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促进法学生心得体会700字9篇

时间:2022-10-27 08:55:03 来源:网友投稿

家庭教育促进法学生心得体会700字9篇家庭教育促进法学生心得体会700字 家庭教育促进法学习心得体会通过学习家庭教育法,使我进一步认识到家庭教育在推进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帮助我树立了正确的教育观和人才观。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家庭教育促进法学生心得体会700字9篇,供大家参考。

家庭教育促进法学生心得体会700字9篇

篇一:家庭教育促进法学生心得体会700字

教育促进法学习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家庭教育法,使我进一步认识到家庭教育在推进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帮助我树立了正确的教育观和人才观。家庭教育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是多么重要,使我更加亲切地体会到,当教师难,做家长也难,做一个合格的家长更难。在尽力做好班主任的同时,我需在以下方面作出改变和提高:

 第一,是教育观念的改变。通过学习,使我了解了学校对学生的要求,知道了如何配合学校做学生的教育工作。因为我感觉孩子最听老师的话,以前,我甚至这样认为,我将孩子送进学校,学好学坏就靠学校老师了,形成了一种依赖心理。通过学习,我明白了家长要积极投入到对孩子的家庭教育之中,要和老师多沟通、多交流,从而在学校和家庭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能够有机地结合起来,以取得教育的最好效果。教育的核心是培养孩子的健康人格,培养孩子的自信是成功的第一秘诀,培养良好的习惯比分数更重要。

 第二,掌握了家庭教育知识和方法,提高了教育能力。家庭是教育孩子的第一课堂,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位老师,家庭教育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通过言传身教教育孩子礼貌待人,遵守各种行为规范,培养孩子良好的行为习惯,要为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要主动培养孩子的各种兴趣爱好,经常带孩子参加有益身心的活动,假期带孩子出外旅游增长知识,培养孩子热爱劳动、尊老爱幼、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等

 一些好的习惯。同时,我认为在家庭教育中,对孩子教育要有耐心,切忌粗暴,我亲身体会到,孩子有时的“不听话”也是有他的原因的,只要有耐心,一定能找出他犯错误的原因,也只有这样,对孩子的教育才能做到标本兼治。

 第三,提高自身的素质。家庭作为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家长就时刻充当着“老师”的角色,因此必须提高自身的教育素质。通过听老师的讲座,让我掌握了一些亲子沟通方面的知识。知道了如何给孩子布置任务,如何处理孩子的要求和拒绝,如何处理孩子的愤怒等。要教育好孩子首先要从构建良好的亲子关系入手,与孩子交朋友,尊重孩子。作为一名合格的家长,同样要为人师表,这就要求我们家长必须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培养孩子的时间观念,给孩子限定时间可以帮助他专心地做事情,提高学习效率。

 第四,关于孩子成才的看法。通过学习,明确了要将孩子培养成什么样的人。时代要求社会造就复合型的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新型人才,我们就要把孩子培养成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在日常生活中不能单纯追求高分、高学历,而忽视孩子个性、意志、创新能力的培养。同时要教会孩子与不同的人共同相处,培养孩子的交往、独立生活能力,培养孩子的竞争意识及与人合作精神,让孩子将来能够成为一个健康发展的人。

 总之,我们要重视家庭教育法,因为学生分辨是非能力和良好的行为的养成,是来自平时生活中看到的,所接触的环境和接触的教育,所以我们对孩子要选用正确的教育方法。现在我已经深深地体会到做

 家长是一门需要终身学习的艺术,在关心孩子的吃穿和身体健康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在各方面对他能正确引导,耐心的教育,让孩子将来成为有用之人。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基础和根本,没有良好的家庭教育就很难搭起良好的学校教育。当然,学校教育反过来也影响着家庭教育,孩子在学校的时间长,同学的交往和老师的鼓励将影响孩子一生的成长。孩子的成长必须靠家校共同努力。

篇二:家庭教育促进法学生心得体会700字

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

 10 月 23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家庭教育促进法》,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

 监护缺失、家庭教育缺位导致部分农村留守未成年人受到伤害的极端事件屡有发生;不少家长存在“重智轻德”“重学校教育、轻家庭教育”的倾向,一些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教而不当……种种家庭教育问题近年来日益凸显,影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甚至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这引起了立法机关的高度重视。

 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法,就是重视家庭、家长在未成人成长中的独特作用,积极回应这些社会普遍关切的问题,着力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进家庭教育工作,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更加充足、有力的法治保障。

 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将家庭教育定义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培育、引导和影响,而不是宽泛地扩大为家庭成员相互之间的影响。家庭教育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家庭教育是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教育,家庭教育促进法精准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采取了狭义的概念,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家庭教育中应承担怎样的责任呢?法律对此作出明确规定。父母的监护责任主要是要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与中小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社区密切配合,积极参加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父母分居或者离异,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依法委托他人照护未成年人,应当定期了解未成年人学习、生活情况和心理状况,与被委托人共同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学校和家庭配合是做好家庭教育的关键,法律规定: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工作计划和教师业务培训的内容;中小学校、幼儿园可以建立家长学校,组织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中小学校发现未成年学生违反校纪校规,要及时制止管教,并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并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等。

 为呼应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双减”要求,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这是此次立法的一大

 亮点。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文件精神,改变家庭只是学生课堂的延伸、家长只是学校老师助理的状况,彰显家庭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将家庭教育从学校教育的附庸地位解放出来,真正实现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

 家庭教育通过立法变为国事,需要建立一套工作机制进行推动。

 法律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妇女联合会、精神文明建设部门、公安、民政、司法机关等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家庭教育工作、支持家庭教育工作。

 通过制度设计采取一系列措施,实现家庭教育由以家规、家训、家书为载体的传统模式,向以法治为引领和驱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的新模式迭代升级,将家庭教育由旧时期的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

 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 心得体 会

 10 月 23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法律颁布后,微博、微信都被这个重磅消息霸屏,很多家长群里都在相互提醒“依法带娃”,“养而不教,教而不当。”从传统的道德问题如今上升为法律问题,也就是说“子不教,父之过”中的“过”是要负法律责任的。这是继“双减”政策之后教育界又一次释放了减负的强烈信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有人质疑“教育自己的孩子为什么要法律来约束?”答案是肯定的。首先,孩子从来都不是父母或监护人的私有财产,孩子是国家的财富,也是国家未来的希望;其次,很多家长跟我们一样也想要科学带娃,但是无从下手,这便与当下的“双减”政策呼应上了,国家不仅明确了学校的责任,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校内校外培训学习任务加重,其根本原因是普遍存在家长群体的教育焦虑,只要家长“唯分数论”的教育观念和教育行为不改变,“双减”政策就难以实施到位,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从而合理地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参加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学

 习负担,也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记得之前看过一部《虎妈猫爸》的电视剧,剧中的虎妈对女儿茜茜的家庭教育一味地“唱红脸”给孩子的生活和学习各种“施压”,猫爸一味地“唱白脸”带着孩子在虎妈的“淫威”下各种“钻空子”“唱反调”,而爷爷、奶奶对孙女溺爱到了“俯首为臣”,以几代人教育观念的分歧为导火索,引发了一系列啼笑皆非的故事。电视剧中无论是虎妈还是猫爸,他们的家庭教育或多或少都会受到上一辈的影响,家庭教育对于孩子的成长极为重要,好的家庭教育反映良好家风,电视剧中是这样,生活中亦是如此。

 奥地利心理学家阿尔弗雷德·阿德勒说过,“幸运的人一生都被童年治愈,不幸的人一生都在治愈童年”。好的家风离不开好的家庭教育,而家庭教育是孩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的起点,父母应该把孩子看作平等的人,有独立个性的人,尊重孩子的个性发展,找到适合孩子的成长规律,才能够更好地培养孩子。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五条规定家庭教育应当符合以下要求: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和个体差异;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当孩子背着家长在外闯祸,该法删除了拘留、罚款等针对家长的处罚措施,突出了国家对家庭教育的支持和服务,这体现家庭教育的重点责任和科学性,立法的目的是引

 导父母建立良好的育人观、成才观,树立良好的家风家教,协同校内、校外三方,来助推“双减”政策更好的落地实施。

 反思,在当今快节奏的生活和工作中,面对纷乱复杂的社会,我们为了维系一定的人际关系常常忽视对家人的感受,特别是对于未成年的关心,我们很多家长普遍认为在教育中所承担的责任,仅限于协助科任老师给孩子布置的家庭作业,而忽略要帮助孩子建立良好的情商,培养孩子良好生活和学习习惯,树立孩子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一个好的家风家教,孩子就会是一块海绵,他具有学习的欲望、学习的能力和上进的决心,不管将这块海绵扔到池塘或是大海,他都会吸满有用的知识;反之,不好的家庭教育,孩子像一块石头,被扔到池塘或大海,或许会产生“涟漪”,但是他吸收不到任何有用的东西。

 所以很多孩子的成长中出现的问题,不是因为课堂教育没有学习好,也不是没有学到足够的知识,而是因为他缺乏学习知识的能力、兴趣和习惯,而这些往往是家风家教所决定的。

 在全国教育大会上,从“四个第一”的高度明确了家庭教育的重要地位,指出“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要培养能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作为新时代的党员干部,应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

 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家教,把总书记的讲话落实到方方面面,形成“家长好好学习,孩子才能天天向上”良好局面。

 学 习《家庭教育促进法》 心得体 会

 2021 年 10 月 23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家庭教育促进法。法律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为呼应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双减”要求,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

 家庭教育促进法是中国首次就家庭教育专门立法。我们要积极学习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努力引导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形成重视家庭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发展的氛围。并在此基础上,发挥好学校教育主体作用,让法律落实好是教育工作者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

 “双减”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家庭教育促进法,要求“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有一句话说得好:“双减”,一减不优秀的学生,二减不重视的家长,“双减”更加考验父母的担当。因为,“双减”只减轻了孩子学习压力,没有减少父母的责任和监督度。教育好自己的孩子,是父母最重要的事业。让孩子从学

