,结合党员年终总结或民主评议进行。对党员大会评议为“优秀”等次的,记 20 分;“合格”等次的,记 15 分;“基本合格”等次的,记 10 分;“不合格”等次的不记分。

 3 3 、 突出事迹加分,共设置 0 10 分。

 一是在党建工作、乡村振兴、移风易俗、脱贫攻坚、信访维稳、拆违拆临等重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明显,经党支部研究讨论认定、报党工委审定后确定加分项和分值;二是荣获区级以上荣誉的计 10 分,荣获街道荣誉的计 8 分。

 (三)积分登记。积分制考核管理以一年为一个考核周期,采取“三评两审一公开”方式进行。

 1 1 、 “三评”:党员自评,党员每季度就日常行为经党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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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签字确认后,向党支部汇报个人自评得分情况;组织考评,各党小组长每季度将《党员日常行为记分册》汇总交党支部,党支部对每名党员进行季度考评;党员群众民主测评,党支部每年组织一次由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的民主测评大会,对党员进行年度民主评议。

 2 2 、 “两审”:党员每季度的日常行为积分和年度积分都须经党支部审议后,再报党工委审定。

 3 3 、 “一公开”:党支部要将党员每季度的日常行为得分和年度积分情况在党员大会上进行公布,并及时在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党员年度考核积分为日常考评得分的平均分与年底评议积分、突出事迹加分之和。

 (四)积分应用。把党员量化积分制考核管理结果作为党员参加评先推优活动和对党员进行重点帮教以及组织处置的重要依据。具体可参照以下标准执行:党员年度积分在 90 分(含 90分)以下的,不得推荐其参加党内组织的各类评先推优;得分在70 分(含 70 分)以下的,由党支部安排专人进行谈话教育,指出问题和不足,明确整改方向;得分低于 60 分(不含 60 分)的,由各党支部按照不合格党员进行处置,对其进行重点教育,督促其认真整改。党工委对得分低于 60 分的党员,进行重点教育培训,经培训考核成绩合格的,按照基本合格党员交由所在党支部对其重点管理帮扶;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严格按照不合格党员处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予以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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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有关要求 1、精心组织实施。实行党员积分制分类考核管理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创新举措,也是健全党员考核评价体系的有益探索。各党总支、支部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党员积分制考核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取得良好成效。要进一步完善积分考核细则,积极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工作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各支部书记在抓好党员积分制考核管理工作的同时,要主动参与积分制分类考核,发挥表率作用。

 2、严格把握程序。各总支、支部要认真了解党员积分制分类考核管理的工作步骤,熟悉积分内容,严格工作程序,把握关键环节,做好党员积分制分类考核管理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相互衔接,做到程序严谨、方法得当、公开公正。要抓好积分程序和环节的监督管理,对党员日常管理、民主评议以及不合格党员处置等做到有理有据、有章可循。要结合工作实际,突出激发党员履行义务、发挥作用的量化考核,调动广大党员参与积极性。要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高度重视和认真做好不合格党员的转化工作,加大不合格党员的帮教力度,严肃处理不合格党员,不断总结完善党员退出机制,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员队伍。要结合党员分类等情况,以支部为单位建立党员积分制分类考核管理台账。

 3、强化督促检查。党工委把落实党员积分制分类考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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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度作为党建工作目标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和考核机制,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各总支、支部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让每位党员熟知党员积分制分类管理考核标准,确保党员对分类管理、积分考核的知晓率。党工委将不定期对各单位落实党员积分制分类考核管理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附件:1、农村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细则

  2、机关事业单位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细则

  3、两新组织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细则

  4、党员日常行为季度公示表 5、农村党员日常行为记分册 6、机关事业单位党员日常行为记分册 7、两新组织党员日常行为记分册 8、党员积分管理考核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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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1:

 农村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细则

 根据农村工作实际,对年老体弱党员的考核,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鼓励参加积分制管理,发挥作用。对于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无法正常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研究同意并公示,报街道党工委备案后,可不参加积分制管理,根据民主评议和日常表现情况确定等次;党支部应指定党员定期联系走访,传达党内文件精神和党内重要活动的情况,向党支部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

 工作单位有支部的和常年在外不能正常参加村居支部组织生活的党员,原则上要将组织关系迁入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社区。外出半年以上却因客观原因无法迁出组织关系的党员,采用网络、微信和寄送学习资料等方式参加组织学习,每次学习后,都要有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要单独建立学习档案。对外出党员的考核,流动党员要按规定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支持集体公益事业,通过电话、书面材料等形式每月至少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及表现情况。在外参加组织生活、发挥作用等情况,凭有关证明材料可计入积分。

 一、日常行为考核(70 分):党支部每季度考核一次,取 4个季度平均分为日常行为得分。

 (一)思想政治方面(0 2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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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章党规、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保持政治本色,坚定理想信念,做到个人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执行党的决议,服从组织安排,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5 分)

 2、组织生活(15 分):按要求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 2分;请假者,每次扣 0.5 分,扣完为止。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经党支部批评教育不改正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履行职责方面(0 20 分)

 1、岗位认领(5 分):结合村居和自身实际,认领适合自己的岗位,(如:环境卫生监督岗、文明行为(红白事等)劝导岗、家庭邻里纠纷调解岗、绿化苗木维护岗、精准扶贫联系岗等)无故不认领者,不得分。

 2、履行岗位职责(10 分):按照自身认领的岗位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党员群众提出意见的每次扣 1 分,扣完为止。

 3、工作完成情况(5 分):主动参与重大事项决策,为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出谋划策,具有较强的大局观念和团队协作精神,完成分配的工作。计 5 分,未完成者不得分。

 (三)发挥作用方面(0 10 分)

 1、联系群众(3 分):发挥党员的桥梁纽带作用,做好政策和村居事务的宣传员,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帮助群众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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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

 2、参加公益性活动(5 分):带头参加志愿服务、义务劳动,积极参加美丽乡村建设、扶贫攻坚、安全生产、大气污染防治、环境整治、移风易俗等重点工作。无故不参加支部组织的集体活动的每次扣 1 分。

 3、为群众服务(2 分):认真落实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维护群众正当权益。

 (四)遵纪守法方面(0 10 分)

 1、遵守法律法规(3 分)。学习各项法律法规,认真遵守,加强自律。出现违纪问题的不得分。

 2、缴纳党费(5 分)。根据党费收缴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党费;缴纳不及时不足额者,每次扣 1 分,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党费的,按照《党章》有关规定执行。

 3、矛盾调解(2 分)。协助党支部调解邻里纠纷,维护村级稳定,无越级访、缠访、闹访。有越级访、缠访、闹访等情形,此项不得分。

 (五)道德品行方面(0 10 分)

 1、社会公德方面(3 分)。认真遵守社会公德,时刻保持共产党员良好形象,群众提出意见并核实的,每次扣 1 分,违反相关规定的,依规处理。

 2、家风建设(3 分)。注重形成良好家风,家庭和睦,邻里团结。由于自身原因和邻里群众闹矛盾的,此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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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移风易俗(4 分)。带头遵守红白理事会规定,积极宣传引导群众,推进移风易俗。出现负面影响的,不得分。

 二、年终评议(20 分):年终召开党员和群众代表评议大会,对评议为“优秀”等次的记 20 分;“合格”等次的,记 15分;“基本合格”等次的记 10 分;“不合格”等次的不记分。

 三、突出事迹加分(10 分):一是指在拆违拆临、环境整治、安全生产、大气污染防治、美丽乡村建设、移风易俗、脱贫攻坚、信访维稳等重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明显,经党支部研究讨论认定,报党工委审定后确定加分分值;二是荣获各级党委表彰的,区级及以上记 10 分,街道记 8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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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2:

 机关事业单位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细则

 一、日常行为考核(70 分),支部每季度考核一次,四个季度取平均分。

 (一)思想政治方面(0 20 分)

 1、政治坚定(5 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

篇九:季度党建考核管理办法

层党委考核方案 - 党委工作方案 一、 考核内容

 (一)

 基础工作(30 分)

  1、 建立健全基层党委抓党建工作责任制。

 成立由单位党组织书记任组长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 每季度召开 1 次以上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将基层党组织活动和党员教育经费列入单位经费预算(2 分); 完善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 每季度深入联系点, 帮助解决实际问题(1 分); 制定基层组织工作年度计划和考评办法, 基层党委每半年向县委组织部就党建工作报告 1 次以上, (2 分)。(小计 5 分)

  2、 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优化党员队伍结构。

 规范党员发展工作程序, 落实党员发展推荐、 票决、 重点管理和责任追究等制度(2 分); 制定党员发展工作计划, 注重优化党员结构, 年内发展党员达到女党员 25%以上、 35 岁以下 70%以上、 高中文化以上 75%以上、生产工作一线 85%以上的目标要求(2 分); 加大在农村基层、 城市社区、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等领域的党员发展力度(1 分)。(小计 5 分)

  3、 抓好党员教育管理, 提高党员素质。

 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员经常性教育制度, 贯彻《2009-2013 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 制定党员学习和培训计划(1 分); 丰富党组织活动形式, “七一”期间开展了庆祝、 慰问或表彰活动, 认真抓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进行了相应处理(2 分); 加强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流动党员活动证》 发放率达到 100%(1 分)。(小计 4 分)

  4、 落实党内统计工作规定, 规范党员信息库的维护管理。

 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报党内统计报表和党员花名册, 能及时更新维护党员信息库(1 分); 做到专用电脑专用, 不连接互联网, 报表能够实现直统(1 分)。(小计 2 分)

  5、 加强党费收缴、 使用和管理工作。

 建立党费收缴基数台帐, 基数核定准确(1 分); 党员缴纳党费及时、 主动、 足额(3 分), 对党员缴纳党费情况进行公示(1 分); 每季度第一个月上旬将上一季度党费及时足额上缴(1 分)。(小计 6 分)

  6、 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

 认真落实《县村干部管理暂行办法》(永办字[2009]46 号), 重点抓好村党支部班子管理与“双述双评”年度考核(2 分)。

 调整任免村支部书记要及时与组织部沟通, 并报组织部备案审查(2 分)。

 认真做好大学生“村官”的管理考核和进退流转工作(1 分)。(小计 5 分)

  7、 做好干部、 公务员、 人才统计年报工作。

 积极配合、 参与“杰出人才奖”、 “十佳创新创业人才”评选和“人才服务月”活动(1 分); 对本地各类人才登记造册, 协同县人才办做好人才信息的采集、 建库工作(2 分)。(小计 3 分)

  (二)

 重点工作(40 分)

  8、 完成乡 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 加强乡 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配合县委做好乡 镇党委换届工作, 制定下发做好乡镇党代会选举工作方案, 组织开好党代会, 确保乡领导班子

  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进行(3 分); 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 每年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2 次以上, 开展坚定理想信念为主题的学习教育活动 1 次以上, 每名党员干部每月写1 篇读书心得体会, 每季度开展 1 次中心组学习, 每年结合实际工作写 1 篇以上高质量的调研报告(2 分)。(小计 5 分)