 习探索中,吸收家庭教育的营养,汲取成长的正能量,是父母给孩子最好的教育。

 学校是教育的主阵地。在“双减”的大背景下,优化课堂教学,提高作业质量都是减负提质的重要举措。同时对于学生养成良好的习惯提出更高的要求。学校要承担起培养学生自主学习、专注学习、合理规划学习时间、勤于思考大胆质疑等习惯。更要培养学生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意识和法制意识。让孩子树立积极乐观的心态,保持平常心面对生活。让孩子学会感恩,拥有爱心,走上求知求美的道路。培养孩子面对困难的勇气,锻炼意志力。学校教育任重道远。

篇三:家庭教育促进法学生心得体会700字

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

 10 月 23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家庭教育促进法》,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

 监护缺失、家庭教育缺位导致部分农村留守未成年人受到伤害的极端事件屡有发生;不少家长存在“重智轻德”“重学校教育、轻家庭教育”的倾向,一些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教而不当……种种家庭教育问题近年来日益凸显,影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甚至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这引起了立法机关的高度重视。

 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法,就是重视家庭、家长在未成人成长中的独特作用,积极回应这些社会普遍关切的问题,着力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进家庭教育工作,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更加充足、有力的法治保障。

 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将家庭教育定义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培育、引导和影响,而不是宽泛地扩大为家庭成员相互之间的影响。家庭教育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家庭教育是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教育,家庭教育促进法精准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采取了狭义的概念,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家庭教育中应承担怎样的责任呢?法律对此作出明确规定。父母的监护责任主要是要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与中小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社区密切配合,积极参加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父母分居或者离异,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依法委托他人照护未成年人,应当定期了解未成年人学习、生活情况和心理状况,与被委托人共同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学校和家庭配合是做好家庭教育的关键,法律规定: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工作计划和教师业务培训的内容;中小学校、幼儿园可以建立家长学校,组织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中小学校发现未成年学生违反校纪校规,要及时制止管教,并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并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等。

 为呼应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双减”要求,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这是此次立法的一大

 亮点。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文件精神,改变家庭只是学生课堂的延伸、家长只是学校老师助理的状况,彰显家庭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将家庭教育从学校教育的附庸地位解放出来,真正实现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

 家庭教育通过立法变为国事,需要建立一套工作机制进行推动。

 法律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妇女联合会、精神文明建设部门、公安、民政、司法机关等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家庭教育工作、支持家庭教育工作。

 通过制度设计采取一系列措施,实现家庭教育由以家规、家训、家书为载体的传统模式,向以法治为引领和驱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的新模式迭代升级,将家庭教育由旧时期的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

 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 心得体 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已于 2021 年 10 月 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并于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实行。在本法中明确了父母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和法律责任;尤其是家庭教育的九种方法和六项内容更是直观具体,可供渴望成为合格家长的父母学习品味。

 其实,每一个家长都渴望成为合格、成功的家长,每一个成功人的背后都有一个成功家长、合格的家长。随着孩子一天天长大、每一个家长都应该和孩子一起学习,共同成长;学习家庭教育的新理念、新知识、新方法。家庭教育是一门科学,不是无师自通的。家庭教育的成功与失败和家长个人的社会地位,经济水平、文化修养虽有关系,但是并不是说自身成功的家长就一定能培养出成功的孩子。

 做一个家长并不难,当他(她)有了孩子后,就很自然地成了爸爸、妈妈,他(她)就变成了家长。现在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我们都会在孩子身体、生理方面投入大量的精力,让孩子出生更顺利一点,营养更丰富一点,长得更健康一点。但是除了这种生理、身体方面的养育之外,在道德品质、心理素质、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也同样重要。

 我们知道,孩子从一出生,首先面临的教育者是家长,

 上了学校才是老师。从孩子成长的过程来看,家庭的教育是基础性的,因为孩子个性的形成在更大程度上受着家庭方面的影响。

 在对部分问题孩子的考查中发现,有问题的孩子往往存在某种个性缺陷。个性缺陷的形成往往是在上学之前,是在家中形成的。也就是说家长的行为、家长教育的态度直接影响着孩子个性的形成,而个性是每个人在社会立足中的基础,从这个角度来讲,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

 父母们,我们问个简单的问题,当你们当上父母,匆忙上岗的时候,你们凭什么来教育孩子,你们合格吗?就像驾驶员有驾驶证一样,你们取证了吗? 只有当孩子出现问题的时候,过头来看,才会发现作为家长自己是不合格的。想想看,家长平时的工作重心是培养孩子的好习惯,还是纠正不良习惯呢?现在有很多家长的主要精力是用在与孩子的不良习惯做斗争上。因为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家长给了孩子许多不良的影响,使得孩子走了许许多多的弯路,而任何弯路都会影响孩子的顺利成长,都会在孩子的心灵中留下一些痕迹。如果家长提前学习,孩子的成长就会少走一些弯路。

 学 习《家庭教育促进法》 心得体 会

 2021 年 10 月 23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家庭教育促进法。法律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为呼应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双减”要求,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

 家庭教育促进法是中国首次就家庭教育专门立法。我们要积极学习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努力引导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形成重视家庭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发展的氛围。并在此基础上,发挥好学校教育主体作用,让法律落实好是教育工作者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

 “双减”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家庭教育促进法,要求“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有一句话说得好:“双减”,一减不优秀的学生,二减不重视的家长,“双减”更加考验父母的担当。因为,“双减”只减轻了孩子学习压力,没有减少父母的责任和监督度。教育好自己的孩子,是父母最重要的事业。让孩子从学

 习探索中,吸收家庭教育的营养,汲取成长的正能量,是父母给孩子最好的教育。

 学校是教育的主阵地。在“双减”的大背景下,优化课堂教学,提高作业质量都是减负提质的重要举措。同时对于学生养成良好的习惯提出更高的要求。学校要承担起培养学生自主学习、专注学习、合理规划学习时间、勤于思考大胆质疑等习惯。更要培养学生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意识和法制意识。让孩子树立积极乐观的心态,保持平常心面对生活。让孩子学会感恩,拥有爱心,走上求知求美的道路。培养孩子面对困难的勇气,锻炼意志力。学校教育任重道远。

篇四:家庭教育促进法学生心得体会700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六篇

 第 一 篇 近期,我园开展了《家庭教育促进法》学习活动,通过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我进一步感受到家庭教育的神圣使命,身为家长的责任重大。我深深地感受到了教育好孩子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作为现在的我们,做得真是远远不够。

 此次《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使我受益匪浅。通过此次宣传,我了解了法律出台的背景、家庭教育的内容、实施要求、九大方法为我以后教育孩子提供了切实的帮助和方向指引。

 现在,我就和大家谈一谈自己平时的想法和做法,和大家一起共勉。

 20XX 年 X 月,我满心欢喜的迎来了我的宝贝女儿,这是我人生第一次做妈妈。在没做妈妈之前,我就想,等以后我有了孩子,我一定要好好教育她!然而一句“好好教育”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我一直在努力的学习,看了好多育儿方面的书籍和专家讲座,再通过本次的学习,我意识到真正到了实处却不好落实。

 我对孩子习惯的培养非常重视,对此我总结了以下几点与大家共勉。

  一、培养孩子早睡早起的习惯。

 孩子每天早上七点准时起床,晚上九点准时睡觉。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早睡早起不但有益身体健康,对孩子以后的学习和工作都有好处。

 二、培养孩子遵守秩序的习惯。

 家长教会孩子从小遵守秩序很重要,比如排队啊之类的秩序,懂得什么是先来后到,孩子从小学会遵守,做懂文明的好孩子。

 三、培养孩子讲卫生的习惯。饭前便后洗手、睡前刷牙、饭后漱口、勤洗澡,这样的卫生习惯要养成,对健康生活才会有帮助。

 四、培养孩子爱分享的习惯。爱分享的孩子更懂得别人的感受,才能交到更多好朋友,让以后的人际关系更加顺畅。每次给孩子吃东西之前,我都会让孩子去给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分一分,让她懂得感恩,懂得孝敬父母,孝敬长辈。这样的孩子长大后会更有出息。每个父母都是爱孩子的,但是过度溺爱会害了孩子。

 五、培养孩子做简单家务的习惯。

 根据孩子的年龄,让孩子做简单的家务。很多人以为孩子只要好好读书就行,家务事情一律不让孩子管。这样也许培养出一个高学历的低能儿,也许培养出一个学习并不好的妈宝男、妈宝女等,对孩子一生的影响很不好。所以我很注重这一点,如我会让孩子自己洗衣服,帮妈妈扫扫地,墩墩地,刷刷碗,捏饺子的时候帮忙擀皮等。这样的果活动,既提高了孩子的自身生活自理能力,也让孩子体会到了妈妈的辛苦,让她懂得了感恩。适时的夸奖,鼓励,让孩子信心满满。家长要根据不同年龄段孩子的具体情况,培养孩子做家务的习惯,这对孩子学会独立自主很有好处。

  我还教育我的女儿要懂得并努力去做到以下几点:

 一、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我主要从孩子自己吃饭,自己穿衣穿鞋,自己入厕,自己刷牙洗脸,洗屁屁,洗脚,自己叠衣服,叠被子等方面进行教育。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这件事听起来简单,做起来很难,尤其需要每位家长的配合,团结一致,有共同的教育方针。

 一般孩子 3 岁就上幼儿园了,有些孩子 3 岁就能够自己如厕了,有的孩子到了 5 岁还不会。早点把孩子如厕这件事情训练好,孩子会更受老师的喜欢和小朋友的尊敬和欢迎。因为幼儿园的孩子那么多,老师很难都照顾到。孩子早点学会如厕,也相应地减少了老师的负担,老师当然会更开心、更喜欢这个孩子,会经常表扬孩子,这又会增强孩子的自信心。孩子两岁半的时候,我就锻炼孩子自己入厕了,给她买了一个小马桶,半夜上厕所自己坐到马桶上,还锻炼孩子自己穿脱衣服,自己提裤子等,与此同时让她知道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道理。