  9、 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结合全省“富民兴赣我先行”百万党员承诺践诺活动, 开展“两诺三述评”活动; 围绕打造“群众满意工程”, 推进全省“十万干部下基层, 排忧解难促和谐”活动深入开展“三民活动新春行”活动, 制定了活动方案, 抓好落实, 抓出成效(2 分); 结合“井冈红旗”示范点创建, 在乡 镇、 村党组织中组织开展“新农村先锋党组织”创建活动, 在乡 镇机关、 站所党员干部中开展“驻村入户、 结对帮带”和“一线服务”等活动, 在村级干部党员中开展“为民服务全程代理”、 “三培两带两服务”、 “设岗定责活动, 新培育了 2 个以上党建示范点, 做到制度规范, 资料齐全等(2 分); 组织开展“学习党的光辉历史、 传扬红色故事”主题活动和创先争优理论研讨工作, 举办党的知识竞赛、 “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精品展”征文、 专题报告会; 开展走访慰问老党员、 老干部等活动, 设计了特色鲜明、 务实管用的载体并认真组织实施得(1 分)。(小计 5 分)

  10、 继续实施“农村党建十类百点示范工程”。

 认真落实县委制定下发的示范点建设方案,年内各乡 镇高标准建成 1 个以上党建示范点。(小计 2 分)

  11、 继续推进乡 镇规范化建设。

 开展“乡 镇规范化建设年”活动, 实施乡 镇规范化建设“五个千”工程, 即每个乡 镇种植 1000 平方米绿地(1 分)、 建设 1000 平方米以上文化休闲广场(1 分)、 开发 1000 平方米以上的商住楼(1 分)、 新建或改造 1000 米以上的街道(1 分)、新建或改造 1000 平方米以上的市场(1 分)。(小计 5 分)

  12、 抓好村级活动场所管理。

 多方争取资金, 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168”工程建设任务。按照“九个有”要求(有党组织办公室、 有党员活动室、 有标牌、 有党旗、 有工作制度、 有办公设施、 有党支部工作手册、 有公开宣传栏、 有党员形象栏)

 抓好规范化建设, 布置美观大方(2 分); 抓好党建基础台帐资料的收集、 整理、 归档工作, 做到健全、 整洁、 规范(1分); 推行村干部轮班值班制度(1 分)。(小计 4 分)

  13、 扎实开展“井冈红旗”创建工作。

 按照“五个好、 一规范”标准, 扎实开展“井冈红旗”创建活动, 培育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性的基层党组织。

 要按照要求重点抓好烟阁乡 长富村、 高桥楼镇莲花坪、 怀忠镇茶源村、 埠前镇高贤村、 创新制革五个规范点建设。(小计 3 分)

  14、 扎实推进现代远程教育。

 严格落实岗位责任, 大力整治“零收看、 收看单一、 收看时间短”现象, 每月组织收看远教节目不少于 2 次 4 小时(2 分)。

 设备播放流畅, 记录簿记录完整, 资料归档规范(1 分); 建成 1 个以上远教学用示范基地, 培育 2 名以上远教“学用标兵”(1 分)。(小计 4 分)

  15、 巩固完善村级民主“五步工作法”。

 年内每个行政村要选择 1-2 件重要村务, 通过“五步工作法”决策实施, 并认真做好文档资料的整理保存工作。(小计 3 分)

  16、 全面加强村级基层组织建设。

 认真贯彻省委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1+3”文件, 全面落实村支部书记“一定三有”政策(1 分)。

 积极选派机关干部到“难点村”、 “重点村”任村党支

  部书记(1 分)。

 深化“三培两带两服务”活动, 年内建成一个覆盖 10 户以上的示范基地(1分)。(小计 3 分)

  17、 加强党代表工作, 发挥党代表作用。

 全面落实党代表任期制、 党代表提案制度和党代表“两联两评”制度, 加强党务公开(2 分)。

 建立 20 平方米以上的党代表工作站, 年内组织党代表开展专题调研等专题活动 2 次以上(2 分)。(小计 4 分)

  18、 加强“两新”组织和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

 依托富民产业, 加强专业合作社(协会)党支部建设和非公企业党建工作, 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 深入开展党员服务承诺等活动(1 分); 完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 党的活动开展正常, 各种学习记录、 资料完备(1 分)。(小计 2 分)

  (三)

 创新工作(30 分)