 再比如自己吃饭,专心吃饭 。在孩子第一次坐上餐桌吃饭的时候,我就有意识的告诉她,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要自己吃饭,而不是让家长喂饭。最开始孩子吃的不是很好,她可能会把饭弄得到处都是,衣服很快就脏了,但我一直认为衣服脏了可以洗,但对孩子能力的培养一刻也不能忽视。从孩子能自主吃饭开始,我就教育孩子吃饭的时候就专心吃饭,不能一边吃饭一边看电视、玩玩具等,我们家长也要为孩子做榜样,在吃饭的时候自己也要放下手机,陪孩子专心吃饭。孩子专心吃饭的习惯,有助于提高孩子专注力,专注力强不强,对以后的学习和工作影响很大。直到今天,

 孩子已经掌握了以上这些基本的生活技能,基本能做到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在我看来还是非常棒的。

 二、哭闹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从三岁开始,就得让孩子明白,哭闹不能解决问题的办法。很多孩子在自己想做的事情被拒绝的时候就开始大哭大闹,很多家长一听哭声,就立刻满足孩子的一切要求。这是非常错误的做法。家长要有原则,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不该做的事情,即使是哭,家长也绝对不能妥协。

 三、做一个懂礼貌,有教养的好孩子。

  每个人都喜欢有教养懂礼貌的孩子。如果一个小孩儿见了老师长辈问好,跟大人说话有问有答很有礼貌、能在饭桌前安安静静坐着把饭吃好再自己把盘子收了、不争不抢,还给别人夹菜,照顾别人,坐电梯会在一侧等里面的人出来再进去,大人之间说话不插嘴,去别人家不能带走别人家的东西,不和别人要东西.....大人就会有点儿惊喜地觉得这个小孩儿很成熟很有礼貌很招人喜欢。

 然而,作为家长,我们需要做的有很多。

  一、以身作则,树立榜样。

 当你吃饭看手机时,孩子也想看;当你开的电视吃饭时,孩子也跟着看;当你见了熟人问好时,孩子也会主动问好……俗话说:家长就是孩子的一面镜子。我们当家长的一定要以身作则,为孩子树立好的榜样。

 二、手放开一些,大胆些。

  在孩子想自己动手的时候,一定要给她动手的机会,只有尝试过失败过,才能成长。记女儿一岁的时候,很想自己拿筷子,奶奶说:不要让她拿快筷子,危险,别扎了眼睛。但是我认为这样的做法不是很好,的确筷子对于孩子来说的却危险,我们可以给她讲明白用筷子时需要注意的事项,比如拿筷子时不能瞎跑,容易受伤等。而不能限制她学习的欲望,所以每次吃饭,我都会让她自己用筷子。然而女儿一岁半的时候就已经把筷子用的很好了。

 三、不断学习,和孩子共同进步。

 时代在发展,教育在进步,作为家长的我们,要不断的学习,提高自己,转变传统观念,做一个新型家长。

 3-6 岁是孩子性格习惯养成的关键时期,家长们不要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幼儿园,真正培养孩子行为习惯的好地方是家庭,家长一定要以身作则,发挥父母榜样的力量。希望我们的孩子都能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第 二 篇 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作为既是教师又是家长的我,感受良多。对孩子来说,家庭教育跟学校教育一样重要,甚至决定着他们的成长,影响终生。《大学》中说“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就是要学会做人,有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这是孩子将来的立身之本,是孩子将来一切发展的根本,更是决定着孩子将来的发展高度。而要做好这一切,就一定要把孩子当成一个独立的人,充分尊重孩子,理解孩子。

 家庭是人生第一个课堂,家长是孩子第一任老师,家庭和家长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近年来,随着中国社会转型速度加快,家庭教育暴露出一系列突出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具有重大意义,法律明确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颁布家庭教育促进法,可见我们国家对未来、对家庭、对未成年人的关心已经上升到一个法律层面,家庭教育也不单纯的只是家庭的责任或者是父母的责任,这是全社会的责任,关系到民族的发展问题以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问题。所以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应该适应当下的社会发展。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是带有中国特色的一部法律,更多注重的是去解决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如何引导的问题。同时教育未成年人在一定程度上关系社会发展稳定,关系国家未来建设者的培养。国家有权利、有义务帮助父母教育好孩子。

 “少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性格决定命运,积行成习、积习成性、积性成命。在家庭教育上,对于未成年人来说,父母的陪伴其实是很重要,父母应该要多想一点方式或者方法对小孩子进行加强教育。关键是父母一定要以身作则,做好示范榜样,另一方面就是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未成年人遇到问题的时候,可以对父母进行相应的训诫,法律也规定了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出台相应的政策,这对国家未来的发展能起到很大的作用。

 第 三 篇 梁启超的《少年中国说》,明确少年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与未来。新中国成立后更是一直致力于未成年人的培养和保护,特别是在 2021 年我国针对未成年人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教育部出台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在 2021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刑法也修改了刑事责任年龄,将追究刑事责任年龄下调至十二周岁;2021 年 6 月 1 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开始实施,在火热的夏天,国家出台双减政策,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2021 年 10 月 23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新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所以我认为 2021 年为“少年法制年”。国家出台一系列的政策、法律法规,体现了国家、党对未成年人的关心和照顾,而近日出台的《家庭教育促进法》更是将家事上升为国事。所以做合格父母,不仅是家事,更是国事!

 我国每年都会出现一些大学生暴力犯罪案件,这些犯罪案件是一件比一件突破人们的认知及道德底线,深深刺痛社会大众的神经,我们的媒体、社会也会反问我们的学校教育和我们的家庭教育为什么会培养一个个魔鬼似的杀手,比如近年来的北大才子吴谢宇弑母案。今天我们的《家庭教育促进法》在法律层面给出了答案,那就是品德教育的缺失,我们只关注孩子的成绩,却忽视了对孩子品德的培养及人格的塑造。因此《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父母及其他监护人是家庭教育的责任主体,明确家庭教育最重要的是品德教育。

 《家庭教育促进法》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

 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同时,在家庭教育内容的规定中,与“德智体美劳”为主要方面的学校教育相区别,突出“以德为先”,强调教育未成年人爱党、爱国、爱人民、爱集体、爱社会主义,培养家国情怀;教育未成年人崇德向善,培养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意识和法治意识等。

 我相信,随着家庭教育的全面提升,我们以后不会再有“马加爵”“吴谢宇”,更多的是那一张张充满青春与活力的笑脸,更多的是那些能积极面对人生困难与挑战的少年!

 第 四 篇 家庭教育是在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基础上培养青少年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青少年教育的第一课堂,对促进青少年培养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家、爱社会的正确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该法高屋建瓴,对国民的家庭教育观进行引导,细致入微。国家对家庭的关心、关怀与指导,深入人心,无处不在,对家庭教育予以引导和支持,有助于塑造更加契合未来社会主义发展的接班人。

 通过学习,我们认识到家庭教育最根本的是父母对孩子的陪伴,以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言传身教,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感染孩子、支持孩子、培养孩子;从小为孩子树立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理念,摒弃唯分数、唯成绩、唯标准的不良认知,做到身心健康、自主学习、正向发展;从小培育家国观念,有国才有家,家是最小国,将当下的美好

 生活置于中华民族五千年历史长河中去理解其来之不易,以历史观、大局观正确认识党在其中的引领作用,认识到党对于国的发展、家的兴旺的重要作用,以教育孩子从小爱党、爱国、爱家。

 然而,制度是塑造人的重要工具。青少年的成人、成才也离不开国家教育制度的健全、健康发展。当下,以分数为标准的过早的分流与淘汰机制已然不适宜国家所倡导的正确教育观和人才培养需求。小升初、中考、高考,在孩子心智尚未成熟,便强加给孩子过早分流,难免增加家庭焦虑,给家庭增加无尽的负担。淘汰机制如何设立,家庭努力就会趋向何方。以分数为标准,家庭资源便投向能增加孩子分数的方向。结果是善于考高分的孩子,而并非全面发展的人才。家庭教育需要国家的正确引导。如果教育制度本质不改变,投入再多治标,又岂不是南辕北辙? 第 五 篇 2021 年 10 月 23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家庭教育促进法》,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革新和重建教育生态,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协调联动的鲜明导向,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

 《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有其独特的时代背景。值此全党、全国人民迈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之际,站在“两个一百年”的时间交汇点和战略新起点上,******和中央统筹全局、强化顶层设计,把教育事业放在了新的、更重要的历史定位。从这个意义上讲,《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与中共中央、国务院此前对互联网行业的重拳整顿、调整计划生育放开三胎政策、

 对娱乐传媒行业的加强监管、强力推出“双减”政策等一系列重大举措,是一以贯之、通盘考虑的,总体目标就是以人为...

篇五:家庭教育促进法学生心得体会700字

篇 有一首歌叫《常回家看看》,当这样感人至深的歌曲还没有唤醒人心的时候,“常回家看看”后来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现在有不少的“问题孩子”出现,成了一个影响家庭和社会的大问题,所以又有了一部法律相应而生。今天,我来谈谈我学后的一些心得体会。

 2021 年 10 月 23 日,我国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这部法律是为了发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和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而制定的法律。

 我读完这部法律,禁不住热泪盈眶。泪水里既有对党和国家心系人民的感激之情,又有对党和国家把人民的事情做的如此之细的赞叹,更有了宣扬这部法大力的决心,我想通过大力的宣扬,引导全社会都来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从而让更多的家庭更加幸福,让社会更加的和谐。

 在《大学》里有这样一句话:君子不出家,而成教于国。意思就是说君子不出家门,也能把好的德风教化推广到全国。乃言君子教人以孝、悌、慈,亦可成敦厚之风,而成教于国矣。也正是因为如此,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我国特别非常注重家风家训的传承,像我们耳熟能详的《钱氏家训》、《朱子家训》、《曾国

 藩家训》......打开百度,我们可以看到历朝历代长盛不衰的家族都有自己的优秀的家训家风,也正是这些优秀的家训家风才成就这些家族长盛不衰。究其根源,这些家族都是非常注重家庭、家风、家训的家族,也正是因为他们注重家庭、家风和家训,所以他们才有了百年兴盛。由此可见,家庭的教育,家风的培养,家训的传承是如此的重要!

 北大中文系钱理群教授曾经说过这样一段话:“我们的一些大学,包括北京大学,正在培养一些‘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他们高智商,世俗,老道,善于表演,懂得配合,更善于利用体制达到自己的目的。这种人一旦掌握权力,比一般的贪官污吏危害更大。” 钱理群教授一席话道出了他对国家建设人才的担心,我看到的还有这些人不仅仅是会对社会带来负面影响,‘这些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他们对家庭的幸福所起的作用也不会很大。钱理群教授的这句话还令我反思到:是谁造成了这一结果?这一结果的产生,既是社会教育的结果,也是学校教育的结果,更是家庭教育的结果,因为,家庭教育是一切教育的根源。

 我国现在从小学生到大学生为何有那么多‘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扪心自问,这种现象的产生难道不是忽略家风的培养,家训的传承的结果吗?难道不是家庭教育缺失的结果吗?试问今天的家庭,我们在用物资喂养孩子的同时,又有多少家庭在培养孩子的家国情怀、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意识方面,在吃苦耐劳的优秀品格和热爱劳动的良好习惯的方面进行了引导和关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四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这个规定不仅明确了父母的职责,也说明父母在孩子成长上确实担负着决定性的作用。所以,每一个做父母的都应该认识到职责,担负起自己的责任!

 不仅仅在孩子的价值观的养成上我们有一些家长缺乏一些必要的引导,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爸爸的缺位也是一个普遍现象。现在社会上存在着“守寡式育儿”,“丧偶式育儿”的现象,这种现象的存在也是当今家庭教育出现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这一现象也引起了党和国家的重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有这样的两个内容:“(一)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二)共同参与,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 。这两个内容的规定,充分显示出我们的党和国家有真知灼见,看到了问题的存在。在此,我衷心希望每一个缺位的爸爸能够在读到这个法律条文的时候能够引以为戒,在家庭教育上回归自己的本位,因为,任何事业的成功都无法弥补育子的失败,即便是没有国家的这种硬性的规定,爸爸们也应该担负起自己应该担负的这个责任,试想一下,我们做父母的在外面打拼的再艰难困苦,如果没有培养出接续发展的孩子,我们的家族如何可持续发展!我们的国家如何可持续发展!

 在家庭教育的落实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规定,

 上至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下至群团组织、社会组织都有各自不同的明确的分工,这让每个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无论是家庭、社会,还是国家都在家庭教育的发展中起到了全方位的促进作用。我作为社会中的一员,我有责任担负起这一历史使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落地,为增进更多家庭的幸福与社会的和谐而贡献我的力量。党培养了我,我就应该发扬“老黄牛精神” ,在甘做人民的孺子牛中实现我的价值。

 在此,我也呼吁更多的父母停下奔跑的脚步来思考一下: 在家庭中,我们除了要注重事业的打拼,物资与名誉的追求外,对于和谐幸福的家庭的建设,对于家族和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我们是否也应该沉下心来做些什么了吧!

  第二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于 2021 年 10 月 23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并将于 2022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实行。在本法中明确了父母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和法律责任,尤其是家庭教育的九种方法和六项内容更是直观具体,可供渴望成为合格家长的父母学习品味。

 做一个家长并不难,当有了孩子后,就很自然地升级成了爸爸、妈妈,

 变成了家长。现在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我们会在孩子身体、生理方面投入大量的精力,让孩子出生更顺利一点,营养更丰富一点,长得更健康一点。但是除了这种生理、身体方面的养育之外,在道德品质、心理素质、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也同样重要。

 我是一位母亲,闺女今年 13 岁,有一次带她出门,在路上遇到了一位挚友,我满心欢喜想让孩子和阿姨打招呼,可是女儿却调头不语。当时我非常生气,真想当众训斥孩子:“你这孩子怎么这么没礼貌?连问好都不会,我平时是怎么教你的,真没出息!”但我并没有这样做,如果这样做了,孩子的自尊心会受到很大损伤,觉得无地自容,自卑感会油然而生。我摸摸孩子的头,顺势转向挚友,并且给孩子台阶下:“我孩子有点不好意思,慢慢就好了,她平时也挺有礼貌的。”结果是孩子知道错了,回到家就和我谈了:“妈妈,这次没做好,您都没有批评我,下次一定做好,以后不会再让爸妈失望的。”果不其然,在以后的日子里闺女变得礼貌懂事,落落大方。

 孩子从一出生, 家长就要面临陪伴孩子长大,教育孩子成人,当上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而且是陪伴最长的老师。

 孩子个性的形成在更大程度上受家庭方面的影响,在对部分问题孩子的考查中发现,有问题的孩子往往存在某种个性缺陷。个性缺陷的形成往往是在上学之前,是在家中形成的。父母成天打麻将,玩游戏,很难教育出静下心来读书的孩子,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

 作为父母,匆忙上岗的多,做好准备的很少,合格的更少。伴随着孩

 子的成长,父母也是在学习中逐步成长起来的。当孩子出现问题的时候,也就意味着家长自己是不合格的。想想看,家长平时的工作重心是培养孩子的好习惯,还是纠正不良习惯呢?现在有很多家长的主要精力是用在与孩子的不良习惯做斗争上。因为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家长给了孩子许多不良的影响,使得孩子走了许多的弯路,而任何弯路都会影响孩子的顺利成长,都会在孩子的心灵中留下一些痕迹。所以说,家长也要不断的学习,不断地历练,努力跟上孩子成长的脚步,孩子成长就会少走一些弯路。

 优秀的孩子是积极乐观向上的,优秀的孩子背后必然有优秀的家长,浑身都充满了正能量,他们尊师重道,与老师的交流也一定是很愉快的。优秀的家长非常关注对孩子的培养,非常支持老师对学生的教育。如果孩子出现问题,也是愉快的沟通。曾有这样一位家长,气势汹汹的跑到一个班主任的面前,当场用手指着班主任就说:“你是怎么搞的?我家孩子怎么到了你的班级,成绩就下降的这么厉害?你还要不要当班主任了!”对于这种情况老师没有发火,而是等家长把所有的情绪发泄完之后,心平气和的与家长沟通,综合分析产生的问题,再帮孩子具体分析原因,找到提高学习的方法和对策。等家长情绪慢慢恢复正常,对于老师说的话也开始有所反思,认识到孩子对于换老师比其他孩子反应更大,适应时间更长。为了孩子更快适应变化,家长和老师都有责任帮助孩子,进行心理辅导,听听孩子内心的想法,找到最好的方法使孩子尽快提高成绩。所以当孩子出现问题的时候,家长要做的就是积极配合学校,积极配合老师,努力提升自己的素质,多阅

 读。期末时,孩子成绩大幅度提高。家长为自己的鲁莽自责,为老师的作为满意。

 其实,每一个优秀孩子的背后都有一个优秀的家长。每一个优秀家长都是和孩子一起学习,共同成长的。家庭教育是一门科学,不是无师自通的。家庭教育的成功与失败和家长个人的社会地位,经济水平、文化修养虽有关系,但是并不是说自身成功的家长就一定能培养出成功的孩子。

 《家庭教育促进法》为我们家长指明了方向,是我们家长教育孩子的一盏明灯!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让我们共同学习、共同成长吧!

 第三篇 2021 年 10 月 23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家庭教育促进法》,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革新和重建教育生态,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协调联动的鲜明导向,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

  《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有其独特的时代背景。值此全党、全国人民迈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之际,站在“两个一百年”的时间交汇点和战略新起点上,***

 ***和中央统筹全局、强化顶层设计,把教育事业放在了新的、更重要的历史定位。从这个意义上讲,《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与中共中央、国务院此前对互联网行业的重拳整顿、调整计划生育放开三胎政策、对娱乐传媒行业的加强监管、强力推出“双减”政策等一系列重大举措,是一以贯之、通盘考虑的,总体目标就是以人为本、育人强国。

 通过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我进一步感受到家庭教育的神圣使命,身为家长的责任重大、新时代育儿须理念革新。重任在肩,感慨良深:

 第一,“家事”就是“国事”。传统的观念认为家庭教育是家事,但《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审议通过,让这件“家事”上升为重要的“国事”。家长们首先要革新理念,明确家庭教育需要国家指导、学校引领。其次要努力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身教重于言教,将教育渗透到日常生活的细节。国家法律法规的指导,意味着家长对子女的教育必须受到引领和约束,只有加强学习、配合上级政策(例如升学政策、分班政策、就业政策)和学校管理,才能做好一名合格的家长。

 第二,“家长”也是“老师”。传统的观点认为,教育,纯粹是学校和老师的事。家长把孩子送到学校交给老师,就可以甩一甩衣袖万事大吉了。多年来,这种观念,在寄宿制学校家长、幼儿园家长群体中尤其突出。事实上,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某种意义上讲,也是

 最重要的老师。《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更加凸显了这一点。不要只想着“学校给了孩子什么”,还要首先想一想“我影响了孩子什么”。

 第三,也是极易被忽视的一点是:“双减”绝不意味着“躺平”。2021年是“双减”元年,“减负”“加强五项管理”“开展课后服务”“强化考试管理”……一系列新政策的出台,势必对中国教育体制改革产生历史性的影响。然而不少家长把“减负”理解为了“躺平”,在家庭教育环节,面对大把的时间而无所适从,对孩子的管理有所放任。事实上,“减负”的目的是“提质”,这是一枚硬币的双面。