  19、 积极开展“三包三访一签”活动, 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各基层党委要在换届前组织科级领导干部走访普通代表、 普通代表走访群众(2 分); 开展党代表、 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签订拒绝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决心书》 活动, 并张贴公布, 接受组织、 干部、 群众的监督, 营造良好的换届环境(2 分)。(小计 4 分)

  20、 建设园区和城区党员服务中心, 进一步健全党员联系服务群众体系。

 各乡 镇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乡 村两级党员服务中心建设, 同时要把党员服务工作向园区和社区延伸和拓展,工业园区党工委要设立园区党员服务中心, 禾川镇党委要在社区设立党员服务中心(2 分)

 ;发挥党员服务中心作用, 年内开展党员理论和技能培训 4 次以上, 组织开展党员志愿者活动和创业扶持活动 3 次以上(2 分)。(小计 4 分)

  21、 建立远程教育学用和农村实用人才创业示范基地。

 每个乡 镇党委要引导、 鼓励和扶持农村实用人才建立远程教育学用和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基地 1 个以上(2 分)。

 要利用远程教育平台, 年内举办乡土人才、 党员示范户、 种养能手、 回乡 创业人员等农村实用人才的技能培训 4 次以上, 培训 500 人次以上, 50%的党员掌握了 1 门以上农村实用技术(2 分)。(小计 4 分)

  22、 开展“创先争优‘三心’ 在行动”活动, 创新活动载体。

 开展结对连心、 沟通谈心、 办实事暖心活动, 基层党组织之间相互结对子、 每名党员与一户以上群众结对子, 每名党员与一名以上群众谈心 5 次以上; 每个基层党组织为群众办一件以上事实、 每个党员做一件以上好事(3 分)

 ;在开展“三心”活动中, 要认真记好“民情日记”(1 分)。(小计 4 分)

  23、 实施特聘乡 镇党委组织员, 创新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

 各乡镇党委要从优秀村支部书记、 大学生村官、 新录用公务员和离退休干部中特聘 1 名以上乡 镇党委组织员(1 分)

 ;要发挥特聘乡 镇党委组织员作用, 建立健全考核制度(1 分)

 ;年内对“特聘组织员”培训 2 次以上, 每月补贴不少于 100 元, 对表现突出的进行表彰激励(2 分)。(小计 4 分)

  24、 立足实际, 抓好党建创新工作。

 各基层党委要着眼前瞻性, 增强创造性, 年内确定 1项以上创新工作。

 创新工作的开展必须有方案, 有目标, 有切合实际、 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举措, 成效比较明显, 产生了 积极的社会影响, 具有推广价值。

 创新工作根据工作效果计

  2-10 分。(小计 10 分)

  二、 加分项目

 为组工信息上稿提供 1 条线索得 1 分, 在市级以上刊物(含市级)

 发表一篇反映组织工作的宣传稿件得 3 分。

 单项工作获省、 市、 县委组织部表彰的, 分别计 5、 3、 1 分。

 某方面工作年内被省、 市委组织部点名或县委组织部安排代表县里接受市级以上组织部门专项检查的, 视工作内容、 工作量和检查效果加 1-5 分。

  三、 评先评优一票否决事项

 1、 凡党委班子成员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实行一票否决;

  2、 凡组织工作因失误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 实行一票否决;

  3、 凡未及时足额缴纳党费的, 实行一票否决。

  四、 考评办法

 1、 各基层党委在 2012 年 12 月 15 日前, 对本年度组织工作情况进行自查, 并以书面形式将本年度工作总结和自评得分情况报县委组织部。

  2、 县委组织部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稽核的办法对各地自查得分情况进行统一核查。

  3、 乡镇党委按照 1-24 项内容考评, 总分为 100 分, 其他基层党委按照 1-5、 7、 9、 17、18、 22、 24 项内容进行考评, 总分为 50 分。

 加分项目直接累计。

  4、 根据分值按乡镇党委和其他党委两类分别排出名次, 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进行综合评审,经县委同意后确定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各若干名, 并给予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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