  第四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已于 2021 年 10 月 23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并于 2022 年 1月 1 日起正式实行。在本法中明确了父母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和法律责任;尤其是家庭教育的九种方法和六项内容更是直观具体,可供渴望成为合格家长的父母学习品味。

 其实,每一个家长都渴望成为合格、成功的家长,每一个成功人的背后都有一个成功家长、合格的家长。随着孩子一天天长大、每一个家长都应该和孩子一起学习,共同成长;学习家庭教育的新理念、新知识、新方法。家庭教育是一门科学,不是无师自通的。家庭教育的成功与失败和家长个人的社会地位,经济水平、文化修养虽有关系,但是并不是说自身成功的家长就一定能培养出成功的孩子。

 做一个家长并不难,当他(她)有了孩子后,就很自然地成了爸爸、妈妈,他(她)就变成了家长。现在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我们都会在孩子身体、生理方面投入大量的精力,让孩子出生更顺利一点,营养更丰富一点,长得更健康一点。但是除了这种生理、身体方面的养育之外,在道德品质、心理素质、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也同样重要。

 我们知道,孩子从一出生,首先面临的教育者是家长,上了学校才是老师。从孩子成长的过程来看,家庭的教育是基础性的,因为孩子个性的形成在更大程度上受着家庭方面的影响。

 在对部分问题孩子的考查中发现,有问题的孩子往往存在某种个性缺陷。个性缺陷的形成往往是在上学之前,是在家中形成的。也就是说家长的行为、家长教育的态度直接影响着孩子个性的形成,而个性是...

篇六:家庭教育促进法学生心得体会700字

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 (四篇)

  篇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3 日通过,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 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幸福安宁, 也关乎国家发展、 民族进步、 社会稳定。

 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制定实施, 是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的法治体现, 也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法治保障。

 这部法律通过制度设计采取一系列措施, 实现家庭教育由以家规、 家训、 家书为载体的传统模式, 向以法治为引领和驱动、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的新模式迭代升级, 将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 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

 法律明确了家庭教育的概念, 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

 同时规定了家庭教育工作机制、 国家支持家庭教育的举措、 学校等社会力量对家庭教育的协同任务等。

 为贯彻落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

 训负担的“双减” 要求, 法律也作出规范。

 要改变家庭只是学生课堂的延伸、家长只是学校老师助理的状况, 彰显家庭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将家庭教育从学校教育的附庸地位解放出来, 真正实现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

 根据这部法律,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 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 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用正确思想、 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 品行和习惯; 应当与中小学校、 幼儿园、 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社区密切配合, 积极参加其提供的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 共同促 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 休息、 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 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 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法律规定, 各级人民政府指导家庭教育工作, 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 组织、 协调、 指导、 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家庭教育工作。

 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

 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 支持和服务。

 同时, 该法律还呼应了“双减” 要求, 对加强监督管理方面作出规定。

 在将孩子从课后课外繁重的

 学业压力中带离之后, 如何促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归位将成为未来多方关注的重点。

 从表决通过的家庭教育促进法来看, 为呼应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双减” 要求, 法律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管理, 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 并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 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

 而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则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 休息、 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 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 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实际上目前学生面临的学业负担问题, 在一定程度上是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相互影响的结果。

 家长需要更加理性地去看待学生, 特别是自己孩子的学业负担和成长发展问题。

 眼光需要更长远一些, 而不是只盯着短期的考学成绩和效果。

  篇二

 10 月 23 日,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家庭教育促进法》, 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

 但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转型速度加快, 家庭教育暴露出

 一系列突出问题, 有的父母生而不教; 有的父母不知道如何教孩子; 有的父母过度“鸡娃”,教而不当; 有的父母信奉“孩子不打不成才”“棒打出孝子”, 将殴打虐待作为家庭教育方式…… 《家庭教育促进法》 明确,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

 同时, 国家和社会将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 支持和服务。

 《家庭教育促进法》 明确, 公检法发现未成年人存在罪错行为,可责令家长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公安机关、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 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 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 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 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为呼应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双减” 要求, 《家庭教育促进法》 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管理, 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 并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 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

 而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则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 休息、 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 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 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实际上目前学生面临的学业负担问题, 在一定程度上是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相互影响的结果。

 家长需要更加理性地去看待学生, 特别是自己孩子的学业负担和成长发展问题。

 眼光需要更长远一些, 而不是只盯着短期的考学成绩和效果。

 《家庭教育促进法》 规定, 进一步要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 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营利性教育培训。

 同时, 将公民、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依法设立的家庭教育服务机构明确为“非营利性家庭教育服务机构”。

 从源头遏制家庭教育服务机构可能出现的乱象。

 而在三审稿中, 又增加了呼应“双减” 的相关内容,从家校协同的角度减轻未成年人课业负担。

 在紧抓未成年人减负之外, 对留守儿童, 困境儿童的关注也成为家庭教育促进法的一大亮点。《家庭教育促进法》 规定:

 “设区的市、县、 乡级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当地实际采取措施, 对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建档立卡, 提供生活帮扶、 创业就业支持等服务, 为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创造条件。”“教育行政部门、 妇女联合会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为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提供服务, 引导其积极关注未成年人身心

 健康状况、 加强亲情关爱。” 在社会、 政府为家庭教育提供支持时, 最需要获得帮助的就是留守儿童和流动儿童群体。“针对这类家庭, 我认为学校和社会能够做的最关键的, 就是为他们提供一些专业的支持和资助, 比如教授一些养育孩子的专业知识。” “家庭教育促进法目前刚刚表决通过, 未来的家庭教育发展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法律条文不能解决所有问题, 后续如何宣传、 运用法律, 如何用法律来引导家长, 都是需要关注的重点。

  篇三

 10 月 23 日,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家庭教育促进法》, 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

 古语有训:

 子不教, 父之过。

 这家是说, 孩子的家庭教育不到位,父母应承担一定的错过。

 这一传统的教育理念, 如今有了新的法律注释——《家庭教育促进法》。

 父母的家庭教育, 对孩子的影响永远都是无法低估:

 有些家长教育理念错误;有些家长养而不教;有些家长不知道如何教育孩子;有些家长不能给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总之, 重智轻德、 重知轻能、重养轻教的现象在生

 活中颇为常见。

 一些家长的家庭教育很不科学、很不规范, 起不到积极的护航作用, 令人遗憾。

 不能成为合格的父母, 谈何成功的家庭教育?所以, 最近几年,父母应持证“上岗” 的呼声不绝于耳。

 从 2018 年开始, 我们就开始酝酿家庭教育法规, 经过几次征集、 修改、 更正和完善, 2021 年 10 月 23 日,《家庭教育促进法》 终于走完了研究论证、 民意征集、 起草草案和审议通过的程序, 真正成为第一部关于家庭教育的法规。

 该法 将于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谁都想将孩子培养成于社会用的人才。

 可是, 父母不能完全把孩子的教与育推给学校, 自己也必须承担其相应的教育之责, 特别是在“育” 的层面, 父母应承担更多。《家庭教育促进法》 不仅规定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同时也表示, 政府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 支持和服务。

 《家庭教育促进法》 三审时, 删除了“拒不改正的, 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五日以下拘留。” 就是不想让公权力过多干预父母的家庭教育, 让家庭教育归位于家庭。

 从这一点也能看,这部法规的重点不是如何处罚“违规” 的家长, 而是强调社会和政府应提供帮扶、 支持, 让家长出色地完成家庭教育, 比如举办家长学校, 比如传授家教知识, 等等。事实上, 《家庭教育促进法》

 既有倡导性、 引领性规范, 也有强制性规范。

 如果家长在家庭教育中存在明显差错, 村(居)委会、 父母所在单位都有批评教育和督促的权力;倘若, 导致了严重的不良后果, 乃至未成年的孩子走上歧途, 公安机关、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也可以出门干预, 并对强制家庭教育指导的实施作出具体规定。

 家长在法规的引航下依法带娃, 实施积极的家庭教育, 配合学校,减轻课业, 合理安排孩子的学习、 休息、 娱乐、 锻炼的时间;预防他们沉迷网络, 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做好他们的榜样, 帮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价值观。

 这, 就是社会和民众对《家庭教育促进法》 的期待。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 家庭教育暴露出一些问题和短板。

 有的是父母或监护人未尽教育职责, 有的是父母或监护人不懂如何教育, 一些社会问题由此而生。

 民有所呼, 法有所应。

 从前期调研, 到进入立法规划, 再到今年的三次审议, 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诞生, 体现了顶层设计的重视, 更彰显出对民意的回应与关切。

 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了家庭、 国家和社会在促进家庭教育方面扮演的角色, 引导父母和监护人了解家庭教育是什么、

 怎么做, 最终目标是促进各方合力推动家庭教育发展。

 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了家庭教育的概念、 要求和方式方法, 并为家庭教育划定底线标准, 立法对家庭教育进行规范、 指导和监督。“道德品质、 身体素质、 生活技能、 文化修养、 行为习惯等”, 这些方面家庭教育都得管起来。

 怎么管, 可以协商和学习, 但如果拒绝、 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甚至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 将视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 并可以责令他们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时下教育领域最受人关注的“双减”, 也在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得到体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管理”“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 休息、 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 ……这给家庭教育提出更高要求:

 不仅要依法带娃, 还得科学带娃, 树立理性的成才观,将其身心健康、 人格健全放在家庭教育的首位。

 当然, 父母和监护人并不是孤军奋战。

 在一个个家庭背后, 还有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 支持和服务。

 在草案二审阶段,“家庭教育法” 更名为“家庭教育促进法”, 两字之差, 背后的导向不言而喻——家庭教育促进法旨在构建“家庭责任、 国家支持、 社会协同”的家庭教育服务体系, 在全社会形成重视家庭教育的良好氛围, 促

 进家庭教育不断发展。

 近年来,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体系不断完善, 家庭教育促进法也是其中的有机组成和有益补充。

 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 为促进家庭教育立法是个良好开端, 后续还得做好贯彻、 落实和执行工作。

 只有这样, 我们才能不断提升家庭教育能力, 更好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篇四

 10 月 23 日,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家庭教育促进法》, 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

 监护缺失、 家庭教育缺位导致部分农村留守未成年人受到伤害的极端事件屡有发生; 不少家长存在“重智轻德”“重学校教育、 轻家庭教育” 的倾向, 一些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生而不养、 养而不教、 教而不当……种种家庭教育问题近年来日益凸显, 影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甚至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这引起了立法机关的高度重视。

 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法, 就是重视家庭、 家长在未成人成长中的独特作用, 积极回应这些社会普遍关切的问题,

 着力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进家庭教育工作, 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更加充足、 有力的法治保障。

 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将家庭教育定义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培育、 引导和影响, 而不是宽泛地扩大为家庭成员相互之间的影响。

 家庭教育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家庭教育是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教育, 家庭教育促进法精准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采取了狭义的概念, 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实施的道德品质、 身体素质、 生活技能、 文化修养、 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 引导和影响。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家庭教育中应承担怎样的责任呢? 法律对此作出明确规定。

 父母的监护责任主要是要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 与中小学校、 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社区密切配合, 积极参加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 父母分居或者离异, 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 依法委托他人照护未成年人, 应当定期了解未成年人学习、 生活情况和心理状况, 与被委托人共同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学校和家庭配合是做好家庭教育的关键, 法...

篇七:家庭教育促进法学生心得体会700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一

 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作为家长感受良多,对于孩子来说,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一样重要,决定着他们的未来成长,影响终生。只有有了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才是孩子将来一切发展的根本。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个课堂,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和家长在孩子的健康成长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具有重大的意义,法律明确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颁布家庭教育促进法,可见我们国家对未来,对家庭,对未成年人的关心已经上升到法律层面,这是全社会的责任,关系到民族的发展以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问题。

 “少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性格决定命运,积性成习,积习成性,积性成命,在家庭教育上,父母的陪伴很重要,父母一定要以身作则,做好示范的榜样,对孩子加强教育,引导一个正确的方向,才有利于孩子今后的成长。

 作为家长,除了要重视孩子的家庭教育,还要积极配合学校的教育理念和方法,家校共育,是教育孩子的最好方法,才能将我们的孩子培

 养的更优秀。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二

 通过学习我更明白了:在学校教育方面必须有家庭配合教师的努力才不会大打折扣,一个孩子的成长过程,离不开学校教育,但学校教育没有家长的支持,也难以成功。因此,学校和家庭是一对不可分离的教育者。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老师和家长需互相配合。父母的养育滋养了孩子的心灵,老师的教育发展了孩子的学识。只有父母相信老师,与老师互相配合才能让孩子成才。

 其次家庭方面要时刻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不能让成绩成为亲子关系的试金石,平常不关注孩子学习,成绩差了就大发雷霆,这样会影响孩子身心健康,平常要注重亲子沟通和陪伴,成绩高低很正常,不能因为一次成绩否决孩子,而要多些鼓励。

 另外,教育孩子,也是父母自我成长的过程,要多学习不能放弃与孩子一起成长、一起进步。世上没有完美的父母,但我们可以做努力向上的父母。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三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作为两个孩子的父亲,必须学好法、用好法。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下面我结合法律原文: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尊重其参与相关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等相关内容说一下我的学习感悟:

 (一)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不由得想起了“留守儿童”可怜的孩子们,现在就业机会多,生活好了,如果不是必须,还是建议父母亲自带娃,促进亲子关系融洽。

 (二)共同参与,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父母各自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古语有曰:“严父慈母”,不无道理。

 (三)相机而教,寓教于日常生活之中。孩子的教育从细微处、小事做起,并不一定整天讲大道理做开天辟地的事。

 (四)潜移默化,言传与身教相结合。言传甚至重于身教,父母自己做好表率,孩子基本差不了。

 (五)严慈相济,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并重。“做事”严格要求,“论情”给予关爱。

 (六)尊重差异,根据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科学引导。天生我材必有用,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的长处,孩子成长过程中扬长补短。

 (七)平等交流,予以尊重、理解和鼓励。与孩子交朋友,平等对话,学会倾听,听孩子说自己的心里话。

 (八)相互促进,父母与子女共同成长。“成人达己”,孩子成长进步的同时父母也在一同成长。

 (九)其他有益于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方式方法。鼓励引导孩子多参加劳动及社会实践活动,乐于助人等。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国家法律健全,人民生活美好,祝愿伟大祖国繁荣昌盛!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四

 “子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这一句古语就能看出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是地位相当的,甚至要排在学校教育的前面。最近几年比较流行的一个词叫“原生家庭” 。一个人的性格、行为习惯、个人素养、为人处世等等很多方面都会受到原生家庭的影响。特别是一个人的道德品质方面受到家庭环境的影响尤为严重。

 我们经常会说:“要成才,先成人”。而家庭教育的更重要的意义就是教育我们的子女能不能成人。一个人的修为、品德、人格、价值观这些内在的素质都更多是来自于家庭的教育和熏陶。

 《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也正是指出了这一点,前三条明确说明: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国家专门立法为家庭教育做保障,我们每个父母应该立志为家庭教育做功课。

 像我们这一代年轻的父母,80 后、90 后,甚至有 00 后都是初为父母,没有什么教育孩子的经验。一边要努力工作,赚钱养家,不至于

 被社会淘汰。一边还要拿出精力来培养和教育孩子,可以说是手忙脚乱,疲惫不堪。国家刚刚颁布的《家庭教育促进法》在恰当的时机给我们提供了支持和指导。

 《家庭教育促进法》从国家的角度给予了家庭教育更多的支持,从社会角度给予了家庭教育更多的关注。也给我们年轻的家长指明了方向,给了我们更多的信心。

 作为两个孩子的父亲,我觉得家庭教育既是一种教育也是一种学习。我们要一边学习成长,一边教育我们的孩子。用我们自己的努力和进步去感染和熏陶孩子。君子以厚德载物,先德再立志。自己做一个爱国家、爱家庭、爱他人、爱自己的人,教育出来的孩子也必定是一个优秀的人。家庭教育任重而道远,一边学习,一边进步。国家和社会已经给予了支持和重视,每一个家长更应该重视和行动起来。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五

 家庭教育促进法展现了国家对于家庭教育的高度重视,必将更加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大学》中讲:大学之道,在明明德。说的就是人做

 任何事情首先要注重德行。培养孩子也是如此。法律中也明确家庭教育要以德育为根本理念,从这个角度上,我们的家庭教育也要随之改变。

 1.要培养孩子的目标和方向。做事如果没有目标和方向,肯定会做的一团糟。没有方向的教育就会迷失方向。所以在做任何事情的时候我都会去引导孩子,而不是一味的要求和强迫,每一个生命都是一个独立的意识形态,要激发他们的潜力才是他们成长的方向。

 2.家长好榜样孩子才有好教育。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很多事情需要以身作则,孩子才会跟着学习,只跟孩子讲道理是起不到教育的作用。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良好的家庭教育对于孩子人格的形成以及终身教育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每一个优秀的孩子的背后都有着一个优秀的家庭。每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都不能是依托于学校和老师,家长有着不可或缺的责任和义务。

 通过学习,我深深感到作为家长责任之重大,伴随着法律的发布,一定会给孩子们带来学习的新气象。让我们共同努力,与时俱进,让孩子健康快乐成长,强国利学。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通过和施行,体现了国家对家庭教育的重视程度,从立法层面开始把家庭教育放在了未成年人教育、成长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位置,对家庭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指导。

 通过对《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学习,思想上受到了很大的冲击,“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个课堂,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这句我们经常挂在嘴边的话语,已经通过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家长要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家庭文化的培育、家庭关系的构建、家庭教育的开展对我们每一位家长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树立正确的观念、开展针对性的学习、掌握科学的方法积极配合学校、社区和其他相关部门及社会组织履行家庭教育的职责和义务,尊重未成年人的个人意愿和权利,认可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全面发展,共同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七

 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家庭教育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家长是孩子的终身老师,家长的教育观念与教育行为对孩子的成长和发展十分重要。这是我们家长都明白的道理,作为家长的我们,时时刻刻都都在想着如何教育好孩子而绞尽脑汁。虽然方式各不相同,但目标是一致的。在此我谈一些粗浅的认识,与大家交流一下。

 我们要鼓励孩子,如果孩子比较内向胆小,遇事我们就以鼓励为主,多提醒肯定孩子的优点,让孩子知道“我能行,我可以!”就算遇到特别困难的事情,也要孩子试一下,成功了最好,没成功也要告诉孩子并不是每件事情都能成功,只要自己努力了就行。让孩子有信心。

 我的孩子的一点一滴进步我都能看到,并给予肯定与鼓励,我时常会对孩子说:“加油,你真棒”!不管多忙,都要抽些时间来与孩子沟通,互相交流,做好现在孩子最忠实的听众。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八

 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后,对养育孩子的责任有了更具体的认识。国家的人才培养基地,最初是家庭。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怎样做好这个老师角色,通过学习,有以下几点心得:

 一、育儿先育己,父母不是天生合格的教育者,需要保持终身学习的心态,尽可能掌握相关的科学育儿方法。在孩子的成长路上,做好引路人的角色。用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去引导孩子,鼓励孩子积极实现自我价值,为国家和社会的建设作出贡献。

 二、跟孩子建立良好的情感“纽带”,需要父母和孩子有高质量的相处时光。孩子能够从心底里信任父母,才能顺从父母的教导。对孩子的事情表现出强烈的兴趣,在这一过程中,父母多用耳朵听,少用嘴,用彼此的相爱、尊重、信任、赞美和关心建立“纽带”,在亲子感情渐渐加深的时候,父母对孩子的教导才能水到渠成。

 三、丰富孩子的课余时光,配合“双减”政策,让孩子的学习实现高质量,更全面地开展。在课余时间,带着孩子完成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参与家庭事务分工,一起做菜做饭,让孩子习惯参与到家庭中,从而对家庭产生责任感和归属感。有责任感的孩子,能克服成长中的困难,能抵抗生活中的各种诱惑,自律地合理安排自己的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在开拓视野,接触社会,培养兴趣特长的时候,

 意志更坚定。

 四、加强孩子对国家历史的认识。多跟孩子讲述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家庭的家族历史,让孩子有民族传承的使命感。培养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共同构建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为孩子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而努力。

 以上是我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收获总结,希望在不断地学习,反思中更好地掌握国家教育方法。

篇八:家庭教育促进法学生心得体会700字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3 日通过,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个人认为这是中国教育的大事,好事,喜事。

 结合两个现象谈体会。

 1,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

 现象 1,村小变优质小学。

 XXXX 某村小,由于家长素质高,把这所学校考成了优质小学。还是以前的教室,还是以前的教师,学校还是以前的管理,唯一变化的是生源。以前的生源是本地村民子女为主,现在是新市民子女为主。黄埔近几年流入的人才素质高,他们的家庭教育水平也高,这样的家庭多了,教育质量自然高。

 这种现象说明家庭教育才是差异教育的主阵地。也能说明根本就没有所谓的学区房,其实最好的教育资源就是家长本人。学校的家长整体素质高,这所学校就成为了学区房。

 教育的最大特点就是因材施教,家长最了解自己的孩子,家长是最优

 质的教育资源,家庭提供的教育是最优质的教育。学校教育,一个班四五十人,想让学校提供最适合自己孩子的教育方案 ,真的很不现实,学校只能提供共性教育。差异化的个性教育主要靠家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二章家庭责任,第十四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2,兴趣是最好的老师。

 现象 2,高中毕业生不知道自己的兴趣爱好。

 高考填报志愿时,有学生问:某某专业好不好?我的回答是,只要是国家开设的专业都是好专业,行行出状元 ,你要选择适合你的。学生又问:那怎么样的才是适合我的?我答:你喜欢的,你感兴趣的就是适合你的,因为未来你的职业会与你的大学专业高度结合,如果你读了一个你很喜欢的专业,你就可以一辈子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工作就是享受。学生说:我不知道我喜欢什么。我答:放假时,你花时间最多的领域就是你的爱好领域。比如你的老师我,寒暑假会做一些数学竞赛题目,会看一些金融经济类的书,会看一些足球比赛,这些就是我的爱好,这些就是我的内心需求,没有人逼你,你也会做的事,就是爱好。学生说:从小学到高三毕业,我根本就没有业余时间,或者说我的业余时间全部用来学习考试科目了。我说:那你哪个科目学习时间

 最多?你最喜欢哪个科目?答:没有喜欢的科目,哪个科目差,学习该科目时间就多。我说:那我真的不知道你喜欢什么,可能你也真的不知道你喜欢什么。很遗憾出现了这种现象,应试教育把你快乐的童年给剥夺了。我从小就知道我喜欢什么,高考填报志愿我就报数学,工作我就选择数学领域,一辈子我都会做数学,因为我喜欢。

 剥夺学生的业余时间,让学生不能正确认识自我 ,不能发现自己的兴趣与特长,我觉得这是非常大的悲哀。有一些人打着教育的旗号做着违背教育的事情,悲哀,甚至可恶。

 教育是什么?教育首先是让孩子快乐,在轻松的环境中逐步发现自己的特长,教育工作者(家长,学校)要尊重他的特长,帮助他在这方面发展,为他的幸福人生奠基,这就是教育。比如学生 a 喜欢机器人,那就可以通过机器人这个载体对他进行教育,让他知道制作机器人需要学习哪些科目,让他主动去学习。学生 b 喜欢打篮球,学生 c 喜欢画画,学生 d 喜欢奥数,等等等等。个体有差异是正常的,也是应该的,每个人把自己的天赋展现出来,在这个领域发展,社会就会丰富多彩。我们不应该剥夺学生的天赋。大自然赐予他的,就要好好珍惜。你天生喜欢奥数,你就大胆去学,陶哲轩六岁自学微积分,现在是数学领域的大专家。我们不应该反对奥数,我们要反对所有人学奥数。奥数无毒。他喜欢奥数,就像你喜欢打麻将一样。

 发现兴趣是个人成长的首要问题。我觉得小学阶段能解决这个问题就不错。家长要多陪伴孩子,学校不要剥夺学生的自由发展时间,学校不要剥夺学生的家庭教育时间,学校不要剥夺家长的亲子时间。

 教育是国家,社会,家庭,学校的共同责任,学校不要包办太多,学校占用的时间多,他在其他场所学习的时间就少了。

 有一些学校在试探开展无作业日,无作业不是不学习,而是让学生和家长有时间发现自己的兴趣和特长 ,学习自己喜欢的科学知识。无作业是个性化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六条,(三)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引导其培养广泛兴趣爱好、健康审美追求和良好学习习惯,增强科学探索精神、创新意识和能力;

 今天先谈两点心得体会,以后有时间再继续谈。我会反复学习这个法律。

 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二

 通过观看《家长教育促进法》,理解了相关家庭教育的含义,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是规范家长行为的底线,优秀的父母不在于学历的高低文化程度多少,是否有责任意识,陪伴是责任以身作则也是责任,履行父母的责任就是对孩子负责。孩子的成长需要家长的“三教结合”,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社会教育对我们家庭教育是一个非常大的保障。尊重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规律和个体差役;尊重未成年的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遵循家庭的教育特点,贯彻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法。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紧密结合协调一致。每年的 5 月 15 日是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它也是国际家庭日。

 我们作为家长要以身作则,有效的与孩子沟通,善于倾听孩子的想法,才能有针对性的给与孩子关心和帮助。

 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三

 今天,我认真学习了《家庭教育促进法》解读课程。在课上,我了解到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家庭教育促进法》。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也是首次将家庭教

 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重要“国事”。专门的法案支持,意味着大力发展家庭教育已成必然趋势,家庭教育从此有法可依。

 双减实施后,家长不能再当「甩手掌柜」。每一位家长都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无论哪个时代,无论政策如何,无论贫富差异,培养好自己的孩子,对于一个家庭来说都是头等大事。双减以后,校内将不断减负,校外培训机构也逐步退出,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会更加凸显!

 我们常说,每一个优秀的孩子,背后都是父母的奋力托举。孩子的成长道路上,更离不开父母的教育。越是双减,家长越需要付出更多的精力!坚持“四不减”,做好孩子的“第一责任人”。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随着此项法律的制定出台,家庭、学校、社会能够更好地实现相互协同、相互促进,形成强大的教育合力,助力学生健康成长!

  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四

  12 月 18 日上午,通过海淀教育云平台线上直播收看了孙云晓教授的讲座“父母如何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该讲座对这部法律的重点内容进行系列解读,引导家长要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通过本次学习,心得体会如下:

 1.家庭教育是孩子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家长,必须权衡好工作与家庭的时间分配,留出亲子时间,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2.顺应“双减”政策大趋势,要减轻孩子课后负担,保护孩子的休息权,合理安排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

 3.家长要重视“言传身教”,以身作则,为孩子做好道德榜样和行为楷模,不要随意谩骂孩子,要学会站在孩子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并学会向孩子学习。

 今天,短暂的学习时光虽然受益匪浅,但如何才能真正做到“依法带娃”却任重而道远,作为家长,必须要更用心的去理解法律背后的真理,与学校共努力,与孩子共成长。

  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五 12 月 18 日上午,通过海淀教育平台线上直播,收看了孙云晓教授的讲座“父母如何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该讲座对这部法律的重要出台做了详细解读。孙云晓教授从大量的数据、大量的专业词汇、大量的案件、大量的典型事件,深入的诠释了家庭是社会的细胞,需要重视家庭教育,推进家庭教育的良好氛围,引导家长们如何成为更好、更强大的父母。通过本次学习,受益颇深,心得体会如下:

 1. 教育孩子,首先要以身作则,父母是孩子最好的榜样,只有自己做了,孩子才会跟着学,如果父母不能作为孩子的榜样,那么,这种教育,不过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教育。

 2. 温馨和睦的家庭环境是孩子健康成长的源泉。因为家是孩子们主要的活动场所,家庭气氛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孩子的身心健康。

 3. 对于孩子的教育,父母的责任和陪伴是任何人都不可代替的,父母需要承担起父母的责任,关注孩子的内心世界,引导孩子的成长,而不只是物质资源的提供者,做到成才之前必先成人。

  4. 积极响应“双减”政策,家长角色回归,重视家庭教育,在自我成长的道路上继续修行,培养出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的孩子。

 5.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我们应该在自己有限的人生里担负起生命的责任,让生命有价值和意义。它把人与人,人与社会仅仅的连接在一起,捍卫着人类社会的未来,也捍卫着国家的兴盛和民族的崛起,这也就是所谓的生命责任和社会责任。

 通过这次学习,让我在家庭教育方面受益匪浅,感觉自己需要提高的还有很多,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篇九:家庭教育促进法学生心得体会700字

庭教育促进法》学习心得体会(共 5 篇)

 第一篇 家庭教育,立德树人 —— 《家庭教育促进法》学习感悟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于 2021 年 10 月 23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并于 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这部法律既有倡导和引领,也有强制和规范,将带娃这件传统“家事”上升为国家“大事”。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家庭教育暴露出一些问题和短板。有的是父母或监护人未尽教育职责,有的是父母或监护人不懂如何教育,一些社会问题由此而生。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作为幼儿家长,应智德并重、知能合一、养教结合,我总结为以下几点感悟:

 一、帮助幼儿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家庭教育促进法引导我们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培养幼儿人铸牢民族意识,培育家国情怀,维护国家统一;教育幼儿崇德向善、尊老爱幼、热爱家庭、勤俭节约、团结互助、诚信友爱、遵纪守法,培养幼儿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意识和法治意识。

 帮助幼儿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引导其培养广泛兴趣爱好、健康审美追求和良好学习习惯,增强科学探索精神、创新意识和能力。

 二、亲自养育

 高质量陪伴孩子 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在互动中增进亲子感情,相机而教,寓教于日常生活之中,同时还能减少孩子在家看电视、玩手机的时间,促进幼儿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实施家庭教育,应当关注幼儿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合理运用不同的方式方法,原因不同,我们应当区别对待;严慈相济,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并重;平等交流,予以尊重、理解和鼓励;尊重其参与相关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尊重差异,根据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科学引导。

 潜移默化,言传与身教相结合;与孩子共同成长,也使家庭生活有滋有味;相互促进,父母与子女共同成长。

 作为家长,我们应该尊重幼儿人身心发展规律,尊重幼儿个体发展差异;家长要根据自己孩子的身心特点,选择适合的家庭教育方式,探索沟通方法,比如讲故事、做游戏、角色扮演。把他们当做可以自我负责的独立个体,尊重幼儿的人格尊严,保护他们的隐私。

 三、帮孩子树立正确的劳动观 学知识的同时,也要让幼儿热爱劳动。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和独立生活能力,养成吃苦耐劳的优秀品格和热爱劳动的良好习惯。

 保证幼儿营养均衡、 科学运动、睡眠充足、身心愉悦,引导其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合理安排幼儿的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

 鼓励幼儿在家参与家务劳动、孝敬服务长辈。积极引导幼儿开展劳动实践锻炼,参与和自身年龄相符的基本劳动技能,比如种地、采摘、擦桌子、墩地、合理摆放物品。从小接受劳动教育,每天参加一次家务劳动,每天争当值日生发饭、收拾碗筷。学会照料自己,穿衣吃饭。对幼儿开展孝敬服务长辈等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坚持每天向父母说一句问候语,给长辈捶背等。

 四、保障安全

 培养孩子自救能力 关注幼儿心理健康,教导其珍爱生命,对其进行交通出行、健康上网和防欺凌、防溺水、防诈骗、防拐卖、防性侵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帮助其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其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就像一些家长不让孩子碰水,不是在保护,反而在损害。要培养孩子有一定的自救能力。

 五、家校共育

 与社会共育 家长在法规的引航下依法带娃,实施积极的家庭教育,配合学校,合理安排孩子的学习、休息、娱乐和锻炼时间。

 家长要担负起孩子家庭教育的责任,社会各界也需要对家庭教育给予更多的支持,并发挥出更多的协同作用,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帮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给孩子一个美好的童年。

 这就是我理解的家庭教育促进法立法的最终目标。

 第二篇

 《家庭教育促进法》学习有感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已于 2021 年 10 月 23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并于 2022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实行。在本法中明确了父母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和法律责任;尤其是家庭教育的九种方法和六项内容更是直观具体,可供渴望成为合格家长的父母学习品味。

 其实,每一个家长都渴望成为合格、成功的家长,每一个成功人的背后都有一个成功家长、合格的家长。随着孩子一天天长大、每一个家长都应该和孩子一起学习,共同成长;学习家庭教育的新理念、新知识、新方法。家庭教育是一门科学,不是无师自通的。家庭教育的成功与失败和家长个人的社会地位,经济水平、文化修养虽有关系,但是并不是说自身成功的家长就一定能培养出成功的孩子。

 做一个家长并不难,当他(她)有了孩子后,就很自然地成了爸爸、妈妈,他(她)就变成了家长。现在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我们都会在孩子身体、生理方面投入大量的精力,让孩子出生更顺利一点,营养更丰富一点,长得更健康一点。但是除了这种生理、身体方面的养育之外,在道德品质、心理素质、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也同样重要。

 我们知道,孩子从一出生,首先面临的教育者是家长,上了学校才是老师。从孩子成长的过程来看,家庭的教育是基础性的,因为孩子个性的形成在更大程度上受着家庭方面的影响。

 在对部分问题孩子的考查中发现,有问题的孩子往往存在某种个性缺陷。个性缺陷的形成往往是在上学之前,是在家中形成的。也就是说家长的行为、家长教育的态度直接影响着孩子个性的形成,而个性是每个人在社会立足中的基础,从这个角度来讲,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

 父母们,我们问个简单的问题,当你们当上父母,匆忙上岗的时候,你们凭什么来教育孩子,你们合格吗?就像驾驶员有驾驶证一样,你们取证了吗? 只有当孩子出现问题的时候,过头来看,才会发现作为家长自己是不合格的。想想看,家长平时的工作重心是培养孩子的好习惯,还是纠正不良习惯呢?现在有很多家长的主要精力是用在与孩子的不良习惯做斗争上。因为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家长给了孩子许多不良的影响,使得孩子走了许许多多的弯路,而任何弯路都会影响孩子的顺利成长,都会在孩子的心灵中留下一些痕迹。如果家长提前学习,孩子的成长就会少走一些弯路。

 从这个角度来讲,并不是每个家长天生就是合格的。我们认为不合格的家长不是没有文化的人,而是不懂家庭教育的人。所以每一位家长都应该认真学习,细细品味。

 第三篇 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法律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对家庭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刻诠释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意义。无论是道德品质、文化素养的培育,还是生活技能、行为习惯的养成,家庭教育无疑提供了最初的精神土壤。好的土壤能培育参天大树,好的家庭教育可以塑造健全的人格。

 “一家仁,一国兴仁;一家让,一国兴让。”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办好家庭教育,不仅事关孩子健康成长,更事关公共福祉。曾有一些人认为,教育子女是自己的事情,别人管不着。而事实上,家庭教育涉及心理、教育、卫生等众多领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只有将其纳入国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法治化管理轨道,才能保障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才能保证社会教育生态的健康有序。

 特别是当下,一些教育问题的出现,更突显了家庭教育更新理念与提升水平的重要性。比如,有的家长长期外出、对孩子疏于看护;有的家长信奉“不打不成才”,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有的家长不尊重孩子身心发展规律,急功近利、揠苗助长……因此,指导家长落实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对于解决当下许多教育问题,至关重要。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也担负着推进“双减”的重任。针对一些家长跟风抢跑、盲目攀比、过度焦虑,为学生安排过多过重课业负担和课外培训等情况, 家庭教育促进

 法明确要求,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 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这为缓解教育焦虑、回归理性教育提供了法律依据。

 当然,实施良好的家庭教育,“施教者”需要先受教育。如何让家庭教育指导更有针对性、更有实际效果,是家庭教育促进法顺利实施的关键问题。目前,一些地方和部门做出不少积极探索。比如,江苏省要求中小学校开设家长课堂、家长学校,每学期组织一至两次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山东潍坊发动家庭教育专家团、心理健康教师等专业力量,录制系列微课程,为学生和家长提供网上指导;一些高校开设了家庭教育相关课程,部分师范类院校设置家庭教育方向,上海市还推出了“万名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计划”等。这些做法为家庭教育的科学实施提供了良好借鉴。

 同时,实现良好的家庭教育,不仅需要家长加强学习,形成科学理性的教育观念,还需要政府及社会履行相应责任,在畅通家校沟通渠道、改进家庭教育工作机制、完善家庭教育服务等方面下功夫。

 只有家庭、学校、社会教育协调一致、同向而行,才能最大限度地激发教育的合力,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家庭教育开展得如何,不仅关系孩子的终身发展,也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因此,家庭教育立法对提升家庭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构建良好教育生态具有关键作用。家长是孩子

 第一任老师,相信随着法律的制定出台,家庭、学校、社会能够更好地实现相互协同、相互融合、相互促进,从而形成强大的教育合力,助力学生健康成长。

  第四篇

 2021 年 10 月 23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的责任,强化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和“双减”政策相呼应,使家庭教育切实落地、有法可依,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打开新局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共计六章,包括“总则、家庭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法律责任和附则”。今天,我把第一章内容的学习体会分享给大家,有领会不当之处,望批评指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发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制定本法。

 本条明确制定“促进法”的目的。“促进法”旨在发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多次提到要“注重家庭、注重家风、

 注重家教”,强调“家庭的前途命运同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把“家事”上升到“国事”,可见家庭对于一个人的成长影响至深,家庭是国家和民族的基石,家庭教育的成功与否会影响整个国家和民族的发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

 本条明确“家庭教育”的定义。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家庭是第一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孩子对父母普遍持有积极的认可和敬爱态度,这也为家庭教育提供了良好的条件。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除了依托学校教育,还要由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其进行全方位的引导与影响。很多家长在和老师进行交流时总是说:“孩子交给学校了,一切由学校管,我们放心。”在孩子出现问题时,有的家长直接把责任推给学校,忽略了家庭教育的责任,这都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双减”政策的落地减轻了学生的课业负担,也减轻了家长的额外负担,学生的自由时间增多了,家长松了一口气。但是,在作业减少和课外培训减少的情况下,对学生的能力和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包括阅读和运动、自觉与自制、时间管理和思维拓展等,这就要求家长在家庭教育中起到引领示范、监督指

 导的作用,使孩子在学校进行课程学习后,对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进行全方位的提升。

 第三条 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本条明确家庭教育的根本任务。“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对孩子进行立德树人的教育是家庭教育要树立的目标。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传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五千年深厚的文化底蕴,需要家庭的滋养、家风的浸透和家教的不断影响,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第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

 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

 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本条明确实施家庭教育的各主体责任。负责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是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国家工作人员更加应当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带动全社会重视家庭教育,在孩子发展过程中形成良好的成长氛围。在家长进行家庭教育遇到问题时,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

 第五条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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